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你跨年那天打電話給我,我覺得你……咳!」清了清喉嚨。「工作態度很認真,人又還蠻有禮貌的……後來,上、上海電玩展的時候,我又看見你那個剛好跟我在工作上有過節的前男友,想說,你怎麼那麼單純,人好傻……咳咳咳!」咳的更厲害了。
好煩喔!他到底要不要說呀?康若華又好氣又好笑地瞪了男人一眼。
「我就想,想……你工作能力雖然很好,人卻沒心眼又善良得要命,我在你身旁可以幫忙照看……你可能有點迷糊,不會做家事也不會煮飯,但是我可以照顧你,不讓你被別人欺負……」
原來,原來呀!是她看起來靠不住,欠照?所以她求婚,他就答應了?
「那還真是謝謝你啊,總監。」康若華沒好氣地說。
「不客氣。」
不客氣?不客氣?!
「我跟你說,我很會煮飯的!」康若華忽而憤憤地揪住嚴浩然的浴袍領口。
本想,他這麼大個頭的一個人,於是用足了全身的力氣去扯,沒料到嚴浩然全無防備,放鬆得很,被她這麼蠻橫一拉,整個人便往她身上跌。
男人反應快,雙臂一撐,兩手立在她頸側,將她牢護在身下,臉龐與她的距離好近,近得彷彿能聞到彼此的呼息。
呼吸一窒,心跳好像就快停了。
「我,我真的很會煮飯的……」腦子停頓了好半晌,最後只能喃喃重複變成這個曖昧姿勢前的一句。
「我知道了。」嚴浩然笑,絲毫沒有改變這個羞人姿勢的念頭。「煮給我吃?嫁給我?」真是醉了,否則,平時的他哪能說出如此調情的對白?
「……」有人這兩個問句一起問的嗎?康若華微惱,雙頰卻暈紅,心上不爭氣地泛過一絲甜膩。
「……嗯。」淺應,語調微弱且嬌赧。
男人在她耳邊笑開了,決定下得如同在職場上時一樣飛快。
「那好,你明天拿特休,我們去公證,找兩個公證人,也找你爸媽一道去公證……」伏在她頸側的低沉嗓音沙啞迷人。「我會一輩子保護你,照顧你……不讓別人欺負你……」這句話,他今晚說過好對次、好多次了。
「……嗯。」點點頭,又一聲嬌赧的輕允在他耳邊漾開。
嚴浩然在康若華耳畔問道熟悉的香氣,她慣用的香水味,像她當時在上海,為了貪看東方明珠撞進他胸懷時聞到的一樣。
他想,她的香味早在當時竄入他鼻間,令他看著、顧著,忍不住想將她的事情往身上兜攬著,在她對他說,她想跟他當假日夫妻時,他的心中便已然興起一絲荒謬浪漫。
「……總監?浩然?嚴浩然?」康若華拍了拍身上男人的肩。
好沉……怎麼沒回應?睡著了?
費勁調整了下姿勢,好不容易把魁梧的男人放躺在沙發上,細瞧他呼吸均勻的剛俊臉龐。
真是的,說她欠照顧呢,現在到底是誰在照顧誰呀?
康若華翻下沙發,無奈地從一間看起來像是主臥室的房內拿出被子為他蓋上。
「笨蛋、教頭、大笨呆……睡在沙發上會感冒的。」指尖拂過他短髮,滑過他英挺的眉眼,停在那兩片意外柔軟,平時只會下達命令、今晚卻說了好多話的唇瓣。「竟然叫人家明天臨時拿特休,老闆知道一定電死你……」
唇邊牽起甜膩一笑,壓低的音量與溫柔的指尖早就流瀉出太多溫柔。
「晚安,我先回家了,不然爸媽會擔心的……明天記得打電話給我……我、我已經說要嫁給你了……一輩子,不能改,你說的……」鼓起勇氣在他唇邊碰了一下,然後起身慌張逃開。
今晚,他們決定當夫妻。
第5章(1)
真的結婚了!
沒有宴客,沒有蜜月,他們僅是低調地去辦了結婚登記。
嚴浩然打了一副住所的鑰匙給她,就連北京的住處的也給了,然後,結完婚的隔天,向她交代了一些事情之後便飛回北京。
除了她可以自由進出他住所,生活用品擺哪裡這些瑣碎事情之外,嚴浩然還說,他絕對沒有想把婚姻當成兒戲的念頭,但是,如果她臨時想反悔,或是彼此真有些生活習慣適應不來,他並不反對她改變主意。
換句話說就是,康若華若是臨時想離婚,他絕對會還她自由爽快簽字,該給的贍養費或什麼的也絕對不會吝嗇。
至於上,呃,上床這件事,他說,等感情夠了,等她準備好了,自然而然發生就行,他不會勉強她。
感覺好怪……他們就像是一堆協議共度一生的夥伴,朋友以上,愛人未滿,跳過了交往與談戀愛的步驟,卻先決定用婚姻承諾了未來的不離不棄。
只是,嚴浩然開出了一堆利她的條件,究竟是為了什麼?
她是因為喜歡他才嫁給他,但是他呢?
喝醉那天,他難得的自白裡聽起來是有幾分喜歡她的意思,但是,那也是她這裡問,那裡問,終於才說得模模糊糊的……
呿!就這麼想照顧她啊?這理由不成立,她以後會讓他知道,她很有為,很獨立,很不需要人照顧的,她嫁他,就真的只是想嫁他而已,才不像他東拉西扯的胡扯一堆。
康若華吐了吐舌頭,而後又怔怔地望著掌心中的鑰匙發呆,她想起某個女明星,與丈夫認識了四十九天便決定走上紅毯,那麼,她與嚴浩然呢?
撇開之前只在電腦上聯絡公事那段日子不談,她與他相識有沒有四十九天?她明明不是藝人,卻和女明星一樣步入百年閃婚潮?
嚴浩然這趟回來,簡直像是專程來陪她參賽和與她結婚的……
啊!怎麼可能啊?真是夠了!康若華揮掉腦海中亂七八糟的念頭,拿起鑰匙將門鎖打開,踏入男主人不在的屋子裡。
打開大燈,坐在曾與嚴浩然共坐的沙發上,老實說,真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走這一趟?
他說,他兩、三個月才回來一次,所以,他不在的時候,她要住在與父母同住的家裡,或是要住他這裡都可以,他說,他們是假日夫妻,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