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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把話給我說清楚!」大貝勒幾乎吼翻整座教堂。
「我倒想請你把話說清楚。」元卿摟著禧恩邪邪勾起嘴角。「你說,我和禧恩格格幽會犯了哪條王法,得派大批人馬圍捕?」
大貝勒啞口無言的瞬間,阿爾薩蘭已在城南砍下第八顆腦袋。
第六章
虹恩的計策一舉奏效,然而其後所帶來的問題卻是始料未及。
「元卿貝勒向你提親?」虹恩大驚,茶水不小心倒到桌上去。
「啊。」禧恩哀怨地咬著核仁酥。「現在全京城都知道我和他在教堂被大哥逮到的事,還謠傳我們早就在教堂裡不時幽會,互訴
衷情咧。」
「這、這……」虹恩的烏溜大眼眨到傻了。
「偏偏我之前就已常常到教堂遛達,他偶爾也會去那兒走動,這下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事情愈搞愈離譜了,該怎麼收拾呢?
姊妹倆味咋嚎嚏地邊吃邊煩惱,不時推薦一下手邊還沒動用的糕餅。教堂風淡之後,阿爾薩蘭勉強與虹恩達成協議,容許禧恩進蘭王府來找虹恩,省得她一個人閒到只會成天找他麻煩。
「你不是很喜歡元卿貝勒嗎?」為什麼還這麼悶悶不樂。
「問題是,他喜歡我嗎?」禧恩垂頭攪著糖連子粥。
「你瞧,事情一爆發,他隔天就請人上門賠罪提親,想也不想地了結了終身大事。」
虹恩沉恩一會兒:「可他的確是個君子,完全顧到了你的名聲。」
「我才不在乎名聲,我在乎的是他的心。」
「哦。」想到自己和薩蘭的問題,不由得跟著歎息。
「那你是打算拒絕這門親事了。」
禧恩吊起靈活的眼珠。「不太想拒絕。」
兩人沉默一陣子,隨即害羞又興奮地咯咯竊笑成一團。
傍晚一近,禧恩便趕著要走,省得幢見阿爾薩蘭。她沒虹恩那個膽量去面對他,甚至只要他一回府,禧恩在老遠的院落裡就會寒
毛豎立。
「禧恩姊,明天再來玩。」
「不行,我哪能天天來。額娘最近強逼著我多念詩詞歌賦,說該學學人家府裡的風雅裕格們,辦個詩社什麼的。」累死人了。
「喔。」虹恩不敢表現失望,只能渴望地一笑。她也好想有個額娘對她嘮叨,讓她可以抱怨一下、撒嬌一下。
虹思一路送客到大門,驀然回苜,府裡一片淒清。風聲蕭蕭、雪花飄飄,沒人能陪她談天說笑。醒也無聊,醉也無聊,日子愈過
愈寂寥。
「我想見蘭王爺。」
虹恩被快合上的大門門縫間這句話吸引住。「誰?」
「除非王爺允許,咱們不見任何訪客!?」門房冷然閉緊大門。
「等一下,她不是要找王爺嗎?幹嘛不讓她進來等人?」
門房完全不搭理虹恩,逕自離去,她也懶得哆嗦,自己動手開門。
「你找蘭王爺有什麼事嗎?」見來者是位老婆婆,虹恩問得格外親切。
「要事。」
虹恩當場被對方的疏離潑了桶冷水。
「你別亂開門放人,省得惹禍上身!」土匪似的壯碩門房砰然壓回大門。
「可是對方只是個老人家,沒必要這麼無禮。」
「王爺的命令就是命令,即使天王老子來了我也照樣不開門!」
真是的,吼這麼大聲,門外的人一定也聽見了。她無奈一歎。「那好,你放我出去,我陪她一起在門口等王爺回來。」
門房傻住,不知該如何處置。
「這樣你對王爺好交代,我也不會讓客人太難堪,怎麼樣?」
門房沒想到小小的一個娃兒也有膽跟他討價還價,他當年可是威震江北的大土匪。虹恩自個兒開門出去,搓呼著兩隻小手。「我
陪你一起等蘭王爺吧,老人家。」
「你是誰?」對方神色不善地上下打量虹恩。
「我是蘭福晉。」她勉強一笑。不錯,現在已經笑得出來了,看來跟這一府無禮惡霸的人住久了,耐力會被磨得忒強韌。如果為
了這點小事就受挫難過,哭死了也沒人搭理她。
「你是哪位?」
「月嬤嬤。」
「怎麼沒人陪你老人家一起來?」她張望四面,「這麼冷的天,你就用走的來?」
「你到底是哪來的蘭福晉?」阿爾薩蘭怎會娶這種女娃兒為妻。
「是他不小心娶錯的。」過事也設什麼好瞞了。「他本來是想娶我姊姊,卻不料娶到我這個沒多大用途的代嫁新娘。」
「是嗎?」月嬤嬤懷疑的昧起冷眼。娶錯了大可丟回她娘家去,將錯就錯,可不是阿爾薩蘭的行事風格。接下來的漫長等待,全
是虹恩一人自言自語,沒辦法,戒備十足的月嬤嬤什麼都不肯淡,她只好自個兒談。談娘家生活、兒時趣事,談整頓蘭王府庭院大
計,談下人的值分安排、談年節事宜的打點……什麼都談。
等到他回府時,己是深夜時分。他面色凝重地與月嬤嬤進入書房密談,虹恩理所當然地又被隔絕在外,無法參與。
一鉤新月幾束星,夜闌猶未寢。
她躺在床上寂然歎息。有好多事想問薩蘭,好多話想和他談,可他根本不會體會她的用心,只會覺得很煩。再忍一忍、再等一
等,事情總會好轉。
「是啊,屢敗屢戰……。」她喃喃著安神父的鼓勵,沉入夢境。
巨大的黑影漫入她房裡,凝視她甜美的睡顏許久,移往小桌旁的一疊書冊翻動。裡頭記載著每天的觀察及計劃!
後花園最好種梅,冬日庭院便有梅花落盡千千片。西院種山茶,東院種牡丹。她的院落前方,要種桂花,取其芬芳;薩蘭的書房
前可種竹,取其風骨……
合上書冊,黑影悄悄移上床,輕柔地將她包圍在胸懷裡,細細呵護。她像只安適的小動物,嬌弱地蜷著,偎向偉岸的歸宿。
虹恩隔日一早醒來,呆呆坐在床沿揉眼睛。這些日子以來,她很習慣獨眠,薩蘭一定在風花雪月那兒徹夜狂歡。這早已司空見
慣,沒有必要大驚小怪,但總是會有種怪的不舒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