「鬧夠了沒?」男人無奈地發出聲音,但心思還是放在眼前的資料裡。
女人聽到他置身事外的話,氣得怒火中燒,覺得自己的自尊被他的話語給污辱了,好像她是個沒水準的潑婦在罵街一樣。
如果,她的存在對他而言可有可無,那為何他們還要同居?
在一起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
難道同居只是為了尋求肉體上的歡愉嗎?難道她只是他洩慾的女人嗎?
她越想越無奈,實在是沒辦法再和這樣的男人生活下去了……
男人根本沒有理會女人的氣憤,只當她是在耍任性。連安慰女人的一句話都沒有說出口,她不斷在他耳邊碎碎念,讓他覺得很煩心。
他已經和她解釋過因為公司突然召開緊急會議,所以沒辦法和她的家人聚會,他並不是故意要爽約的,難道,她就不能體諒他的辛苦嗎?
他那麼努力的工作,那麼努力的付出,都是為了她,為了要給她更好的生活,為什麼她就是不懂?
歐揚無奈地將資料收拾好,站起身走出房外,只當她是個瘋子,完全不想理睬她,反正再過一會,她應該就會「正常」了。
看著他將房門無情地帶上,黑羽揚疲憊地癱坐在沙發上,失望地盯著門板,感受門後男人的無情。雖然只是一片房門,但對她而言,已經有如銅牆鐵壁。
她覺得兩顆心的距離越來越遙遠了。
將臉埋入手中,直到這一刻,她才發現自己一點都不瞭解他。
他們同居兩年,自從他的事業越來越忙碌之後,他對她的耐心也消失殆盡,對她呵護的心也漸漸地疏遠。
他們之間到底還剩下什麼?
肉體的吸引嗎?
他根本不在乎她,他只在乎自己,充其量,她不過是他暖床的玩物,或許,她連玩物都稱不上吧!因為他根本不愛她,不重視她,根本沒將她放在心上。
這就是她的男人,她選擇的初戀,她一度想嫁的男人……
昨天,她本來想將歐揚介紹給她的家人認識,一家人歡歡喜喜的一同用餐,但他卻在大家枯等一個多小時後,才打了通電話說他正在開會沒空過來,她還來不及反應,他就將電話給掛斷了。
這就是她重視的男人?這就是她想嫁的男人?!
這就是他所謂的愛?
他變了,不再是她認識的歐揚了,現在的他,陌生得令她好厭惡。
夜晚,她蜷在沙發上熟睡,雙手拽著薄薄的毯子將自己裹住,熟睡中的黑羽揚並未發現有人接近她。
歐揚走向她,彎身抱起輕盈的她,黑羽揚很自然地尋著溫熱的體溫欺近,歐揚抱著她走入臥房內,將她輕輕地放在床榻上,愛憐地輕撫她細緻的肌膚。
感受到她臉上殘留的淚痕,他的心也很不好受,他知道自己忽略她了,可是,他的努力都是為了她,只希望能給她一個無憂無慮的生活。
沒想到,他的努力卻換來她的傷心,這是他始料未及的。
「再給我一點時間好嗎?」他在她的耳畔輕喃,等一切的事務都上了軌道,他保證絕不會再忽略她,現在,他只求再給他多點時間。
他已經不是當年的毛頭小子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像以往那般叛逆,只為自己而活,他要成為她的支柱,他要得到父親的肯定,讓父親無法再反對他與羽揚在一起。
為什麼她就是不明白他的心?
「羽揚……」他抱緊她,給她溫暖。「你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女人……如果失去了你,我的努力就白費了。」她,是他的精神支柱。
「再給我些時間好嗎?」他的吻細細的落在她柔嫩的臉龐上。
第二天下班,歐揚拖著一身疲累回到家,一打開門,迎接他的是一片漆黑,此刻,他的心悵然若失,說不上來是為了什麼。
總覺得這間公寓少了些什麼?好像……少了羽揚的氣味,少了……屬於她的東西。
他緊張地嚥了嚥口水,隨後,飛快的衝到房內,激動的打開衣櫥,但他愣在衣櫥前,一動也不動的看著那空空如也的衣櫥。
這就是……她的回答。
這就是她選擇的結局,他們兩年的愛情,只屬於彼此的同居生活……
結束了!
九年後
在一間約十坪大的小辦公室,走進一個這家小公司的老闆,蕭立殷,今年三十一歲,他手裡正捧著剛買回來的熱咖啡,專注地看著坐在辦公椅上的女強人。
那名留著削薄短髮,長相艷麗,讓人第一眼就為之一亮的女人,正埋首於一堆報表及公文中,而那名看來英姿颯颯的女人正是蕭立殷的女朋友,還是他論及婚嫁的未婚妻。
他的眼眸裡盛滿對她的迷戀及敬仰,從他認識羽揚以來,就被她的個性深深吸引。
他愛戀的眼眸直視著她,完全沒有迴避的意思,公司裡的人都知道他根本就是以「妻」為尊,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都聽令於黑羽揚,他美其名是「力殷」公司的小老闆,可是所有的決策權卻全在黑羽揚的身上。
大家都知道真正作主的老闆不是蕭立殷,而是黑羽揚。
黑羽揚從一堆公文中抬起頭,犀利有神的眼掃過正癡癡望著他的「小」男人。
「看什麼?咖啡都快倒出來了。」她話一說完,蕭立殷就將咖啡灑了滿桌,她動作迅速地將桌上慘遭咖啡襲擊的公文搶救離開。「真是的!話才說完,你就將咖啡弄倒了……」她一邊抱怨一邊睞他。
「真是奇怪,為什麼羽揚生起氣來還是那麼迷人……」他傻乎乎的盯著她瞧,喃喃地說道。
「蕭立殷,現在是上班時間,請你專心工作。」黑羽揚撥了撥前額的髮絲,雪亮的明眸裡閃著火光。
她是個即使在憤怒下還是美麗動人的女人,而他蕭立殷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事就是交了個精明能幹的女友。
他的「無能」配上她的能幹,根本就是最佳互補。
「羽揚,嫁給我。」他第一千零八十五次向她求婚,這麼好的女人他一定要趕快將她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