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暖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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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包括媽咪一直跟他保證『絕對會喜歡你』的這個人。

  小男子漢才不想見他,可是,不敵媽咪的扭耳攻勢,只好來了。

  外婆常跟他說,船到橋頭自然直,希望是這樣吧,等一下他吃晚飯就朝著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時,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媽咪扭了耳朵,所以他這次不能再那樣做。

  小東籬想,如果這個飯店的討厭鬼要跟媽咪說悄悄話,那自己就要一直看著他——之前在露台時有個叔叔教他的。

  那個叔叔長得很不錯,他挺喜歡他,希望他教的這招有用。

  「程寶貝,沒聽見媽咪的話?出來叫人呀。」小男子漢心不甘情不願的從媽媽身後出來,鞠躬,「你好,我叫程東籬,今年六歲。」

  前面那個高高的人影蹲下了,「你好,我叫朱克非。」小朋友一抬頭,突然覺得眼前的人有點面熟,想了想,小短手往前一指,「是你啊。」那個在露台的叔叔。

  「是我。」

  朱克非對他笑了,雙眼看著他。

  雖然只有六歲,但他已經感覺的出來,眼前這個叔叔跟以前追求媽咪的人完全不一樣,那些人從不正眼看自己,但是他會。

  小東籬在心中給他第一張好孩子才有的蘋果貼紙。

  「我可以叫你東籬嗎?」

  「嗯,好吧。」

  「東籬肚子餓了吧,我煮了你喜歡吃的東西。」朱克非很自然的牽起他的手,「你一定會喜歡。」

  小東籬生平第一次被個男人這樣牽著手,感覺除了奇怪,更多的是新鮮——這個人的手真大。

  即使媽咪跟外婆都拿他當寶貝,但他還是對父親有所嚮往。

  幼稚園上下學,很多小朋友都是爸媽輪流接接送送,每次看到別人一把撲在爸爸身上,撒嬌,要抱抱,他嘴巴上雖然說不稀罕,但心裡是羨慕的。

  進入房間後,小東籬看到角落一個大大黃黃的東西,忍不住眼睛一亮,「哇」的一聲,一下子鬆開男人的手往前衝去。

  程沛霓跟上兩步,「程寶貝!」

  她的兒子對在床鋪上彈跳這件事情,一直有著相當程度的興趣,他可以在家彈跳,但她希望他在外面不要這樣。

  朱克非笑著拉住她,「沒關係。」

  穿過了三公尺的小走到,眼前的一切讓程沛霓一時之間反應不過來。飯店擺設什麼時候變成這個樣子了?

  她驚訝的看著朱克非,「什麼時候弄得?」

  「早上。」

  「你……」

  他點點托,「我。」

  程沛霓覺得自己又被感動了一次,「全部?」

  「全部。」

  這個房間她來過一次,是麗寶的高級商務房,三十幾樓高的陽台外面就是淡水河,據說有瑞典設計師親自打造,簡約,利落,坪數寬闊,但完全沒有不必要的裝飾,方方正正的格局,非常適合商辦人士。

  但此刻,這個房間被裝飾城夢幻小屋。

  那些冷硬的東西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粉色系,從桌布,沙發,到窗簾,都用了小朋友最愛的粉色,天花板上海飄著一整片的彩色氣球。

  角落的健身器材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海綿南瓜屋。

  小東籬早已經衝到裡面,開心得對她直招手,「媽咪,快點,快點。」禁不住兒子叫喚,程沛霓走了過去,也跟著鑽入。

  南瓜屋有一個露營帳篷那樣大,母子倆都躺在裡面也不會擠。

  小東籬開心極了,好大的南瓜啊……

  「媽咪,我要睡這裡。」

  躺著的地方跟床鋪一樣柔軟,南瓜牆壁軟軟綿綿的,摸起來超級舒服,小男子漢一下就為這個橘黃色的物體神魂顛倒了,完全忘記剛進來時,內心只想著吃晚飯就吵著要回家這件事情。

  程沛霓看兒子在裡面翻過來翻過去,高興得直蹬腳,忍不住笑了,「等下出去要謝謝叔叔哦。」

  「好……」

  小東籬在心中給了他第二張蘋果貼紙。

  南瓜屋外,傳來朱克非的聲音,「你陪他玩一下,我再煎個牛排,一會就能開飯。

  aaaaa

  給沛霓的是海龍王湯以及西班牙海鮮飯,幫兒子準備的是南瓜盅,他愛吃的肉則全部切成小塊放在白色磁盤中——小東籬還不太會使用筷子,因此全部都是湯匙叉子就能吃的東西。

  桌子不大,三人可以靠近吃。

  自然,小東籬看到自己面前的是一顆完整的南瓜,整個龍心大悅到不行,內心那一百個作對方式早已拋到九霄雲外,小湯匙一拿,開始挖燉飯吃。

  兒子從小有自己帶到大,程沛霓感覺得出來兒子心情極好。

  他開心,她就開心。

  她看著朱克非,他對她笑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吃完飯,一起看了一片卡通後,又玩了疊疊樂,下午三點多時,小東籬從背包中拿出自己的毛巾被,爬進南瓜屋,午睡。

  朱克非煮了咖啡,正想招呼程沛霓,卻見她對著桌子出神。

  他走到她身邊,「在看什麼這麼專心?」

  「這個。」她拿起他原本放在寫字檯上的手機,「很特別。」手機上繫著小花圖案的木質綴飾——那原本是她送他的鑰匙圈,到紐約後他請人改成手機吊飾,多年已成習慣,也從來沒人提起。

  沒想到……

  「木質的全立體雕太困難,所以很少見,你在哪裡買的?」朱克非笑了,「一個朋友送的。」

  程沛霓注意到他回答時,表情浮現出想念與溫柔,「前女友?」他點點頭。

  木質小花顏色深黑,甚至有些地方裂開,看得出年代久遠,她想起他跟自己說,這輩子目前為止只談過一次戀愛——十九歲那年相遇,二十三歲時女孩離開,然後就一直一個人,直到遇見她。

  看到他對前女友的東西這樣珍視,內心雖然有點冒酸,但轉念一想,至少這人的感情長遠且真誠。

  女孩已經走了,現在在他身邊的人,是她,將來會跟著他一起走下去的人,也是她。

  她不需要,也不應該吃這個醋。

  三十歲的他們都有過去,他接受她帶著小東籬,她接受他有記憶的人生,只看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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