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你對感情認真一點。」她說。
原先撫著手臂嘶嘶怪叫的余朗佑忽然停下,半瞇著眼望著她道:「要像你一樣嗎?」
知道他是故意這樣激她,林曼如偏不生氣,「沒有要你跟我一樣慘,只是希望你能找到對的人,好好的交往過日子。」
花花公子的生活看似快活,其實哪裡有人真的愛他懂他;而他也不愛誰、疼誰,和她一樣都是一個人,一樣可憐。
但至少她心裡還有個掛念的對象,這算不算比他好些呢?
「世界上根本沒有對的人……」
他說得太小聲,她根本沒聽清,追問了幾次仍沒得到答案,正待發作,就見他皺眉,「你到底回不回家啊?」
「你沒車怎麼送我回家?」
「誰說要開車了。」他食指不知何時套了一把鑰匙,甩呀甩的發出淡淡光圈。
「對喔,都忘了你還有台小折。」她掃了眼牆上的時鐘,猶豫不決,「可是現在都這麼晚了,好麻煩喔!今天就住這吧,我還真沒住過你家。」說來也妙,朗佑的家她很常來,卻一次都沒有住過,今天就當作初體驗吧。
他們可以聊到天亮再睡,反正明天是周休,或許還能一起做些事打發時間,就像小時候那樣……
「你有換洗的衣物嗎?清潔用品可以用男性的?保養的東西呢?你打算什麼都不搽?」他的一連串問題打斷了她美好的幻想。
「呃……」睡衣可以穿朗佑的衣服,清潔用品偶爾用一次男性的應該沒差,至於內褲和保養品都可以在樓下的24小時超商買齊吧……
「就算你都不care,我也不會讓你住的。」早一步摸清了她的想法,他斬釘截鐵否決了她的妄想,「你睡相差又愛說夢話,這就算了,自己醒著也不讓人睡,我可沒體力陪你混一整晚。所以,你還是回家吧。」
「回去就回去!誰稀罕住這破地方。」她鄙夷地左看右看,彷彿這屋裡有多骯髒不堪。
忽地,她感覺臉頰被拍了拍,一抬頭,就望進朗佑的凝視中;那雙眼,褪去了平日裡的輕佻慵懶後,竟化為那偌大夜空裡的灼灼星辰。
可惜的是,那種美麗只是瞬間,華燦奪目的美眸很快就變成了不懷好意的眼神。
「我這裡的房價不知是你家的幾倍,哪裡破了?」不滿她的胡亂批評,伸手掐住她的臉。
「認不認錯?」
「嗚……我錯了。」
這傢伙,長了一張傾倒眾生的臉,卻是一肚子壞水,每次都欺負她。默默脫離魔爪後,她輕輕撫抹紅腫臉頰,心底不甘地想著。
但,許是這種吵鬧的氣氛使然,她自然而然地就不再去回想關於那個人的傷痛記憶了。
所以,幸好有朗佑。
「走吧。」
從櫃裡找出一雙拖鞋,他彎下身來替她套上,動作輕柔。
「回家了。」他說。
第2章(1)
當你身邊有個青梅竹馬,就極容易跟他牽扯不清;尤其他同時是鄰居、同班同學和家族世交時。
不管是學校朝會、同學會、親友聚會,甚至到裡民大會,他們都被命運的線牽綁在一起;所以基本上朗佑根本佔據了她生命中的所有篇幅。
而這樣堅固的情誼造就了什麼呢?那就是她孤零零的寂寞人生。因為,朗佑實在太過於優秀了。聰明英挺、運動全能也就罷了,品格更是與氣質一致,清和明朗,不管是誰與他相處,都有如沐春風之感。
然而,這一切與她林曼如有何相關呢?
關係可大著!余朗佑成天在她身邊出沒,很容易就會被人誤認他們是一對,或硬是要送作堆。
從小,余朗佑不管在同性、異性群體中都十分吃得開。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人們總是欣賞愛慕美好的個體。可是她不同,她當然也是優秀的,可是人們似乎都看不到她,而只看見那個「余朗佑的青梅竹馬」。
於是乎,同儕間默契形成,男孩一致不接近林曼如,儘管她是絕對美麗的,但那又怎樣呢?她已經有了匹配的青梅竹馬;女孩呢,則是分為兩派,一派友善,因為接近她等於有了接近余朗佑的機會,說不定哪天就可以反客為主;另一派則是極度厭惡她——余朗佑對誰都一樣好,但憑什麼她就是特別的那一個呢。
所以,她朋友很少,更別說男朋友了——連一個都沒交過。
更別說長輩的撮合了。雙方家長看他們郎才女貌,越看越滿意,私底下早已私定為親家。父母總是抱怨,這麼多年了,兩人怎麼始終沒走到一起。
通常像他們這樣的關係多少會有點那個……不純潔。也就是說,可能會偷偷來個暗戀多年、默默守候這一出。不過很可惜的是,他們之間什麼化學反應都沒產生。
女的呢,認認真真單戀多年:男的則是盡情逍遙花叢中。兩人都挺好的,各自有各自的感情世界,從來沒有誰越雷池半步。
她其實也感到奇怪,朗佑這麼好,自己怎麼就沒和他看對眼的時候?
可能愛情這東西並不能順其自然吧!
正當她開始思索放棄真愛,按著眾人的期待,試著把最好的朋友當成異性看待時,她的愛情就出現了。
高大、斯文、一身黑衣,是她對他的第一印象。
「這是我的室友,陸諒則。」還記得朗佑笑嘻嘻地介紹了他。
和朗佑不同類型,甚至可以說是完全相反;如果硬要說的話,一個是燦爛耀眼的天光,一個是無邊無際的黑暗。
他低調、沉默,可是在朗佑那只花蝴蝶身邊,卻沒被那炫亮的光環所掩蓋,反而是平分秋色。
本來嘛,光與暗雖不同,本質卻是一樣的。
誰也掩不住誰。
「她就是你說的青梅竹馬?」他伸出手,五指修長而整潔,定格在她面前。「你好,我陸諒則。」簡短的自我介紹,聲線裡的磁性卻霸道地停佇在她的耳廓裡,不肯散去。
一瞬間的交握、分離,掌心的熱度卻依然存在。說不出是哪裡不同,只知道這個人很不同——連時間都因貪看他的容顏而刻意放慢了速度,甚至,清晰到連塵埃的顆粒她都能正確地指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