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保鑫也若有所思。「你所說可有證據?」
「我……」
她正要開口,外頭傳來一道渾厚有力的嗓音——
「我就是人證。」才剛趕回來的左之鎮排開眾人,大步走了進來,來到堂前,他仰起下顎說道:「蔡大人,我是當事人,我可以證明官善善所說是真,她嫁給我那夜確實昏迷不醒。」因他四年前曾中過舉人,有功名在身,無須朝蔡保鑫跪拜。
官蘭蘭連忙出聲道:「大人,民婦有話要說。」
蔡保鑫示意。「你說。」
官蘭蘭故作委屈的道:「因官善善無意之中發現左三爺擁有的一塊荒地能產鹽,左三爺才會包庇於她,為她矯飾掩過,還請大人明查,替民婦作主。」
蔡保鑫詢問左之鎮,「官善善發現鹽地之事可是真?」左之鎮得到鹽地之事在玉穗城早已傳開,這事他也早有耳聞,但程序上還是得問上一問。
左之鎮答道:「那塊鹽地確實是我娘子所發現,但我並未包庇她,我方纔所言句句屬實,且我娘子先前在官家,因是庶女,不得看重,她身邊甚至連個服侍的婢女都沒有,她哪裡還有多餘的錢財可以買通官蘭蘭身邊的丫鬟。這兩人先前在我府裡頭因犯了事,被我攆走,遂挾怨報復,與官蘭蘭勾結,做此偽證,誣告我娘子,還請蔡大人明查。」
看著努力為自己辯護的丈夫,文詠菁先前所受的那些委屈和不平,全都沉澱了下來,胸口也注入了一股暖意,連帶的臉上的憤怒之色也消散不少。
左之鎮接著又道:「而且官蘭蘭嫁到林家已有數月,若她真是被迷昏的,為何直到現在才提告?」
官蘭蘭急忙道:「稟大人,民婦還有人證,可以證明民婦絕無撒謊。」
蔡保鑫下令,「傳人證。」
一名婦人被帶進來,顫巍巍的跪在堂下,她沒進過衙門,心裡怕得發抖。
「堂下所跪何人?」蔡保鑫按例詢問。
「民婦是、是官善善的生母。」李姨娘抖著嗓答道。
蔡保鑫不免有些訝異。「你來公堂所為何事?」
李姨娘跪伏在地上,結結巴巴道:「民婦來此是為證、證明當初六小姐確實是遭、遭到八小姐下藥迷昏,八小姐貪慕虛榮,認為左、左三爺身份較高,心生歹念,想頂替六小姐嫁、嫁給他,還、還偷了我的首飾和、和銀兩,拿去給六、六小姐的那兩個婢女,買通她們幫忙。」
這番話她背了好幾日,說得坑坑巴巴的,但總算說完了,不是她沒良心到不顧母女之情誣控女兒,這回她也是迫不得已。
官蘭蘭隨即高聲說道:「大人,就連她的親生母親都這麼說了,若非事實,李姨娘又豈會出面作證來害親生女兒呢?」
這話一出,原先聽了左之鎮和文詠菁的辯解而有所動搖的民眾,又紛紛相信了官蘭蘭所言,她親生母親都出面作證,那件事八成就是真的了。
文詠菁一見到李姨娘就有些驚訝了,在聽完她所說,更是不敢置信的瞪圓了眼睛,這世界上竟有這樣的母親,她居然顛倒是非,撒謊幫助外人來陷害自己的女兒。
左之鎮眼神冷如寒冰的望向李姨娘,身為人母,這女人簡直令人髮指,他決定今日過後,就讓娘子斷絕和官家所有的一切。
蔡保鑫重拍驚堂木,沉聲喝道:「官善善,你還有何話可說?」
文詠菁冷冷地道:「我只能說,我這輩子看過不少為人母的,但沒見過像她這麼喪心病狂的母親。」
蔡保鑫怒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你如此咒罵自己的生母,豈是身為人子所該做,由此可見你品性確實不端,本官判你……」
就在他要宣判時,左之鎮出聲阻止,「慢著,蔡大人請稍候,我也有人證可以證明我家娘子所言非虛。」
話說到一半被打斷,蔡保鑫甚是不悅,口氣也變得不太好。「你還有什麼證人?」
「請大人傳喚便可知。」
「傳證人。」
一名三、四十歲的男子從容的走進來,他撩起衣擺跪下。「草民石檀明見過大人。」
蔡保鑫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後吃了一驚,急忙下堂,親自扶起他。「這不是石大夫嗎?您怎麼會來這裡?」
石大夫行醫多年,救人無數,三個月前他母親生病奄奄一息之際,也是多虧石大夫妙手回春才能痊癒,因此他對這位醫術精湛的大夫很是敬重。
「草民來此是為左三爺與左夫人作證。」石檀明不卑不亢的答道。
「你是來替他們作證?」蔡保鑫面露訝色。
「沒錯,草民是來證明當初左夫人嫁給左三爺時,確實中了迷藥昏迷不醒。」
石檀明將事情的經過一併說了出來,「當初左三爺生病時,便是由草民診治,很慚愧,那時草民一直無法治好左三爺的病。左三爺在成親翌日,便被其兄長趕出侯府,遷到城郊的莊子,那時左三爺見其新婚夫人一直昏迷不醒,故而曾請草民前去診治。」
石檀明醫術高明,且常為窮苦的百姓施藥義診,在民間有極高的聲望,故而他這番話一出口,就讓圍觀的百姓以及蔡保鑫都很驚訝。
石檀明接著又道:「說起來,草民能治好蔡老夫人,還得感謝左夫人。」
「這是何故?」蔡保鑫訝異的問。
「那味治好蔡老夫人的藥材,正是左夫人所發現,她就是用此藥治好左三爺的病,還不吝惜的將此藥所在之地告之草民,因此令很多同樣染了瘧症之人得到了醫治。故而草民在兩日前聽左三爺說,左夫人含冤被告之事,便隨左三爺匆匆從寧水城趕回來。」
近兩個月來,寧水城有不少人感染瘧症,他特地前去診治。
此話一出,百姓們頓時一陣嘩然,紛紛對官善善改變了看法,原本唾罵她的人也改口罵起官蘭蘭。
蔡保鑫對他說道:「石大夫辛苦了,請在一旁稍候。」他走回堂上,用力一拍驚堂木,沉聲宣判,「官蘭蘭狀告官善善毀人姻緣一案,本府在此宣判官善善無罪開釋,至於原告官蘭蘭因惡意誣告官善善,本官判其五年罰刑,另,一幹出面做偽證之人,一併處以三年罰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