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裡人舉杯慶賀,原先誰也不敢上前灌金貔喝酒,酒過幾巡之後,膽被酒給養大了,已露醉態的北海頭一個上前拿酒敬金貔。
金貔不是不能喝,只是不曾喝,雲遙替他擋掉幾杯,引來眾人起哄,鬧了好半晌,改要新娘子以嘴喂新郎,抵不過如此壓力,雲遙無助地望向金貔,怎知金貔一臉躍躍欲試,甚至在她來不及反應之前,溫暖唇瓣壓上她的,吸吮她口中芬芳酒香。
城民的鼓掌叫好聲,已經遠離,她與他,只聽見彼此胸口的鼓噪。
一杯一口,一杯一口,一杯一口……誰來敬酒,他們便這般不知節制的喝,下場當然沒有例外——金貔醉得一塌糊塗,時而變獸時而變人,雲遙也只比他酒量好一些,勉強還能支撐,兩人偎在一塊,手兒相牽。
金貔傻呼呼直笑,嘴裡「遙兒遙兒」喊著,在她身上磨蹭撒嬌,拿臉兒貼她的。
「遙兒遙兒……我最最最愛你了……」喝醉的神獸,搖頭晃腦,金眸瞇細,唇角輕快飛揚,喊她名兒時,像在唱歌。
「好好好……」拍拍他的頭。
「遙兒遙兒……」啾。貼在她頰邊的唇,又偷一記響吻。
「你乖啦……」
「遙兒……」
這副溫馴可愛模樣的神獸,誰有幸親眼看見?就算到其他城鎮去說,九成也沒有人會相信吧?
於是,很多年以後,荒城多了另一項教外城人好生不解的「特產」,到荒城遊玩時,必定得到此一遊——
荒城的貔貅廟,供奉別處見不著的獨特石像。
威武的咬財神獸,懷裡有著俏麗姑娘模樣的小小石雕一尊,據說,在這裡參拜神獸,先向姑娘石雕許願,願望才更容易成真。
有外城人問:那姑娘石雕是誰?
「她是雲遙,是我們城主的三女兒。那年我還小,卻見證過神獸娶親的熱鬧,那一夜,神獸大人喝得好醉,賴在三姑娘懷裡,一直說著我愛你呢……酒宴連辦幾天幾夜,大伙都玩瘋了,我更記得送神獸大人和三姑娘離城時多依依不捨,大家都哭成一團,結果沒幾天,三姑娘又和神獸大人回來荒城玩,像跑自家廚房一樣頻繁,到後來,大家就見怪不怪了……」
再過數十年,曾經見過那場婚宴的人,老了死了,事跡變成了傳說,姑娘的姓名逐漸被人淡忘,若再有外城人問起,已隔數代的荒城人民會漾開微笑,給你一個答案——
她是貔貅的妻。
小筆電,嗚 決小明
主旨先哀悼一下我的小筆電(雙手合十,默哀三秒)。
它在我打到第十章左右嗚呼哀哉了,幸好在嗚呼哀哉之前,有那麼一小段恢復正常的時間足以讓我把這本稿子儲存到隨身碟上,不然就換我嗚呼哀哉了……(都到第十章才掛掉,我應該會瘋掉。)
我深刻體會到四處備份的重要性(目遠)。
更體會到電器類說壞就壞的冷血無情(淚大),我那麼疼愛你,嗚。
先來個每日一詞。
「貔貅」,音同「皮休」,雄曰「貔」;雌曰「貅」,是大家較為熟悉的招財神獸,不少人在身邊都會放上一隻(或是佩戴飾品),我個人非常喜歡它的名字,於是就以它來當新系列的頭一本,給大家送一些吉祥財氣,祝大家大發財(笑)。
記得剛寫完四凶那一套時,我心裡一直有一個遺憾,就是在人物設定上,我漏掉了一種可能性——雖然是獸類,但是本質上文質彬彬,不像渾沌壽杌全是粗魯人——當時很懊惱,因為我想寫看看這種感覺的「獸」,偏偏四凶裡唯二的兩隻公畜生已經出清了,沒法子做更改,所以我那時就默默在心裡想,我一定要寫那種非常優雅美麗聖潔,但實際上仍帶獸性的生物,於是,腦筋動到了神獸上頭,反正凶獸寫過了,再來幾隻神獸也沒關係吧?(如果我沒有替自己完成那個心願,我一定會掛念一輩子的!)
這就是新系列誕生的理由。(也算是……我為了補足我自己的遺憾,哈哈,所以即便朋友口氣風涼說:「你又要寫非人呀?」,我也不管。
男主角叫「金貔」(精疲力盡?),聽起來也有點像台語的「很皮」(這個如果不是袁姐點醒,我完全沒注意到……),只花了一秒就為他定好名(本來只打算全本都叫他貔貅,根本連想替他取名的念頭都沒有),單純因為他嗜金。書裡有關於貔貅的資料,部分有考證,部分是自己想像的,所以不完全都是世人所熟知的貔貅本性(像是群居與否),摻雜了我一些些的故事設定,希望沒有誤導大家(笑)。
整本書從第九章開始,才是我最原先寫這個故事的萌點,當時就是為了九、十、十一加終章的某些橋段(為什麼最近幾本,打到第十章都還有一種:「呀……後頭還有好多劇情要寫」的囧感呢,明明第十章應該就是正常的收尾章了呀Orz),才會完成這本書的架構設定,作者應該都有這種症狀,因為一句話或一個畫面,就能帶出很多想像,只是我沒想到,慢慢鋪陳鋪陳鋪陳……直到第九章才進入正題(那前頭幾章到底在幹嘛呀?!為了一個場景接一個場景,前頭也是要醞釀的,請大家……不要直接跳到第九章看),也因為如此,我的字數又大爆了!(我真的不想呀呀呀呀呀……)
本想只要不超過《龍飛鳳五》就好,但某人記錯了《龍飛鳳五》的頁數,一直以為這本還沒超過、還沒超過……等全部打完,沾沾自喜以為只是接近大爆的頁數,結果回神一看,早就爆超過很多了好不好!(昏)
雖然我很想說:「字數算什麼?!故事有完整交代比較重要啦!
但,心裡頭還是默默OS了一下:「我希望以後每一本都打到第十章就好(我不想每次打到第十章都像在打第八章呀呀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