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衛老爺笑逐顏開地說:「恭喜你要結婚了,接下來應該就要開始忙著籌備婚事吧,我此趟特地回來,就是要當你的主婚人哪。」
什麼?盧寶玉一臉訝異地提醒道:「爸,子讓已經向童家退婚了。」
「我知道,他要娶的人是這位汪小姐嘛。」衛老爺笑呵呵地說:「汪小姐長得真漂亮,一看就是個有愛心、有耐心的好女孩。」
「爸?!」盧寶玉極為震驚,不敢相信公公會喜歡有著如此出身的汪曉薔。
「爺爺?」衛子讓也覺得像是作夢,他老人家不是最注重門當戶對了嗎?
「就這麼說定了,我們要給汪小姐最盛大、最隆重的婚禮,以示我們衛家對她的歡迎,我是真心喜歡這個孫媳婦,呵呵呵……」
所有人都愕然,盧寶玉更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她以為公公是回來阻止這場鬧劇,沒想到他卻是第一個舉雙手贊成婚事的人!
汪曉薔鬆開衛子讓的手,緩緩起身走到衛老爺面前,有些猶豫地開口喊了聲。「添丁爺爺?」
「嘿,汪老師。」他衝著汪曉薔呵呵笑。
衛老爺,名喚衛添丁,一年多前忽然厭倦了爾虞我詐的商場,於是決定獨自遠行,後來雖然回到台北,但並未回家去,恰巧在固定晨泳的地方認識了可愛的汪曉薔,對她相當喜愛。
「真的是你?」
「是呀。」衛添丁稱讚道:「你好眼力喔,我今天穿得這麼正式,這麼帥,你也認得出來?」
汪曉薔被他的話逗笑,不禁莞爾。
沒想到添丁爺爺就是衛家的大家長,原來他們早就認識了!
「我就說嘛,有時候欺騙只是害怕彼此拉遠距離,如果你一開始就知道我的身份,會不會對我過於敬畏,因此不敢親近我?所以我才沒有說出身份,你看,我們是不是相處得特別好呢?」衛添丁慈祥地解釋道。
汪曉薔點點頭,笑著說:「我明白了。」
「不過……」衛添丁拉過她,附在她耳畔小聲地說:「我比子讓好一點,至少我沒有用假名騙你,對你比較真心。」
汪曉薔噗哧一聲笑了出來。添丁爺爺真可愛,竟然還和自己的孫子爭寵呢。真看不出來他有衛子讓說的那麼嚴肅、可怕。
雖然衛子讓不清楚這一老一少怎麼會認識,但是從兩人和樂融融、有說有笑的相處狀況看來,他們的婚事應該安全過關了。
見汪曉薔和公公親如祖孫,又像忘年之交,盧寶玉幾乎昏過去。老天爺是和她開玩笑嗎?怎麼偏偏他們會這麼要好?嗚……好不甘心呀!
衛子讓走上前摟住汪曉薔的肩膀,兩人相視而笑,覺得全世界的幸福都在此刻降臨。
她是他的天使,拯救他迷途的愛情,從今而後,他要和她朝夕相處,永不分開。
—全書完—
回到十七歲,我愛我自己——林騰雲
我發現,人愈是長大,心的成熟度不見得會跟著成長,反而失去年輕的理由,就沒有借口可以耍任性和鬧脾氣。你幾歲了?還這樣,還那樣?又不是小孩子,還想怎麼樣?不覺得幼稚嗎?不覺得丟臉嗎?
種種負面的言語抨擊,好像專為已經不是小孩子的我們而產生,但是成為大人就一定要變成無亂鐵金鋼?遇到挫折只能馬上挺起胸膛面對?難道不能暫時軟弱,或渴求一個避風的港灣?事事都要謹慎並且再三思量,因為已經不年輕了,所以沒本錢再揮霍衝勁?與其冒險求刺激,不如安於平凡,乖乖當一隻羊?呵,如此一來,長大這回事還真無聊。
熱誠的心,不是靠熱血的夢想來推動才能維持,如果能做到境隨心轉,人生處處都是樂趣,沒有快樂不是自找的,我們俞是成長,就應該俞能體會這個道理,我用了好長的一段時間才學會如何愛自己,過程中跌跌撞撞已經是最微不足道的小事,真的經歷生離死別,才徹底明白何謂苦,何謂痛,何謂儘管滿心不捨,也要勇敢學會真心祝福,懂得放手。
國三那年下學期開始,親愛的阿嬤轟轟烈烈進駐聖保祿醫院加護病房當戰士,大林路的四樓頓時成為鬼屋,我慌張的逃離,帶著睡袋搬到加護病房外的家屬休息室,至少隔著三扇門,阿嬤在那裡,殊不知,那隻鬼已住在我心中,纏著我一同搬到新天地。
沒有家人、朋友陪伴的夜晚,我用眼淚戰勝寂寞,哭到累得睡著--是睡著還是昏過去?現在我仍搞不清楚--再哭到天亮醒來,到普通病房的浴堂裡洗後去上學,一臉鎮定,讓大家都佩服,可是,心裡的鬼那時竊笑得厲害,得意得很,隨時都可以令我崩潰、軟弱,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更張牙舞爪,不斷欺負渴望親情的我。
經過半年,阿嬤病情好轉,我也終於解脫,看著阿嬤肚子被挖開一個小洞,插著導管還可以走來走去為我做飯、洗衣、拖地,買菜樣樣來,心裡的鬼也說她夠牛!有她在,誰也欺負不了我。
高二上學期,惡夢重演,心愛的朋友因家庭的問題被迫轉學,我陷入友情上空前未有的孤單,阿嬤又聖保祿醫院當戰士,前後進出手術室高達七次,那些大人們在簽署手術同意書時才出現,等不到手術順利的好消息,又各自忙碌。
後來主治醫師說情況不樂觀,隨時要有接獲病危通知的準備,每天都很忙碌的大人終於一個接著一個出現,不是哭哭啼啼就是哀聲歎氣,說阿嬤沒福氣,反觀總是一個人睡在加護病房外休息室的我,除了配合大人們感歎幾句,心裡的鬼也悄悄做出冷嘲熱諷的反應,哭也不必。
那時候,我確實爬到大林路五樓樓頂,整個人烏去罩頂,準備縱身跳下,揮別這個我認為從來就不公平的世界範圍,當時,我只有十七歲。
那天一如往常,我去上課,放學回家前,一個綽號叫霹靂貓的同班同學對我提出邀請,要我陪她她妙鄰(台北某處同人志交流場所)。我想,既然我都要死了,死前多一去一個地方也沒差,所以我赴約了。在那裡,我認識了方威(其實是一本方威自創的畫冊,至今我不曾見過方威本人),因為認識了方威,所以間接認識了X JA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