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真好。
第4章(1)
畢牧傑到了球場,幾個好朋友老早等在那裡,而一看到他,富揚科技的少東李雲凱馬上笑問:「啊,牧傑,你什麼時候換了管家?」
「而且是個女管家喔,我家蔓蔓還說,聲音聽起來很年輕。」華新銀行的小開章啟明說。
「她是談伯的女兒,代替談伯來工作的。」這兩天晚餐時間電話接不完,就知道見面免不了被拷問。
「漂不漂亮?」海東企業的小老闆範文欽一臉好奇問。
「肯定是漂亮的,你想,連兩晚找他出來喝酒,他都拒絕,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新管家魅力過人。」章啟明說完,大家紛紛曖昧地笑了。
「說夠了沒?我還沒跟你們算賬呢,明明是你們自己想找我出來喝酒,為什麼要叫你們的女朋友打電話給我?幾個人輪番上陣演出,還規定我要喊她們『親愛的小寶貝』才肯放過我,好好的一頓飯從熱騰騰吃到冷冰冰,還害我被那個小管家誤會,你們都沒有看到她看我的眼神有多輕蔑,好像我是個濫交的臭男人。」畢牧傑板著臉孔,沒好氣地抱怨。
他只顧著抱怨自己被誤會的不爽,卻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語氣,完全顯露了他對那個誤會他的人有多在意。
一旁的李雲凱挑了挑眉,若有所思地看了畢牧傑一眼——
「幹嘛這樣看我?」他狐疑地問。
李雲凱笑著搖搖頭,要是他跟他說,在意是墜入愛河的開始,畢牧傑這傢伙肯定要翻臉,還是不說好了,等著看這傢伙成為愛的奴隸,一定會很有趣。
「你自己說,全台北市有多少女人的通訊錄裡有你畢牧傑的大名,你這樣還不濫交嗎?」而那些擁有畢牧傑電話的女人也包括章啟明的女友,逮到機會,醋罈子章啟明自然第一個抗議。
畢牧傑交遊廣闊,又是富二代,對朋友義氣,對兄弟的女朋友更是客客氣氣,好友的女朋友們看他帥氣迷人,卻始終沒有女朋友,覺得實在暴斂天物,紛紛要他交出電話號碼,說要幫他介紹女朋友,他的電話就這樣被廣泛存到各位准嫂子的通訊錄裡。
別人是無所謂,可章啟明這個大醋罈子卻很有意見,再加上女朋友蔓蔓又是畢牧傑在美國的學妹,兩人交情好極了,蔓蔓不肯對自己說的話卻可以對畢牧傑說,讓他每天都喝醋喝到死。
「你可以叫她刪掉,Delete這個指令不會用嗎?」畢牧傑賤賤地調侃道。
「可是她就是……」不刪掉呀!章啟明悶透了,忍不住逞強說:「你這個幾百年沒交女朋友的人不懂啦。」
「對,我不懂,我也不想懂。」思考那些多浪費時間,而章啟明這傢伙連自己的女人都擺不平,笨。
「電話可不是我們讓她們打的,是她們自己吵著要找你。你都不知道,你出差這幾天,大夥兒碰了面,每個人的女朋友第一句話就是問,畢牧傑人呢?他怎麼沒來?好像台北的社交圈少了你就很乏味似的,害我們臉上無光。」李雲凱自我解嘲的說。
「勞煩轉告各位嫂子,謝謝關心。」沒辦法,他天生就是女人緣好。
「你到底是對她們下了什麼蠱?」章啟明問。
「可能我長得比較帥吧!可惜她們不知道我不穿衣服的時候——更帥!」
這個死變態。「畢牧傑——」咬牙切齒。
「好了,是還要不要打球?」範文欽緩頰問。
「打。不過,牧傑,你老實說,你到底是不是同志?」章啟明還想問。
「同你個大頭志啦!」沒好氣的笑答。
「那你為什麼都不交女朋友?」
畢牧傑懶得搭理,他沒有不交女朋友,他只是還沒遇到那個可以令他心動的女人。
◎◎◎
是說,他也很好奇,他的女朋友究竟會是什麼模樣呢……
這個念頭閃過的當下,腦袋也不知道是秀逗還是怎麼的,那抹蹲在窗前拚命拉扯床單,不容許絲毫皺褶出現的固執身影莫名其妙的出現,嚇得畢牧傑一怔,接著連忙甩頭,努力把那詭異的畫面甩出腦海中。
「你幹麼?」章啟明一臉古怪的看著他。
「沒事。」不自在的撇撇嘴。
「沒事就趕快去交個女朋友。」少來纏他家蔓蔓。
斂住起伏的情緒,他揚起瀟灑的笑容望著章啟明,「啟明,你這麼關心我,我都要哭了。可就算我有女朋友,我還是會三不五時跟蔓蔓出去吃飯。她沒跟你說嗎?電話裡我們又約了一攤,蔓蔓想吃法國菜,到時候氣氛肯定很浪漫。」
「不准,我不准你跟蔓蔓單獨去吃飯!」完全中招的章啟明馬上發出抗議。
畢牧傑笑瞇瞇的挑釁,「你可以來買單。」
「你吃飯我幹麼買單?」
挑眉,「那就對了,我跟蔓蔓吃飯關你什麼事,她又還沒嫁給你。」
「畢牧傑,你是不是兄弟?她可是我的女人……」
章啟明氣壞了,可是大家卻都笑了。
「廢話這麼多,打球啦,今天千萬不要對我手下留情,因為我也不會對你手下留情。」畢牧傑賤賤的說。
「看我待會怎麼把你打得落花流水!」章啟明發狠宣誓。
「放心,我會讓你乖乖掏錢出來請我吃飯的。」
笑鬧之際,李雲凱怒了努下巴,「咦,牧傑,那不是你姑丈嗎?」
畢牧傑隨著李雲凱的目光看了去,遠遠的那一群人裡,他果然看見了姑丈翁偉榮,和他的短裙秘書拉拉扯扯,不知道是要打球,還是要親嘴,很忙碌,身旁還有個他不認識的男人。
黑眸微微的瞇成一條細線,精銳而犀利,「知道他旁邊那個男人是誰嗎?」畢牧傑問。
「好像是裕盛建設的羅總。」範文欽說。
……裕盛建設的羅總?姑丈為什麼要跟他見面?該不會是為了頂級度假村的開發案吧?畢牧傑靜靜的玩味著動機。看來,遊戲越來越精彩了。
「不過去打個招呼嗎?」李雲凱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