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知恩知他的底,他又何嘗不知對方的?是他心甘情願任人予取予求,他若不給,那是誰也要不來的。
他們有的是一輩子的時間,他會讓他的小恩知道,他能給的愛與寵,遠比他所要求的還要再多更多。
只因,君恩似海,情根深種。
卷外之章 同眠
我不知道如今在另一個地方,他們是不是已尋著彼此、真正相守在一塊兒,但是我很珍惜自己目前所僅有的,這是他們教會我的,尊重每一分感情,好好善待愛自己、自己也深愛著的人,把握能聚首的每一寸光陰。
因為——愛情很美,能夠相愛更美。
之一、意相同
我,名喚嚴意同——是梧桐縣財力最盛、蜚言流語也最盛的那個嚴府下一任繼承者。
這可不是我自封的,爹從很早就告知這件事,要我早點認清現實。
一般人或許會認為我命好,懂得挑地方出世,不曉得多少人妒羨我這自小含著金湯匙嬌養著長大的富貴兒。
真是如此嗎?可說是,也不是。
我的身世說複雜,也沒多複雜,可要說簡單,好像又比別人特殊了一些些。
我沒有娘,只有一個父親,和一個爹。
娘從我很小時便不在了,我一直是父親養大的,是而,我對娘的觀感始終很是模糊,問了父親,父親能形容的也極片面,可是對我的親爹,他卻能侃侃而談,幾乎可以說進骨子裡去。
雖然對於這一點,我曾經小小疑惑過,為什麼父親對結髮妻子的性情只能說出「溫婉」、「大家閨秀」那樣浮面的表述,對義弟卻是閉著眼也能描繪出形貌?
嚴府的小公子,其實並不是正統少爺的親生兒,這點除卻身邊親信少有人知道,父親倒是沒瞞過我,因為是一開始就知道的事,倒也不會有特別的情緒反應——例如戲台上演出真假少爺那類身世謎揭露時的崩潰反應。
七歲那年第一次與親爹見面時還平和得很,平日常聽父親談起,倒也不覺得陌生,到後來爹搬進品竹軒與父親同住,年紀小時不覺得奇怪,後來一路看到大,也覺順理成章,不像外頭的人那般大驚小怪。
沒錯,他們是「在一起」。
以世俗的觀點而言,「在一起」無非是一男一女,情投意合,托人說謀,然後成親生子,共偕白首。可是對他們而言,真的就只是「在一起」,相互陪伴,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好與壞都有對方擔待,無關乎世俗或名分什麼的。
或許對旁人而言,兩個男人一起,聽起來驚世駭俗、不倫不類,可是在我看來,就是覺得他們彷彿生來就是一起的,再也不會有誰比他們更契合、更懂彼此、也更珍惜對方。
有時我都在想,找名女子也不見得能如他們這般相契相知、相惜相戀,要真能擁有這樣的幸福,我也願意另一半是個男人啊!難怪爹一巴上就死也不肯放開父親了。
話再說回來,我這個富貴小少爺可當得一點都不富貴,雖說是衣食無虞,可父親在對我的教養上是極為嚴格的,該要求的從沒放寬尺度,疼愛歸疼愛,也將分寸拿捏得很好,犯了錯該挨的板子更沒少挨過,與外人想像那種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嬌生慣養的日子可是差得遠了。
父親是那種很理智的人,要想把我寵成不可一世的敗家子也不容易,他自己本身就是一個教養良好的貴公子,連對下人也不曾頤指氣使,那一身的氣質——我很難具體形容,單單是沉靜倚坐窗口,那股誰也仿不來、謫仙般出塵矜貴的風雅,就是一幕渾然天成的景致,教人不捨移目——
他唯一不理智的時候,大概也只有遇上爹時吧!小時候我常常覺得很不平,為什麼父親規定不能這樣、不能那樣的事,換成爹就什麼都沒關係了?
說到我這個爹就更沒天良了,在我滿七歲那一天,他送給我的大禮居然是一間布莊,直接扔賬本要我看著辦。
再然後,八歲那一年,是三間米鋪。
九歲那一年……我決定我受夠了(其實是嚇破膽了),搶先在他扔給我更多東西以前,哭喪著臉想去找父親求救。
那幾日,父親染了一場小小的風寒,爹居然就理直氣壯把我扔在書房裡一個人摸索賬本,自己窩進灶房,為了一鍋父親生病時一定得吃的百合蓮子粥,把百來間店舖子擱在一旁,固執地非得親自熬出他要的熟軟度、濃稠度、順口度——我實在想不透,這到底是什麼毛病?
「恭喜你那敗家子又玩垮一家米鋪子,你只剩粥可以喝。」
我躲在房外,看爹一匙匙喂粥,一邊還不忘損我。
「……你又胡亂扔什麼給意同了?」
「不多,就五間古玩鋪子。他要更不爭氣些,你未來就只剩清水喝了。」
什麼——這回是古玩鋪子?我才九歲,是懂什麼古玩啦!
然後父親竟還好氣又好笑、用一點指責力都沒有的柔軟語調說:「你別太過分了,兒子是生來這麼欺負的嗎?」
「你心疼了?」頗不是滋味的哼氣。
「……」房內詭異地安靜了片刻。「跟自己兒子吃什麼醋?」
……我希望自己被親爹惡整,和父親太疼我、放太多心思在教養我這件事上沒有太多關聯,否則,被親爹嫉妒的人生也未免太……微妙。
最後,當然我還是沒能鬥贏他,只能認命把淚一抹,認清自己這輩子是沒有當那種鬥雞賭犬、上上花樓、偶爾再當街調戲一下良家婦女之類紈褲子弟的命,乖乖撥起算盤珠子,我實在不想當嚴家的罪人,害父親只能喝清水度日。
在「害怕嚴家會被我敗光」的壓力下,十歲那年,總算能勉強把爹交給我的這幾家店舖子撐住,十二歲時,小小賺了一點,年底將賬本交給爹審閱時,那張對我從來都不苟言笑的冷肅面容下,淺淺揚起了一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