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檯邊,蘇小小一動不動地盯著那杯「毒蠍子」已經很久,突然她伸手抓起「毒蠍子」,閉著眼仰起頭一口氣喝下去。她那姿態顯得不顧一切,代表她的決心,也代表了她內心真正對沈廣之愛的承認。
「很好!」曾莎白壓抑住聲音裡的興奮和衝動。
上回她才嘗了兩口「毒蠍子」,就頭痛了半天,蘇小小這種喝法,非痛上三天不可,她並不是故意要整蘇小小,只是她們之間屬於「女人的恩怨」,必須做個了結罷了。
「你還好吧?」曾莎白擔心地問。「恩怨」既了,友情就抬頭,現在蘇小小死人一樣的表情和久久不能言語的癡呆,讓她看了實在覺得擔心。
蘇小小慢慢轉動眼珠,邊揮手邊點頭表示沒事。曾莎白和賴美裡先是對視無語,然後同時驚爆一聲,瘋狂地喝酒作樂,重新慶祝她們三人「重生」的友誼。
「喂,你沒事吧?醉了沒有?」田優作搖搖蘇小小。
蘇小小抬起頭,眼光沒有焦點,一片茫茫。
「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你為什麼會喜歡上沈廣之?我實在想不通!」田優作仍然覺得耿懷。
「這個啊!我也不知道。」蘇小小的聲音聽起來,神志仍然很清楚,她搖搖頭,遲鈍的說:「他好像對我很瞭解,總是能讀破我的心思,知道我心裡在想什麼,而且很體貼,時常為我著想,使我不禁地為他心跳,就那樣不知不覺喜愛上他……」
田優作心臟猛然一跳,頓時了悟,對啊!就是那樣,就是那個字——心,他怎麼沒想到?
「天使之愛」的力量就在於那顆心,交了心才能談情,許了情才能說愛,付出了愛才能得到心——對!就是這樣!沈廣之就是因為用心去瞭解蘇小小的心,最後才得到她的心;而他一開始就忽略蘇小小的靈魂,所以和她始終無法交心,當然更不能許情,「惡魔之味」的力量才會失敗。
他低頭看看蘇小小,她趴在吧檯上,嘴裡喃喃說著「我不行了」,曾莎自和賴美裡卻拚命灌她喝酒,她有時勉強喝下有時搖頭,看樣子是差不多了。
「不!我不行了,喝不下去……」她一直喃喃搖頸。
然後「咚」一聲,癱在吧檯,就此不省人事。
第十二章
在「夜魔的天堂」那晚酩酊大醉後,蘇小小足足頭痛了三天,止痛片吃了十幾顆還是沒有效,一顆腦袋像是被砍去了半邊,所有的神經完全打結,一條條敲鑼打鼓似的不讓她有舒服好過的時刻。
雖然頭痛欲裂,她還是照常工作上班,看在一天一仟塊大洋的份上,她的耐受力異常的比常人堅強,這點「小痛」根本不算什麼,更何況,叫她因為頭痛丟掉賺錢的機會,那不讓她嘔死才怪!
她提早到事務所,把一天該做的工作列個表,擱下包包,給自己倒一杯水吞了顆止痛片後,開始按表列的工作順序,一項一項忙碌起來。
沈廣之給她的這個工作,除了不必倒茶、打掃外,還真是「類小妹」的工作,舉凡影印、打字、送文件等這些工作她都要做,而且要求嚴格;除此,份外的工作特別多,總之,該做的她都要做,不該做的也塞給她做。
她心裡明白,那些人欺生,加上她職位低好使喚,她忍氣吞聲,違背自己的向來個性原則,拚命說服自己吃虧就是佔便宜。本來也是沒什麼好計較的,反正在她的能力和容忍範圍之內,更何況份內份外工作量加起來,不管怎麼算,她都覺得拿了一仟塊大洋划得來,因此才會一直忍下來。
當然,大半也是因為沈廣之;事務所是他的,不管做什麼工作都是為他做,這麼想,就沒什麼好計較。
不過,蘇小小常常忙得沒時間抬頭,連沈廣之什麼時候到事務所都不知道,而沈廣之又常常待在私人辦公室裡,兩人在公司裡打照面的機會實在不多。
為了避免引起蜚短流長,蘇小小更是很少主動跟沈廣之打招呼,認生的程度比以前還過份。她雖然跟曾莎白承認她喜歡沈廣之,但她不確定沈廣之的,她不是那種靠眉目傳情就能領略對方心意的人,她需要明確表露的誓言。
雖然沈廣之對她用情極深,許多的言行舉止也都表露出他對她的心意,但她仍然不敢確定,不敢把夢做得太甜、太美。
「怎麼這麼早?」白瑞嘉親切的笑容和聲音在蘇小小身邊響起,蘇小小抬頭回她一個笑。
第一天上工時,沈廣之很鄭重地把她介紹給白瑞嘉和郝思德;他們兩人是沈廣之的好朋友兼合夥人,郝思德在事務所佔有小半資金,白瑞嘉是他的未婚妻,兩人是沈廣之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當蘇小小知道白瑞嘉是郝思德的未婚妻時,滋味極其複雜地看了沈廣之一眼,沈廣之沒忽略她那複雜的眼神,捕捉住她的眼光,給她一個意味深長的笑。
白瑞嘉就是常常陪伴沈廣之出現在百貨公司的那名女郎,本來蘇小小以為她和沈廣之之間或有什麼不尋常的關係,沒想到他們出入百貨公司餐廳,只是利用一同午餐之際,順便討論工作的內容與事項。
白瑞嘉也認出蘇小小,由沈廣之鄭重的態度,她和郝思德概略猜知蘇小小和沈廣之之間的不尋常。起碼,蘇小小對沈廣之有特殊的意義和份量,但是,猜測歸猜測,事情未明朗前,只有心照不宣、緘口不語。
除了當事人和他們之外,整間事務所沒有人知道蘇小小與沈廣之的交情,以及蘇小小在沈廣之心中所佔有的特別份量,從整個事務所的職務階級來衡量,蘇小小在多數人心目中只是一個沒什麼份量的「小妹」,是可以呼來喚去的。
「這是什麼?你的工作表?」白瑞嘉把蘇小小擺在桌上的工作表拿起來瞄了兩眼,輕輕放下說:「其實你不必幫他們做那些工作的,這是他們該做的事,並不是你份內的工作,你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