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紅袖添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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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頁

 

  紅色錦鍛上滿滿碎金子,這要換算成銀子,四五百兩跑不掉。

  那十幾個衙役一看,表情頓時不同了,不管銀票還是珍稀首飾,都不算好用,進出錢莊或者典當,被看到了都要交代來處,碎金子卻是不用,算算,一人至少可以分得三四十兩,足足是兩年的月銀。

  第7章(2)

  領頭衙役進門時見紀頤溯一副凜然的樣子,所以沒動手,此刻看到那層碎金子,態度自然更客氣,「我姓文。」

  「文大人說李姑娘是田大人義女,不知道可有文書?」

  「自然有,這天子腳下,誰敢亂來呢?」這有錢傻子想英雄救美,不要緊,看在那盒孝敬分上,給他看看文書,好死心——田大人既然想把她弄進府,自然也都查好了,這李石榴本名李知茜,父親是先皇時期的京生,父親跟祖父都已經不在,這種女孩要弄入府中,再簡單不過,安個「照顧孤寡」的名字就行。

  紀頤溯接過文書看了,的確是收為義親的文憑,只不過在子女那邊,卻不是李知茜自己畫押,而是戶部二司蓋了官章——這種文書當然是有的,不過通常是因為義子女年幼不會寫字,故會由戶部二司直接蓋官章,表示雖然沒有孩子親簽,也算有效用,的確算是入戶子女。

  紀頤溯看完,把文書還給文姓衙役,「不過官爺,我這也有幾份文書,請官爺看看。」

  賀福又趕快呈上。

  文姓衙役接過一看,整個臉都綠了,又看了第二遍,對旁邊的人吩咐了幾句,對方很快翻身上馬,朝京城的方向奔去。

  紀頤溯見狀,朗聲道:「店家,有什麼吃的喝的,都拿上來,沒有的話,想辦法張羅一下午飯。」

  那文姓衙役知道一時半刻也走不了,率先坐下,其餘人見狀,也紛紛落坐。

  銀子的魅力是很大的,雖然時間耽擱,但卻是沒人臭臉,甚至有人開始吃起茶亭的乾糧跟包子——這姓紀的一出手,人人差不多都能拿到兩年的月銀,老實說,個個心情好得不得了,心情好,嘴角自然藏不住笑,講起能給家裡添什麼東西,更是不得了。

  李知茜也坐了下來。

  原本食不知味,但現在覺得有戲,感覺餓了起來,拿起饅頭慢慢咬。

  等老闆的炒雞肉端上來,李知茜終於忍不住,「紀公子,你給他看了什麼?」

  「給他看的是紀李兩家的約婚書,還有你名下那塊地的變更。」

  李知茜睜大眼睛,「約婚書不應該無效了嗎?」

  她記得無效了啊,紀頤溯的大丫頭傳出有孕消息沒多久,姑姑與姑丈,連同官媒一同前來,奶奶,二叔父,二嬸嬸代表李家,等官媒行文,核定退婚理由,大家再次簽名蓋手印,婚事就算取消。

  至於之前的約婚書,要存要毀都無妨,反正退婚書已經存證,日期又比較後面,自然是以新的為準,只是一般人不會留著就是了,又不是什麼值得紀念的事物,留著幹麼。

  「退婚書總共三份,李家,紀家各一,官家存一,這三份都已經燒燬,退婚書既然已經不在,那麼約婚書自然就有其效力,紀家的,一直在我嫡母那裡放著,至於官府,紀李兩家都沒人去官府那邊提出申明,所以存文還在,三份存二,已經足夠,給那衙役的,是我嫡母手上那份。」

  李知茜傻眼,這啥狀況?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

  約婚書有效,那不就代表他們依然是未婚夫妻,他說就是為了田大人的事情來,是想用婚事逼退他吧。

  嫁給紀頤溯嗎?

  客觀說來,其實沒得挑毛病,他年輕有為,外貌俊秀,也不過才見幾面,知道她有難,立刻趕來,還做了諸多準備——只要紀李兩家的約婚書有效,那麼即使是田大人那樣的高官也動不了她,無父無母,可由戶部二司作主,以「無人照顧」的理由收義親,但是未婚夫跑出來,那就另當別論了。

  文姓衙役應該是派人請戶部官員過來鑒定真偽,只要戶部官員確認那上面的官樣印章都對,而她也承認,那她就是有婚約的人,有丈夫的女子,又怎會無人照顧呢?屆時,那張由戶部強行蓋印的義親文書自然得作廢。

  他人沒什麼不好,但想起他嫡母跟他親娘,就忍不住覺得阿雜,兩人都為了兒子先後想害死她,她又不是什麼善良小白兔,肯定記恨的,以後在紀家看到她們一次就不爽一次。

  姑姑那邊,誠實來說,真的好難面對,英年早逝的親哥遺留下來的孤女,就這樣賣了,好笑的是她拿到那塊地時,還以為姑姑真心疼她,沒想到是那時就想害她了。

  嫁入紀家,以後姑姑就是婆婆,得早晚問安,要跟個害自己的人早晚問安實在是想到就不爽,不過,無論如何,都比進入田家當義女好。

  侯門似海,義女名義進門,當天一定就被打包陪睡,等他膩了,才可能再出田家大門,但那時自己也毀了。

  想想,還挺好選,只是——

  「姑姑,姑丈,還有陸姨娘,知道你這次上京做什麼嗎?」

  「不知道。」

  李知茜心想,果然……

  「不過也不重要。」紀頤溯似乎不是很在意,「我都二十一歲了,不用事事問過他們。」

  「這跟二十一歲不二十一歲沒關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懂不懂?」

  「約婚書不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嗎?」紀頤溯一臉氣定神閒,「這當初兩家也是談得和和樂樂,我現在不過是遵照他們的意思罷了。」

  對了,還有這事呢,官府跟她家的退婚書會燒燬是他做的好事吧?為何都被他拿去?

  不對,不是拿,是買,看他當面賄賂那些衙役就知道,手段熟練得很,肯定不是第一次做。

  官府跟李家也太隨便了,退婚書這種東西也能被買走?

  「我家是誰偷出來賣的?」

  「你的大堂兄。」

  「最後以多少錢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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