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芝穎提起那個人,害得她又開始胡思亂想。
下午,范姜淳說他沒打算回家,那麼,他應該是入住在某間飯店吧?還是借居在台北的友人家中?
仔細想想的話,後者的機率似乎也很高,畢竟他曾經是一家餐廳的老闆,又是該店的大廚,想必人面很廣,隨隨便便都能找到地方借住一晚……
不想還好,這一想便是一發不可收拾。
她開始想像,他會不會夜宿在哪個女人的家裡,憑他那張臉蛋、又會煮消夜給女人吃,有幾個女人會神智不清地把他擋在門外。
真糟糕,她居然為了自己的想像畫面而感到不悅,聽起來好像有點愚蠢。
不,這或許不只是想像而已,搞不好他人正在某個香閨裡溫存纏綿,否則至少該傳個簡訊來報平安的,不是嗎?
等等,他明明說過他是單身的啊!可是,誰規定單身就不能流連於花叢間?她前夫就是個血淋淋的實例。
老天,她被自己搞得心煩意亂,人格都快分裂了。
猶豫一陣之後,她替馜馜蓋好被子,躡手躡腳地離開了臥房,然後像作賊般躲到了陽台,下定決心打一通電話給他……呃,時間也不早了,還是先傳個簡訊比較恰當。
嗯,好,就這麼辦。
於是,她深呼吸了一口氣,在簡訊畫面上輸入了短短一句話:找到住宿地方了嗎?
也許是害怕自己多問個幾句就會洩漏了心機,也或許她根本故作瀟灑不在意,無論如何,訊息就這麼簡單扼要地傳送了出去。
她幾乎每隔一分鐘就查看手機,可她枯站在陽台上等呀等的,幾乎都把蚊子給餵飽了,卻還是等不到那傢伙的響應。
轉眼,十分鐘過去,她頹喪地冷笑,像是嘲諷自己太傻。他一定是去找朋友了吧?不管那朋友是男還是女,總之他的夜晚並不寂寞。
她想起風流無情的前夫,出了門就像是失蹤人口,電話永遠不會有接聽的時候;手機裡永遠都有和辣妹狂歡的合照,就算被逼問,他也總是一臉理所當然。
唉,想這做什麼呢?何必回憶那些令自己又氣又惱的過去?
她歎了口氣,搖搖頭,伸手正打算拉開陽台上的玻璃門時,手機響了——是范姜淳。
她怔愣了幾秒,連忙回神接聽。
「喂、喂?」她居然有些結巴。
「抱歉,剛才在洗澡,沒接到簡訊,你還沒睡嗎?」電話的另一端傳來他那溫暖的嗓音。
她竟一時說不出話來。
「靜瀟?」他試探性地喚了她的名。
「嗯?哦。」
坦白說,她還真不知道該怎麼看待「剛洗完澡」這件事。論正經,它可以很正經;但若要心術不正地去看待它,它當然也可以很歪……
「咳,」她驟然清醒,不自覺地揉了揉鼻尖,「那個……我剛才忘了問你,既然你沒打算回家,那你晚上有地方住嗎?」
彼端的男人卻笑了出聲,道:「滿街都是飯店民宿,我再怎麼樣都不會露宿街頭吧?」
「說的也是。」
令她充滿好奇的,其實也只是「他身邊有沒有美人相伴」而已。坦白說,她討厭此刻的自己——沒有立場,卻又神經兮兮。
「對了,」他突然出聲,「我明天一早就要趕回去了。」
「欸?!」她嚇了一跳,「難道你只請一天假?」
「不是的,原本我排了兩天的休假,但老闆剛才打電話來,說假日人太多,二廚出餐的速度根本應付不來,叫我快滾回去。」
原來是一個救火隊的概念。
「那好吧,」乾脆將計就計,她道:「明天我仁慈一點,去機場陪你吃一頓早餐好了。」
「你時間太多?」范姜淳失笑,「早上去機場陪我吃早餐,中午回家陪家人,下午再搭飛機回澎湖?」
「不行嗎?」
「是可以,但我寧願你陪我吃消夜就好。」
「現在?」
「當然啊,難道你真的要撐到天亮?不好吧,太虐人了,一頓消夜從午夜盼到日出……」
她被他逗笑,卻不想陪他閒扯淡。「囉嗦,約哪等?」
他在電話裡給了她飯店的地址。
第7章(1)
飯店附近正巧有個夜市,他倆自然而然地就往裡頭逛。
其實范姜淳不餓,也沒有吃消夜的習慣……不,精確一點的說法,應該是說他沒有外食的習慣。
他約周靜瀟出來,真正的目的也只是想見她、想跟她處在一起、想聽聽她的聲音,如此而已,吃不吃、吃什麼,對他來說根本不重要。
「你女兒已經睡了嗎?」他開了個話題。
「當然,不然我怎麼能脫身。」
他被惹笑了,「居然用到『脫身』兩個字。」
「唉,你沒養過小孩,不懂小孩子番起來有多可怕。他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可愛的天使,但總會有那麼一小段的時間會變成恐怖的惡魔。」
「但我想你現在應該會常常想念她煩你的時候。」
「嗯,的確是會這樣。」她含笑而語,垂下眼眸,道:「以前,我再怎麼忙,至少可以每天陪她入睡、讀個幾篇故事給她聽,可是現在半個月才能回來陪她兩天,我想她應該適應得很辛苦吧。」
聞言,他什麼也沒說,只是試著想像她獨自撫養小孩的重擔。
「你離婚多久了?」他問。
「嗯……」她側頭思考了幾秒,道:「大概三年多吧。我記得我離婚時馜馜還不到兩歲。」
「為什麼會離婚?」這個問題他放在心裡很久了,卻一直找不到恰當的時機問,「是價值觀不合嗎?」
他知道男方家世顯赫,或許在生活上容易產生大大小小的歧見。
不料,她聽了冷哼了聲,「價值觀不合?如果只是那樣就好了。原因是因為他外遇,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有時候對像還不只一個,我都快要懷疑自己是在演宮斗劇了。」
她試圖說得輕鬆幽默,可他笑不出來,只能勉強牽了牽嘴角。
若是依她說的時間點來計算,那年他大概是二十八、九歲,人還在國外。當時的他事業愛情都得意,無疑是站在人生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