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司機大哥從後視鏡看她。「很遠咧,我沒那麼勤奮啦。」
「不要緊。」周師頤淡聲笑,話也不知是對司機說,還是對新下屬說。「平安符要收好,那是媽媽和阿姨的愛心。現在的家長都寵孩子,怕孩子吃苦,看在媽媽那麼辛苦,多聽媽媽的話是對的,好孩子就該這樣。」
章孟藜愣了愣。為什麼她有一種……他在嘲弄她沒長大的錯覺?
她轉過臉看他,他已看著車窗外,不知在想什麼……怪人。她不再多想,同樣看向窗外,一個拐彎和上坡後,已見著前頭拉起的封鎖線和警方及鑒識人員。
周師頤方下車,偵三隊蘇隊長即靠了上來;他想了想,回首看著新下屬。「你待在封鎖線外。」接過蘇隊長遞來的口罩與手套,戴上。
待在封鎖線外?這樣她怎麼看死者?看著被隊長領進封鎖線的背影,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進去,她未多想,只揚聲喚:「周檢!」
回身,只見她手比劃幾下,周師頤稍頓一會,側首對身側蘇隊長說:「她是書記官,讓她過來。」想看就看,準備哭著叫媽媽吧。
進到第三道封鎖線內時,她呆怔數秒。即使這幾日整卷時看過諸多與命案相關的照片,也已有心理準備,但親眼目睹仍是膽顫心驚,尤其是死者張著雙目,唇邊有像是乾涸的不知名液體,僵硬的臉龐仍能瞧得出死前的驚恐,更顯得駭人。
是名男性。除了一雙襪子外,全身赤裸躺在鋪了衣物的塑膠木地板上,雙手被捆綁高舉頭頂,看上去年紀不大,約莫三十多;胸前兩點被割去,暗紅色的血液順著身體弧度流淌,在他身側地面留下兩攤血跡;下半身慘不忍睹,整個性器官被切除,身下血淋淋一片。以屍體被破壞的方向推測,恐怕脫離不了情殺。
檢驗員觸摸著大體時,後方一陣哭嚎聲。章孟藜轉過身,看著應當是死者母親的婦女及一名較年輕的女子被人攙扶過來,一見著屍體的樣貌,兩人哭軟在地。
「身下鋪地的兩件衣服可能是死者的,下半身褲子還有鞋子目前尚未發現,錢包、手機等貴重物品整齊放置在一旁。」蘇隊長解說著。
周師頤不說話,只安靜看著死者,聽檢驗員平聲報告死者身上傷口。
一名偵查佐在此時拎了一個皮夾靠過來,與蘇隊長低聲交談幾句。蘇隊長接過皮夾,翻出身份資料,道:「周檢,剛剛已讓家屬確認過身份,證實和證件上的為同一人,叫李偉生,七十一年次,未婚。」
「你說貴重物品和證件都留在現場?」周師頤疑惑抬首,看一眼證件上頭的照片,似在確認是否與死者為同一人。
「對。皮夾裡有一萬多元現金。」
「一萬多?」周師頤音色稍揚。把衣服剝光光,但一萬多元的現金以及證件皆留下?
「一萬六千元,零錢有四百七十二元。我還是頭一回遇上這種案子。」死者身份資料和財物未被兇手帶走的案子不是沒有,怪就怪在褲子鞋子不見,物品卻整齊擱一旁。
「看屍體的傷,不會是自殺。假設是他殺,一般犯嫌通常不會讓死者身份曝光,那無異是在告訴檢警單位可以從死者身邊人追查起。那麼,排除搶劫與金錢糾紛,留下證件的原因何在?」章孟藜分析了起來。「死者是男性,男人通常會把皮夾和手機放在褲袋;褲子不見了,但東西都在,這表示證件那些是刻意留下?」
周師頤聽聞那聽來有模有樣的案情分析,將目光稍移。他的新下屬背著光,身後枝葉在她發上篩落碎光,她五官模糊,眼睛卻特別晶亮。他心裡不是不意外,她見屍還能如此淡定,方才車上不是冒著手汗?
「翻過去。」檢驗員請員警將死者大體翻至背面,膚上略現淡紫紅色小點,輕壓了壓,顏色漸褪;去壓後,紫紅小點再次顯現。「背部看起來沒有傷口,但肛門裂傷,有被侵入的現象。」
周師頤看了看,想著:同志情殺?或故佈疑陣?
時值冬季,檢驗員依屍斑分佈、屍僵和角膜混濁程度,以及臉部驚恐表情及氣溫推斷道:「死亡時間經過五至六小時,死因應當是大量失血,不排除是在無抵抗力下被殺害;依血跡分佈和屍斑來看,屍體未被移動過,這裡應是第一現場。傷口切割平整,作案凶器應是一種利器,初步判定是兇殺。」
周師頤看看腕表。現在是十點零八分,時間往回推,是清晨時發生,死者就在這裡被殺害;寧靜時刻,或許會有人聽見什麼聲音。
「聯絡法醫進行解剖?」檢驗員問。
「好。」周師頤起身,看看四周。此處是登山步道入口旁的休憩涼亭前,死者陳屍在竹製長椅旁,附近無住家,放眼望去一片茂密綠林,要找到目擊證人恐有難度。「報案人呢?」
「是對來登山的夫妻,大約八點半要下山時發現的,馬上打了電話。」
「只有他們看見嗎?其他登山客都沒人發現?有沒有問現場民眾?」周師頤脫去口罩及手套,目光掃過封鎖線外。「附近有沒有攤販?」
蘇隊長指向上山步道:「上面那裡有家麵店,也有幾名菜販。全問過了,都說直接上山,沒留意這邊。至於登山客,實在很難查起。」
周師頤想了想,只淡聲道:「資料隨後送過來。」穿過封鎖線,發現身旁少了個影子,他回首,他的新下屬還維持方才姿勢,杵在那看著死者。
「新來的?」蘇隊長順著看過去,女孩背影看著很纖瘦,個兒也不高,但膽子好像挺大。久未見著如此年輕的女孩出現在這種現場了。
兩年前,轄區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院書記官接連爆出收賄案件,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重創司法形象;之後再被爆出另一檢察官出入特種場所,過著夜夜笙歌的生活,有時醉酒睡過頭,常讓同事代為開庭的荒唐行為,最後停職六個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