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孔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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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頁

 

  「把它當成腫瘤切除手術,先將血管分離,再剝離附著腫瘤的纖維組織和細胞,一刀劃下不偏不倚,不能有任何失誤,否則切到動脈會大量噴血……」

  「好了、好了,你別說了,我們瞭解你的專注。」是他的錯,不該將心底的疑惑說出口。

  說真的,她這麼說,誰還敢吃一口稍後上桌的麻婆豆腐,紅得鮮艷是辣椒原色,但是更像她口中噴出的鮮血,有勇氣品嚐的人並不多。

  就連下廚的主廚康劍南夾了一塊,都遲遲不放入嘴巴,遲疑了許久又放下筷子。

  只有秦雪緹不受影響,大塊朵頤,滿嘴吃得血紅不為所動。

  「慢、慢一點,我……我們不趕時間,請小心駕駛,油門輕踩。大家都還年輕,用不著……喝!一百二十……二十五……」他沒看錯吧!是時速一百二十五里?

  「太慢了?」他看起來很驚訝,是她沒狂飆到時速兩百吧!這彎曲的路況她不是很熟悉。

  秦雪緹腳底踩下油門,儀表板指針停在一百五十,她很想踩到底,讓風在耳邊呼嘯,感受身子無重力飄起的感覺,可惜附近的地理環境不是陽明山或天母,她無法痛快地享受高速競飆的快感。

  開快車是她紓壓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夜深人靜的午夜,整條公路人車稀少,她可任意變換車道,穿梭街燈矗立的光影之中。

  她常和當警察的濃情競速,她們一個開車,一個騎重機,向生命的極限挑戰,同享飛翔的快樂。

  第4章(2)

  「雪緹寶貝,我想吐……」他不行了,目眩耳鳴,一口酸水溢到喉嚨口,離上帝的距離越來越近。

  「想吐?」她突地踩下剎車。

  幸好是敞篷車,而且繫上安全帶,不然一個緊急剎車,腦袋暈沉沉的康劍南肯定撞上擋風玻璃。

  「雪……你一定要……我頭暈……你……快……我……嘔!」他的胃袋快翻了。

  「下車去吐,別弄髒了我的新車。」

  「你、你趕我下車……」有必要這麼狠嗎?人不如車。

  她沒理會他的一臉青色。「你剛才跟我說什麼,我沒聽清楚。」

  下了車大吐特吐得康劍南兩腿發軟,他勉強扶著車門裝勇,其實全身虛脫得快要死掉。

  吐完後他很想帥氣地一躍而進前座,可卻很狗熊的跌進車裡,屁股朝上頭在下,轉了好幾下才坐正身子,重新繫上安全帶。

  「我是說雪緹寶貝,你一定要減速慢行,我頭暈看不見前方的路,你不要把車子開得太快,我的心臟都快「束」起來。」最後那一聲「嘔」不用解釋了,他已用行動表達,一目瞭然。

  「這樣的速度叫快?」她的表情是錯愕的,不敢相信有人因為時速一百五十公里「而已」就吐得稀里嘩啦!

  他真的很沒用。

  從自戀、怕鬼、潔癖、他又多了一項懼快,這個男人的缺點一一浮現,那他到底有什麼值得讚許的優點,是她沒發現的?

  「對一般人而言,像子彈一樣快。」吐過之後,他的腦子清晰多了。

  哇!他幾時瞧過子彈了,不知民間疾苦的大少爺。「可對我和我的朋友來說,這只是正常速度。」

  「你們根本在玩命,你不曉得很多意外就是由於車速過快。」一想她有可能成為車禍的統計數字,他心口一陣驚寒。

  「很少看到你這麼正經八百的訓人,很不習慣。」剛剛那一瞬間,她彷彿看見愛說教的三叔,他是教了二十年高中的訓導主任。

  「那是你太輕忽生命,如果你真的在乎關心你的朋友,你會先學著愛惜生命。」以她這樣的速度,他無時無刻不提心吊膽。

  秦雪緹靜靜地看了他一會,接著側過身在他唇上一吻再啟動引擎。「我覺得你這時候最可愛。」

  「這是你吻我的理由?」撫著唇,他笑得有幾分傻不愣登。

  「你剛說要到哪裡看星星?」要不是他一再邀她,她寧可回家睡覺。

  「故意迴避問題。」他傾過身回吻。「再向前一百公尺有個岔路,再開一公里左右有個草坪。」

  其實秦雪緹是個外冷內熱的人,外表冷冰冰,卻有一顆熱乎乎的心,即使嘴上刻薄,可實際上那是她關心別人的方式之一,不是朋友她不屑多言。

  因為得知康劍南的不適,她不著痕跡的違反自己愛開快車的原則,以她最輕視的龜速慢慢爬行,時速壓到七十以下。

  夜晚的曠野很寧靜,除了蟲鳴蛙叫聲外,聽不到一絲人的嘈雜聲,她方向盤一轉,轉進一條雜草叢生的小徑,隱約可見荒涼。

  不過再往前一開,豁然開朗,滿天星斗高掛浩瀚宇宙之中。

  「太離譜了,這裡的星星又大又亮,好像近到手一伸就可摘取。」太美了,美得叫人讚歎造物者的神奇。

  少了光害的夜空繁星點點,數目之多令人咋舌,一閃一閃的亮光彷彿是璀璨的星鑽,眨著眼睛傳遞星光美得絢麗的訊息。

  天空,好低。

  星星,很亮。

  她想起了那一夜在樹屋的種種,那時的星光並不明亮。

  在大自然最純淨的洗禮中,人心會跟著釋放壓力,將醜陋的、負面的力量趕出身體,重新吸取來自大地的能量。

  真的是一幅令人陶醉的美景,半彎的斜月沒有搶走群星的光輝,反而襯托出它們在黑色夜幕中的明亮。

  「有個地方可以滿足你摘星的願望。」康劍南伸出手,稀微月光照出他一口閃閃發亮的白牙。

  「真的?」她信任地將手放在他手上,柔皙小手頓感溫暖。

  或許瞭解他之後,開始明白他只是裝在男人身軀內的大男孩,雖有頑心、小有邪念,但不至於害人。

  儘管偶爾表現得很混蛋,說些讓人啼笑皆非的話,動不動自以為帥氣地施展魅力,認為女人不拜倒他西裝褲下絕不是他的因素,而是她們體內裝了男人的靈魂,只愛同性。

  殊不知,那也是他難能可貴的真性情,率性做自己,不活在別人的期待中,何嘗不是一種叫人羨慕的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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