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她並非藝術愛好者,只看過兩、三場舞台劇,音樂廳沒去過,美術館跟藝術展覽也只跟秋月去過幾次。到紐約後,看百老匯卻看出興趣,人家說興趣是要培養的,倒是不假。
歸根究柢,她的時間太多了,為了不讓自己老想到阿嬤,她只能用外界的事物來充填她的時間與注意力,除了上糕點學校外,她最常做的就是看劇場表演及電影,後來發現花錢如流水才克制下來。
一場炫目的歌舞洗禮讓王薔從劇院出來的時候心情極好,還忘形地哼著耳熟能詳的(AllThatJazz),沒注意到他充滿興味的眼神。
一個禮拜後,他們意外地再次碰上。
「當『人』瞭解自己只是一項更大計劃中的一個『意外』或『偶然』後,他只能『自欺』或『自娛』一陣子。」
第三次,他們在洛克斐勒溜冰場意外碰到後,戚慕生引述了藝術家法蘭西斯·培根的話語,她怒而不語,瞪視他洋洋得意的表情,覺得他沒風度又白目。
雖然後來曉得這話不是用來諷刺她,他不過是引用培根的話語,她還是覺得那股得意的小人樣惹人厭。
「不曉得『更大計劃』指的是什麼?」王薔冷笑。「狩獵嗎?」
他愉快地笑了起來。「你不用惱羞成怒,我還沒惡劣到會去跟蹤你。」
她知道他說的沒錯,但心情就是不爽。
「願賭服輸,電話號碼。」他也不廢話。
她不是輸不起的人,乾脆地給了,他若打電話來騷擾,大不了換支手機或拒接就行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雖然第三次見面仍覺得他討厭,但她還是守信地給了他電話號碼,多年後回頭一看,才驚覺自己當時真是失策,無故引狼入室。
第3章(1)
「學長走了?」秋月抱著甜甜走進屋內,神情鬼祟地左右張望,眼帶惶恐。
「你有出息點。」羅品葳見她膽小怕事的模樣,氣不打一處來,如果不是她抱著小孩,她一腳就踢過去。
「別為難我了,學長一身妖氣,我抵擋不住。」秋月搖頭。
王薔疑惑道:「怎麼用毛巾包著甜甜,她尿尿了?」她走到櫃檯後,從底下的置物櫃拿出尿布。
「她在旭哥家大便了,他家沒尿布所以用毛巾包著。」秋月親了下甜甜的胖臉,甜甜嚏吧睫吧地叫了兩聲。
王薔掀起隱藏在牆面的板子,將女兒安放在木板上,俐落地幫她穿尿布。
「你跟學長談得怎樣?」秋月問。
「不怎麼樣。」
「他沒打你吧?」秋月又問。
王薔好笑道:「我看起來像被打過嗎?」
當年自己抹黑戚慕生是為了不想秋月跟羅品葳一再追問,雖然對他有點不好意思,但當時的她心煩意亂,也顧不了那麼多。
這幾年,她雖沒再提過,但秋月與羅品葳卻記得牢牢的。謊既然都說了,現在再去圓,又得把以前的事翻出來,她實在不願,可見到羅品葳好像要跟人拚命的表情,她也得試著漂白一下。
「其實也就——」
「什麼也就,一次都不能原諒!」正義使者羅品葳怒斥。
「沒錯。」秋月附和。
兩人一搭一唱地講著受虐婦女如何堅強站起來等等的話語,完全沒發現王薔尷尬的神色,只得抱起活潑的女兒,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
「……話說回來,我還是很難相信學長會打人,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秋月戚歎。
「這種人叫衣冠禽獸。」羅品葳冷哼。
王薔輕咳一聲,說道:「不說這些了。」
「不行,一定要說清楚,如果不是你攔著我,我早揍他一頓。」羅品葳氣憤難平。「不是我說你,阿薔,你平時強勢,怎麼遇上他就矮一截。」
王薔瞥她一眼。「不然你想怎麼樣,約他去操場決鬥?」
秋月笑了出來。「好啊,我還滿想看的。」
王薔瞪她一眼,示意她別火上加油。
「這件事包在我身上。」羅品葳拍了下胸口。「你們怕他我可不怕。」
「我不是怕他,只是沒必要跟他糾纏。」王薔以手指梳了梳女兒的頭髮。「他的個性多疑又強悍,硬碰硬只是兩敗俱傷,我現在不是一個人了,得為甜甜想。」
秋月忙道:「學長應該以為甜甜是我的。」
王薔沒這麼樂觀。「我的事在這裡不是秘密,他只要稍一打聽就知道我有個女兒。」剛剛讓秋月把甜甜帶走,不過是本能反應,擔心戚慕生知道甜甜的存在。
其實她並未打算瞞他一輩子,他畢竟是甜甜的爸爸,沒告訴他其實不公平,但她不想講公平正義原則,原本是想等甜甜大一點再說……萬萬沒料到他會突然出現。
懷孕時擔心得要命,怕他突然出來逮人,結果擔心的沒發生,現在都兩年了,他卻突然出現殺她個措手不及,還異想天開地要復合,簡直莫名其妙,真以為世界繞著他轉。
「學長為什麼突然來找你?」秋月疑惑道。
王薔蹙眉。「他想復合。」
「作夢!」羅品葳怒道。
甜甜被她的怒斥嚇了一跳,哇哇地哭了起來。
「小聲點。」王薔瞪她一眼,拍著女兒的背。「乖。」
羅品葳面有愧色。「甜甜乖,乾媽不是要嚇你。」她摸摸甜甜的頭。
「不提戚慕生了。」王薔哄著女兒,等她露出笑臉後才轉向秋月。「你不是要染頭髮?」
「對。」秋月點頭。
王薔把甜甜交給羅品葳,說道:「來吧。」
羅品葳將乾女兒抱得高高的,逗她玩,甜甜呵呵笑著,口水滴了下來,羅品葳哈哈大笑。
看著女兒天使般的笑容,王薔浮躁的心沈澱下來。只要女兒好,受點氣也不算什麼,只是她不明白戚慕生要什麼。
他真的想復合嗎,還是想報復她?
他有權利不原諒她,自己當初是走得太匆忙,她不想跟化面對面談分手,只能選擇不告而別。
王薔鬱悶地歎口氣。已經兩年了,現在才來追究當初分手的原因,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