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次意外,蔣天雪得到了後福。
田子照的一顆心,多情不悔的心。
出院的那一天,汪思涵和辛人傑連袂接蔣天雪回家,卻不見十幾天以來衣帶不解的田子照。他們心裡起了疑,田子照怎會在節骨眼失蹤?她又不敢問一臉春風的蔣天雪,生怕風雲再變。後來他們才曉得是白操心一場,因為答案就在家裡。
當門一打開的那刻,繽紛的汽球、聖誕綵帶、百餘朵紅玫瑰、浪漫音樂,再加迎面噴了他們滿臉的香檳,原來是田子照和蔣天雪的訂情派對,而他們兩人義不容辭為這對苦盡甘來的情人做了見證人。
也許是心情太好了,田子照拚了命和辛人傑、汪思涵輪流敬酒,蔣天雪在一旁斟酒,柔順的樣子像是幕府時代的日本女人,有著妻以夫為天的美德。
「繞了半個地球,浪費一千九百個日子,我總算找到了最愛。」田子照紅光滿面,半醉半醒的說。
「唉!我比你多花了六百天,還沒得到最愛。」辛人傑藉著七分醉意,大膽地說出積壓已久的的心事。他心裡有些吃味,田子照做了這麼多錯事,卻依然抱得美人歸,他只不過做錯一件事,美人就被別人抱走了。
「大哥,你要去買輛一級方程式賽車,加足馬力,趕過跑在你前面的積架。」
「田子照,你又惹人厭了。」汪思涵狠狠地揪了塊他手上的肉,旋轉三百六十度,痛得田子照捶心肝。
「酒後吐真言,我是在替我大哥抱不平。」
蔣天雪從廚房端出三杯剛泡好的濃茶,老遠就聽到田子照亂點鴛鴦譜,急得她熱滾滾的水差點潑出來燙手。「子照,辛大哥條件這麼好,還怕找不到好人家的女兒嗎?」
辛人傑不止有房有車有自己的事業,還風度翩翩、一表人才,雖然離過婚,但對大部分待字閨中的女人而言,離婚是個福音,至少沒有橫刀奪夫之嫌。
「有什麼好?我有兩個施油瓶。」辛人傑自卑的說。天底下沒有任何一個小孩會喜歡後母,後母也不見得會善待前妻生的孩子,夾在兩者中的父親最難為!
「那更好,現代都會新女性,講究雅痞式的生活,走的是極端路線,當未婚媽媽或是乾脆來個不生孩子的同居,辛大哥兩種條件都有,在報上只要一登徵婚啟事,包準來排隊的女人可以從忠孝東路頭的火車站,排到忠孝東路底的中研院。」蔣天雪說得口沫四射。
「天雪,你把我比喻成市場裡最肥的豬肉,隨便什麼人都可以來論斤論兩?」辛人傑鬱鬱不歡,他只要一個人來沽買一-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的人。
「不是傳統市場,是超級市常」蔣天雪強調差異性,一個是歐巴桑去的,另一個是仕女去的。
「原來在你心中,我真是一塊五花肉,那子照是什麼東西?」
「子照是不賣只送的贈品。」汪思涵突然眼睛一亮,酒精在她的血液裡作祟,起了頑皮之心。
「什麼!你這惡毒的女人,把我說得一文不值,你倒是說說看我為什麼是贈品?如果答不出來,抑是答得沒道理,這杯加味酒你要喝完。」田子照加油添醋,倒糖、鹽,製作出一杯五百特級玫瑰紅。
「如果答得你無力反駁,又該怎麼辦?」她勝券在握。
「它是我的。」他眉也不挑,痛快的說。
「好,成交。因為你田子照跟誰都好,只要是女的,不論高矮胖瘦、老中青小,你都可以被帶回家『使用』。」他的風花雪月,可以說上一千零一夜。
「我反詰,與事實不和,我要求上訴最高法院。」田子照吹鬍瞪眼。
「反詰無效,檢方有充分的證據,足以駁回你的上訴。」她十足檢察官派頭。
「舉證,人證、物證缺一不可。」
「庭上請允許我翻舊帳。」她看著女法官,得到眉目授意後,咄咄逼人:「六年前,你和蘇夫人的事就是又老又胖的例子。」蘇夫人是個年近五十歲的有錢寡婦,未去美國投奔女兒前,常來儷佳人送煲湯補田子照辦公室裡的人都笑他,晚上加班要有節制,當心精氣被吸光了,什麼虎鞭、鱉鞭都救不了,回天已乏術。
「哈!說到這件事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蘇夫人認我做乾兒子,因為我長得像她死去的丈夫,不信你可以問人傑。」當時謠言滿天飛,田子照卻三緘其口,如今事過境遷後才解釋,完全是為了天雪,他要她知道終身托付給了什麼樣的人?
過去的他,現在的他,和真正的他;其實是個君子。
辛人傑笑著點頭,他很高興田子照願意洗刷冤曲。
「那夏威夷的幼齒?我有十二名人證,看你如何脫罪?」
「莉娜只有十三歲,表面上是個肚皮舞孃,實際上被她繼父逼著兼接皮肉生意,偏偏她又無力反抗,因為沒錢逃跑。當然你可以說我是冤大頭,也可以笑我是傻瓜,反正我就是替她湊了筆到美國的旅費,讓她有個新的人生,不過口說無憑,我這兒有一封她從美國寄來的感謝信,呈給庭上。」他似乎有備而來。
「林韻呢?」她不信這一回他仍能死裡逃生。
「清清白白。我是個有原則的人,在兩種情況下我不玩,一是年齡可做我女兒的,我怕有亂倫之嫌;二是像思涵你這類稀有動物,我怕遭天打雷劈。」
「騙人,鬼才信你的話。」汪思涵嗤之以鼻。
「坦白說,她是個障眼法,為了躲避天雪的感情。」為了讓她心服口服,他只好一五一十招了。
「為什麼?我不懂。」
「子照去中東不是你們所聽到的--尋夢--其實他是落荒而逃,為了也是逃避天雪日益沉重的感情。」辛人傑感性的說。
「這麼說是我把你逼走的?」蔣天雪一臉苦澀。
「不,天雪,不是的,我可能是不習慣接受。因為我的父母被一場車禍奪走生命,當時他們留下一筆不算薄的遺產,而我就成為親戚們爭奪的孤兒,大家都對我好,其實是覬覦保險箱裡的存折,那一年我雖然只有八歲大,但我的心在痛失家人、遍嘗人間虛偽後,卻有了十六歲的叛逆。最後我選擇了孤兒院,和所謂的親人畫清關係。在孤兒院同伴們也對我好,剛開始我好感動,漸漸地我的心又起了變化,我曉得是因為錢使我與眾不同,我穿的、吃的都比他們好,他們是在利用我的施捨,所以初中沒畢業,我就不聲不響地離開了他們,將自己的心從此埋在深處,不想更不願接受別人的好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