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烽火五:開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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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一個黑白兩道通吃、為非作歹,私下裡不曉得幹了多少骯髒事的傢伙竟然有愛國心?真是奇談。

  「你有什麼計劃?」妻舅把檔案放下來,決定先聽聽他的說法。

  霍德皺了皺眉,陷入沉思裡。

  「她太機警了,而且,追了她三年之後,我不會再小看她消失在人海中的能力。」霍德邊思索邊開口:「我們現在佔了一個優勢,她剛來到費森的老家!東漠的老部落,有暫時落腳的意思。目前她一個人住在附近的流動部落,偶爾到老部落裡打零工賺點現金,大部分時候都是獨來獨往。」

  流動部落是一個讓沙漠旅人歇腳的地方,東漠的一些城鎮附近都會出現這樣的流動部落,打零工的人來住一住,沒工作了就離開到下一個城鎮,也有一些流鶯之類的住在那裡。這種部落是治安的死角,一般來說很難管理。不過費森老家附近的那個流動部落,管理還算良好。由於老部落裡固定有臨時工提供給這些人,所以流動性並不像其它地方那麼高。

  「她對陌生人警覺心一定很高吧?」

  「非常高。」霍德點頭道:「而且一個陌生人也不可能在短期之內取得她的信任。我不能給她任何機會起疑,然後再度消失。」

  「也不能就隨便將她逮捕,關了起來。」妻舅沉思道。

  他們只知道她擁有那顆彈頭,並不確定她就真的隨身帶著它。她有可能把彈頭藏在某個只有她知道的地方。最重要的是,這顆彈頭是可以遙控引爆的,如果那個女人一覺得不對,驚慌起來,啟動了遙控裝置,沒有人承擔得起這個後果。

  一顆核子彈,就在勒裡西斯的東漠!

  妻舅的心沉了一沉。「老部落的人口很固定,如果臨時派一個人過去,可能會引起她的警覺。」

  「是的,所以我們必須派一個就算出現在費森老家也不奇怪的人。」霍德說:「這人可以是她知道的人也無所謂。甚至,就因為是她知道的人,所以心理上她會感覺自己站在有利的一點。」

  「例如,我?」他的妻舅輕嘲諷道。

  「你是阿比塞爾的兒子,全勒裡西斯的人都認識你們父子,也知道你們和費森家的淵源。你們三個人又長得這麼像,走到哪裡那張臉就是個活標誌。而且,那裡算是你們朋友的老家,部族裡面的每個人都認識你,你趁著放假期間回那裡走一走、看一看是天經地義的事,根本不會有人懷疑。」

  「為什麼是我,而不是我另一個兄弟?」妻舅對這點倒是有點好奇。

  「因為我自己分析過了,諾蘭和思克兩個人,哪一個比較適合呢?」霍德愉快地微笑。「那女人很寂寞,很孤獨,卻又不敢真正的交朋友。除了不信任對方之外,她可能也怕和人深交之後,她的敵人會抓住這個人來脅迫她,這樣等於害了人家。所以去接近她的人必須本身有一定的背景和能力,讓她相信,即使真的有什麼意外發生,這個人也能充分地保護自己。

  「任何人都知道你們兄弟的背景,在勒裡西斯,有人敢動阿比塞爾家的人等於找死。「然後,這個人本身也要有一點身手,將來出了狀況才有能力自保。關於這一點,諾蘭是侍衛隊的分隊長,能力是無庸置疑的;思克呢,從小在爸爸哥哥叔叔伯伯的熏陶下,也不可能差到哪裡去。要像諾蘭一樣赤手空拳入敵營全身而退或許沒辦法,但是自保能力還是有的。

  「所以,諾蘭和思克、思克和諾蘭,哪一個好呢?」

  霍德左右兩手搖晃秤了一下,好像在選豬肉。

  他的妻舅給了他一個很不爽的眼神。

  「最後我發現,我以前和你們作對時的擔憂,恰好也就是她的憂慮。」霍德聳了下寬闊的肩膀。「表面上看起來諾蘭是比較合適的,他是專業的水平,可是糟也糟在這裡。就因為諾蘭是侍衛隊的,他的官方身份會讓我們這些做賊的人感到害怕。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聽過哪個強盜願意和官兵打交道的。

  「思克就不一樣了。諾蘭有的條件他差不多都有,而且他比諾蘭隨和好相處,更容易和陌生人打交道。如果將來出了什麼事情,思克的背景可以罩著他,那個女人不必擔心思克會受傷,而她也可以安心地在一堆官兵趕來之前趕快跑掉。這樣比起來,思克顯然是適合多了。」

  他的妻舅眼神微瞇,莫測高深地盯著他。

  霍德笑得很愉快,慢慢靠回椅背上。

  「所以,親愛的思克,你願意幫這個忙嗎?」

  第3章

  米亞翻開帳篷垂門,一時被強烈的日光射花了眼。東漠的正午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現在才四月而已,等到七月,那個溫度更能吃人了。

  抓緊待洗的衣物,她一如以往低調地踏入陽光下。

  她的身高有一六五,在女人裡面不算矮的,只是她身體極為清瘦,略微彎腰駝背就能融入女人堆裡。

  米亞平時都是穿著傳統女袍,袖長及腕,裙襬長及小腿,顏色只有灰和咖啡兩色,衣服上沒有任何花紋,力求平凡無奇。她的頭巾也都是同色系,平時她戴上頭巾穿著灰撲撲的女袍時,可以完全和這片荒漠融成一體。

  這裡的婦人平時都不戴面紗,只有風沙特別大的日子才會用。為了和別人相同,她平時也就只是把面紗圍在脖頸處。幸好,她不是什麼引人注目的美女,戴不戴面紗的差別並不大。

  「日安。」路過的婦人等她走開了幾步才注意到她,但仍回頭打招呼。

  「嗨。」她含混地點頭回禮。

  「要去洗衣服了?」

  「是。」

  「過完正午再去吧,現在太熱了。」

  「好。」她笑了笑,無聲地走開。

  老部落,是這個部族的名稱。它當然是有個正式的稱呼,叫做「埃莫維及」部族。可是長久以來大家都習慣稱呼它為「老部落」,半是因為埃莫維及真的是一個古老的部族,另一方面則是許多革命英雄的祖上都和這個部族有些淵源,國防部長多亞更曾經是部族之首;為了對這個古老部族表示敬意,久而久之,在東漠裡凡是稱「老部落」的,大家就知道一定是指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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