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三個星期沒見,她有點迫不及待,卻又不知要怎麼面對他……
鍾澈很早就到了加州。
加州是間酒吧,有點吵,有點亂,他不知道資瑋為什麼會選這個地方,不過因為想見燦寧,所以來早了。
不多時,他們全來了。
資瑋走在最前面,然後是曉籐,燦寧躲在嘉升後,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她並沒有坐在他身邊的位子,眼睛焦距也始終定在他以外的任何東西上,直至嘉升發表感謝宣言時,兩人的眼光才總算對在一起。
燦寧先是一怔,繼而淡淡一笑——有想念,但有更多的無奈。
瞬間,他的心中像是被無形的繩子牽扯了幾下。
他記得燦寧以前是多麼喜歡笑的女孩子,他最喜歡的,就是她陽光般的笑顏,可是曾幾何時,她變得這樣不快樂,開朗的感覺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愁眉深鎖,即使是在微笑,都拋不掉鬱鬱寡歡的神情。
自她從香港回來後,就一直怪怪的,躲他躲得明顯,但若說她不愛他了,他又覺不可能。
因為,她眼中有著淺淺的嫉妒,若沒有愛情,不會有嫉妒。
鍾澈想找個借口把燦寧約到外面。
正要開口,沒想到大家點的調酒卻在此時送上來,侍者一杯杯的詢問,然後放在各人面前,亂了一陣子後,兩人的視線已錯開。
唐曉籐舉杯,「大家敬嘉升一杯吧。」
「應該是我敬大家。」嘉升連忙接口,「趁大家都在,有幾句話想跟大家說,鍾澈、燦寧,這一年的時間很謝謝你們與我相處愉快;資瑋,我們同事幾年,能被你定位在朋友,我很榮幸。最後,唐姐,雖然我並沒有事先跟你說,但希望你能祝福我。」
唐曉籐勉強一笑,「我當然是祝福你的。」
鍾澈雖有點惱機會失去,卻也沒忽略唐曉籐不太自然的樣子,只見她將手中的雪國一飲而盡,又要了一杯。
在她喝第三杯時,鍾澈終於忍不住出聲制止了,「別喝太多。」
「沒問題,我還可以。」她微微一笑,但輕蹙的眉心卻又顯得心事重重,「如果沒辦法了,我會停下來。」
「唐姐——」
「讓她喝吧。」資瑋打斷了原本要講話的嘉升,「反正她現在也沒辦法開車了,既然都是要人送,多喝少喝也沒差。」
「可是——」
「你沒看到她一定要喝嗎?」資瑋看得出來很不高興,「她比我們都大上幾歲,應該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既然想解憂,就讓她醉個痛快。」
「她不能喝——」
就在兩人爭論不休時,鍾澈看見燦寧站了起來。
她走到唐曉籐身邊,取走她手中的玻璃杯。「唐姐,你身體不好,要自己保重,別喝那麼多。」她頓了頓,轉向鍾澈,語氣堅定,
「鍾澈,你送唐姐回家吧!」
最後一句話輕輕緩緩,但感覺卻像是平地一聲雷。
資瑋揚眉,嘉升啞然,唐曉籐卻是掩不住的驚愕。
神色交會中,鍾澈已明白,燦寧知道椅子上的微醺女子對緯緯所做過的事情,於是,她在唐曉籐還清醒時說出來。
然後,燦寧走到他身邊,挽起他的手一直走到吧檯邊。
「從香港回來後,一直有個問題想問你,甚至在今天之前,我都還覺得非問不可,不過現在算了。」燦寧看了唐曉籐一眼,「資瑋昨天替我上了一課——不要為難。今天晚上,你一直在注意唐姐,偶爾偶爾,才看我一眼,我知道你不會放心她,我不再逼你了。」
她頓了頓,「我放了你,讓你做所有想做的事情。」
第十章
嘉升離開台灣的那天,鍾澈帶暑期第二個遊學團去英國,唐曉籐人不舒服,到機場送行的只有燦寧跟資瑋,兩人都紅了眼眶。
資瑋啞著聲音說:「保重。」
「你們也是。」
嘉升輕輕的抱住了她們,再輕輕的在她們額上一吻,拿起隨身行李入關,頎長的背影走得堅定,沒再回頭過。
回程車上,燦寧想到一年多的相處就此分離,忍不住哭泣,不多時天空下起大雨,打茬車上錚錚有聲,資瑋輕歎一聲,將車子減速,邊說下雨害她視線不好,邊抽出面紙來擦眼=淚。
因嘉升搭的是晚上十點起飛的飛機,加上大雨影響車速,燦寧到家時,已快十二點。
哭過,覺得十分疲憊。
隔日上班,才真是有人事轉變的感覺。
少了一個人,兩人的負擔加重,簡單的交談過後,自然又忙著補上本該屬於嘉升的工作。
燦寧環顧四周,感覺不太真實,「只剩我們兩個。」
嘉升外調,鍾澈帶暑期第二個遊學團去倫敦……咦?
「資瑋,他們兩個都在倫敦?」
「至多只維持到鍾澈回台灣前。」資瑋聲音維持著如常,
「不過,一個初來乍到,一個要帶團,也不太可能見面,別想太多了。」
想那麼多也沒用,是她自己說要放了他的,那麼,就不該再為他的事情大驚小怪。
燦寧一向懂得照顧自己,也希望鍾澈一切如意。
兩人忙著補嘉升的工作,連忙了幾日,燦寧才突然像想起什麼似的,問了資瑋公司何時準備再找人,沒想到卻換來她一個詫異的眼光。
資瑋奇怪的看她,「唐曉籐沒跟你說?」
「她有想要找我私下談話過,可是,我還不知道該怎麼跟她單獨相處,說忙,她也沒有為難我。」
「飛航本來就是階段性公司,從去年正式上軌道開始,就預定只營業到今年九月,所以不會再找人。」
燦寧這下知道什麼叫做驚嚇了,「為什麼?」
什麼階段性公司,怎麼沒人跟她說過?
「飛航主要功能除了調查消費族群之外,還有兩點,一是觀察外調人才,也就是嘉升,他去年就已內定,這一年主要讓他熟悉兩邊的業務,第二,」資瑋微一遲疑,但還是說了,「總經理年紀越來越大,打算把棒子交給女兒,他要女兒先熟悉小組織的結構,再來替總公司掌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