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去環遊世界吧,我給你開一個帳戶,裡面會有足夠的錢,讓你到各地旅遊,你去見見世面,去做你最想要的冒險,只要記得給我寫信就行。」她沒辦法因為愛情而快樂,那麼,就讓她因夢想成真快樂吧。
「要是哪一天,我玩累了,可不可以回來?」
「可以,等到那個時候,我們就會成為真正的兄妹,我還是疼你、寵你、愛你的大哥哥,你一樣是崇拜我、敬愛我的小妹妹。」
聽說,愛情會冷卻,聽說,愛情只是短暫的感覺,如果那些人說的不是欺騙,那麼,他們會走到那一天,再聚首,親情佔了兩人感覺的大部份。
「如果到時候,我對哥的感情還不是妹妹對哥哥呢?」
她在為難他,她很壞,可是她還能再壞多久?能再繼續對一個男人任性,是多麼奢侈的事情啊。
「那我只好……」只好賺更多的錢,把你送到外太空。」他試著幽默,卻試出她滿臉淚水,心疼了,他伸手觸著她的臉,劃過她的紗布,轉移話題,「這個傷,怎麼弄的?」
「高跟鞋又惹禍了。」
「明天,我帶你去買球鞋。」
「不要,那個不能搭我的洋裝、套裝。」她嘟起嘴。
「有什麼關係,搭得再怪,你都是最美的。」歎氣,他握住她的手,問:「存艾……去環遊世界好嗎?」
在淚眼模糊間,她點頭答應。是該離開,走得夠遠,直到她不會是他的負累,寄生蟲早該離開了,讓這株大樹好好地活著。
「乖,第一站想去哪裡?英國倫教,還是法國巴黎?」
「我想先回美國,看看媽咪。」
「好,先回美國,不過,在出發之前,先搬回來吧。」
第7章(2)
這封信,默恩整整拖了兩個禮拜才回。
說到底,他是在意的,在意存艾生命裡出現另一個男人,在意對方和她成為生命共同體,在意他還在這裡等候,而那只高飛的風箏,已經遺忘回家的路。
這不是他要的嗎?
他要她去追逐幸福,他要她把自己當成真正的哥哥,是他說生命裡處處有奇跡的,他怎能回過頭來,痛恨那個奇跡?
經過兩個星期的沉澱,他逼自己用哥哥的身份,發出這封信。
妹,我快樂,因為你努力讓自己快樂著。
那個澳洲聽起來很不錯,有機會的話,也許我可以去那裡走走。
我很高興,你的生命找到新出口,也很高興有一個男人和你有了新交集,這份再大的力量都不能把你們分開的感情,要好好珍惜哦。
如果有機會穿上你在巴黎凡爾賽宮附近看到的那套婚紗。記得,邀我去參加你的婚禮,畢竟我是你的哥,是最疼愛你的男人之一,知否?
看到你信未寫的那些話,我突然很想念你那些吃醋的表情、嫉妒的言語,知不知道,你扞衛愛情的樣子有多可愛?是不是固為你身邊有了人,也迫不及待想把我推銷出去?
不必了,我知道自己要的方向,你不必為我擔心。
最近,我回了大學一趟,碰到幾個教授,他們還是和那個時候一樣,精神奕奕地上著課,湖邊的垂楊柳仍然招惹池中的魚兒,圖書館裡,仍然每張桌子都被人占走。
走在校園裡,好像時光暫停了,一樣的人、一樣的空氣、一樣的舊景。好像下一秒,你就會從速遠的對面向我奔來,揮著手,肆無忌憚地大聲喊,「哥,我在這裡。」
就是這樣,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的妹妹,教授笑話我說:「你的妹妹看起來像十五歲的小女生,開朗又活潑,怎麼你會那麼深沉?」
沒錯,比較起你,我是老得多了,做什麼都是走一步看三步,深思又熟慮,這種性格讓我對沒把握的事裹足不前。
告訴你一個小秘密,當時,我們班上有個男生想追你,他向我探問你的事情,知道我怎麼回應他的嗎?我給他一頓拳頭。
記不記得那時候,你常抱怨為什麼我有那麼多的女孩子追求,你卻乏人問津?
答案揭曉,那些對你有意思的男生,都被我秘密處理掉了。
時間怎麼走得這麼快?才二轉眼,那個胖到讓我想一腳踢開的儲存艾,已經長成人見人愛的小美人了。她開始會打扮、會穿高跟鞋。(雖然那些高跟鞋總是和你作對,但說實話,高跟鞋真的讓我們家存艾的雙腿,變得又長又美)她走在路上會引起許多蒼蠅的注目,(幸好她老哥是高效型蒼蠅拍)然後現在……有個不能分離的男人在旁邊守候,你能想像我的心情嗎?
我終於懂得,為什麼天底下的父親都看女兒的情人不順眼。
存艾。不必擔心,我會調整自己的心情,試著接受你深愛的那個男人。我會愛屋及烏,對他發出善意,所以,你得給我更多資料。
他叫什麼名字,念什麼、做什麼?他的家庭正不正常,有沒有一個會虐待媳婦的母親?你們是怎麼認識的?他愛你多一點還是你愛他多幾分?如果可以的話,把他的學校和就職單位給我,我來上網查,查查看這個男人有沒有能力帶給我的存艾無憂、生活。
總之,無論如何,記住我的話。我要你幸福、要你快樂。
哥 默恩
關上電腦,默恩明白這些話違背自己的心。但沒關係,只要他的存艾快樂就好!向來是這樣的,他要她快樂,他要她順利,他要她平安,他要她幸福而喜悅,只要她好,他便好了。
存艾搬回呂家,機票也已經買好,時間在兩個星期後,默恩替她訂了商務艙,並向事務所請了兩個星期的長假,這讓所有人跌破眼鏡,但他半點都不心疼員工們的眼鏡。
這兩個星期,他要分分秒秒、時時刻刻都和存艾在一起。
白天,他帶她去買衣服買鞋,買的都是適合旅行的輕便衣服和鞋款,他帶她吃過一家又一家的餐廳,他要她記住台灣味的同時,記得住在台灣的這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