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騙人的愛情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8 頁

 

  有喜歡的人,那又怎樣?她並無法約束他的感情,就算他要繼續愛她又怎樣?他並不會做出任何妨礙她的事,只是靜靜的看她活著、笑著,這樣就好了!

  誰知道他能活多久?喜歡又能維持多久?愛情還能持續到什麼時候?

  至少他還處在慶幸中的快樂,那就繼續吧!尤其漫長的十一年終於出現曙光,教他怎麼能不貪戀?

  想通後,杜克紹迅速起身。

  他已經有三十四個小時沒有看見她了,思念來得太濃烈,非要見上一面不可。

  ¥¥¥

  「明,有位先生找你。」小寧推開廚房的門大喊。

  先生?林先生嗎?明茱柔忽略了小寧口氣中的興奮,輕蹙著眉,推開隔著廚房和櫃檯的滑門,「林先生……咦?」不是。

  「林先生是誰?」杜克紹推了推銀框眼鏡問道。

  「林先生是聖東醫院的醫生,他也是我們明的仰慕者喔!」小寧興奮的回答。

  「小寧!」她下的警告太慢,老天!

  「他不知道你有男朋友?」

  「你是明的男朋友?」小寧驚訝。

  「我希望我是!」

  「小寧,廚房裡有——」

  「明,那誰是你的男朋友?你不是說你沒有嗎?」

  這就是不端上司架子的報應嗎?明茱柔會深深記取這個教訓。

  「小寧,廚房的起司麻煩你幫我分割後用保鮮袋分裝好。好嗎?」

  小寧當然不願意,她想留下來看帥哥,可是接觸到明殺人似的可怕眼光後,當下決定保命要緊,「我馬上去。」

  他受傷很深,「為什麼騙我?」

  明茱柔迴避他的眼神,「我沒有騙你,我是說如果。」

  「你知道為了這句話我思考多久、天人交戰多久嗎?我想要你幸福就好,也擔心出現會不會造成你的困擾,最後才想通,就算看著你投入別人懷抱都好,只要能見到你就好。我盡量讓自己的喜歡不打擾到你,你卻——」

  「我又沒有要你喜歡我。」什麼嘛!說得這麼委屈,她是拿刀還是槍逼他呀?

  「我受夠你老是一副情深義重的模樣,好像你有多愛我似的。你沒有你想的那麼愛我,你只是無法忘記我跳樓的那一幕,甚至無法忘懷我滿身是血地倒在你懷裡,但那一切都過去了!全部都結束了。那只是長久下來對我的愧疚,讓你以為自己愛上我而已。

  「如果你真的曾經愛過我,在那段時間裡,你知道我把你當成我生命的全部寄托,我以為你不會放開我的手,誰曉得你輕易就鬆開,摔得粉身碎骨的只有我。我走過來,也清醒了!所以請你別再假裝自己很愛我好嗎?你這種行為只會讓我覺得很不屑。」

  她的一連串話語字豐掐住他的脖子,讓他幾乎無法呼吸。「你……沒有喪失記憶?」

  「這從頭到尾都是你的假設,我不明白你怎麼會有這種假設?」他的臉色好蒼白,唇角微微顫抖,這是氣瘋想殺人的前兆,還是中風前的特徵?明茱柔也不曉得自己怎麼會突然冒出這麼無厘頭的想法,但就是無法克制。

  沒有喪失記憶,卻對他無比的冷漠,這代表什麼?

  沉浸在往日悲傷,走不出死胡同的只有他。

  難道真如她所說,他無法接受那一幕的衝擊,不停的自責,誤以為愧疚變成愛?

  「你的臉色很糟糕,你還好吧?」從蒼白變死灰,這種氣色太可怕了。

  「你……你是不是不愛我了?」他猛力的捉住她的手臂,力量之大,就像溺水的人捉住浮板。

  好痛。「放手,你瘋啦!我的手快斷了。」

  杜克紹一驚,放鬆力道,卻不願放手。「你真的不愛了?」

  「那一跳,讓我在醫院住了將近一年,復健一年,你知道每天開刀縫補的痛苦嗎?你知道雙腳踩在地面上,每走一步就必須忍受萬蟻蝕肉的痛苦嗎?我背部腰際處有一條開刀後的疤痕,心臟也有。如果這是證明我愛你的痕跡,那麼我真的愛過。但那些痛楚已經磨光愛了,你明白嗎?」

  有誰比他更明白?他是醫生啊!多少受不了治療的人,曾求他給個一刀痛快。她……也曾這樣求過醫生嗎?

  是的,她走過來了!從她清澈的眸子裡可以看得出來。

  他應該為她開心的,走過代表重生,只是……心沉重得彷彿落入大海似的,幾乎淹沒。

  ¥¥¥

  第6章(2)

  辜承隆在PUB吧檯處看見杜克紹時,他正在拒絕一位搭訕的辣妹。

  「我的眼睛花了嗎?你這時候出現在這裡。」晚上九點半,他應該還在醫院,不看診也是研究病人的病歷。

  「我所知道的地方只有這裡有賣酒。」整瓶的威士忌倒完了,一滴不剩,怎麼他還沒有醉的感覺?「威上忌再來一瓶。」後面這句是朝酒保說的。

  「真的還是假的,喝完一瓶了?」奉承隆轉向酒保求證。

  酒保遞上一瓶全新的威上忌給杜克紹時,朝辜承隆肯定的點頭。

  「發生什麼事啊?」在辜承隆的記憶中,同樣場景只發生過一次——在他和他父親發生爭執時。也是那次,他明白杜克紹的好酒量,也因為那次,他知道他所有的愛情故事。奉承隆坐在他的旁邊,示意酒保照舊。

  「她,還活著!」

  悠揚的藍調混合著他略帶沙啞的聲音,「誰?」

  「我在美國遇見她。」

  「你說明茱柔?」這名字杜克紹很少提起,總是以「未婚妻」帶過,但姓氏太特別,加上她對自己的死黨又是那麼重要,要忘記不容易。太震驚!讓人以為死了十一年,正常來說已歸塵土的人居然還活著?!

  「然後呢?你從美國回來不是一個多月了?她呢?」

  「她在美國一家百貨賣瓷器,後來我輾轉得到消息時,她在信義區一家巧克力專賣店當店員。我以為她喪失記憶了,因為在美國,我們明明四目相對,她卻沒有任何愛恨情緒,就像陌生人一樣看著我,當初愛得那麼深,怎麼可能?!」杜克紹端起酒杯一飲而盡,灼熱的液體滑過喉嚨。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