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過兩天進城去找看看有沒有短工可以打。」他搔頭,表情認真。
「這畝田就不說了,還不夠繳稅呢,至於上山打獵,那是不得已的活兒,太危險,往後就別去了。我想著你讀過書、能認字,蕙兒基本的算數也明白,不管去哪都不怕被人騙,要不這樣,你們兄妹去鎮上做點小生意餬口,我出本錢。」
榮蕙聽完一臉躍躍欲試,「鎮上啊?好像不錯,可我們能賣什麼?」
舒婆娑指著大粗瓷碗,「就你剛剛吃的雞米花和比臉大的雞排。」
「雞排是什麼?」
「在這用說的怕你不明白,回去我做給你吃,你就知道了。」
「家裡還有雞肉嗎?」榮蕙年紀小,卻總是能注意到細節。
「雞米花我是用雞胸對切後取下來的碎肉做的,剩下的雞胸還夠做兩大片雞排,雞腿則可以做成棒棒腿,都是好吃到會讓人流口水的東西呢。」在以前那個滿是水泥叢林的世界裡,無論老少,對雞排、雞米花、棒棒腿都來者不拒,不過這一行在現代很競爭,要做得好吃、吸引人,沒有兩把刷子是不行的。
這時代油和麵粉都不便宜,平頭百姓除了年節炸些果子吃,誰也捨不得沒事搗鼓這些零嘴。
舒婆娑可以想像,要是將雞米花和雞排推到縣城去賣,肯定能賺錢。
她上輩子的爸媽就是賣雞棑的,雞排是國民美食,老少成宜,所以她對雞排這一塊絲毫不陌生。
她可是雞排的女兒啊!
以前沒這想法是因為她這輩子錦衣玉食,不愁吃穿,要什麼有什麼,只要出張嘴就行。這回為了榮家兄妹動腦筋,或許將來她能借榮蕙的手把雞排連鎖店開遍整個大泰國,甚至是周圍的國家。
她上輩子的爸媽要是知道她有這雄心壯志,就算隔著時空,也會替她高興吧?
何況她始終相信給人魚吃不如教他們怎麼釣魚,教會他們,讓他們能自力更生,等兄妹倆手頭有了銀子,就再也不用看花氏的臉色過日子,站穩了腳步,還有什麼好畏懼的?
她不會沒事就對誰好,會這樣做是因為榮戎對她有救命之恩,且住在榮家的這些天,她看得出絲對兄妹在花氏和周氏手底下吃盡苦頭,個性沒有扭曲,實屬難得,所以在合理的範圍內,她願意幫。
榮戎聽著兩人一來一往的對話,這位不知來歷的舒姑娘年歲比他還小一些,可她說的話、做的事,都比他設想得還周到,且她身上給人一種十分能安定人心的感覺。
她說要做什麼比臉還大的雞排,還要販賣,聽起來雖然不可思議,可他願意相信,只要是她說的,皆能夠成功。雞米花都好吃成這個樣子了,雞排肯定更不得了吧?
菜氏兄妹那天的晚飯就是兩大塊比臉還要大的雞排。
尋常男子吃上這麼一塊,絕對管飽又過癮,至於女子,自己雖吃不完,但是兩個人分著吃也挺有意思的。
儘管舒婆娑上輩子都是看父母動手,自己幾乎不曾做過,但是那些步驟就像銘刻在她的腦海裡,該怎麼做,一點也不含糊。
一隻雞,應該算半隻多一點,在舒婆娑的手下物盡其用,除了雞胸已經做成雞排及雞米花,她把雞腿剁開,一隻做成棒棒腿,一隻做成腿排,雞翅與雞脖子也分別算#炸。
這邊的雞肉真的是好吃到不行,畢竟這時代的雞都是放著四處跑的放山雞,肉質結實,滋味和後世圈在籠子裡的雞完全不一樣。
兄妹倆吃完後繼續在一旁吮指回味,別看榮蕙人小,她一個人也嗑掉了整塊雞排,這些炸雞料理有多美味,顯而易見。
只是舒婆娑並不滿意,雞排要好吃,重點是醃料,可這個家什麼都沒有,就算她有獨特的雞肉處理技術,也沒有想要的十二種中藥可以醃製更獨家的雞排,所以她今天做了來的雞排並沒有達到她想要的那個香脆及好吃程度,她打算等中藥和調味料都買齊了以後,再手把手地把技術教給榮惠。
「我們明天去一趟中藥鋪子吧。」要釆買的東西還挺多的,除了中藥,還要找信得過的雞肉商,那麼多東西,她和榮惠是扛不動的,所以榮戎這個勞力必須帶上。另外,要賣吃食總得有輛推車,再讓榮戎去找木匠好了。
在處理這些事之前,她必須把推車的圖紙拿出來,這小吃車的最大要求就是就算只有榮蕙一人也推f動。
為了替榮蕙量身打造推車,舒婆娑一晚沒睡,就她記憶中的多功能流動快餐車不停地修正,直到符合自己的要求。
隔天一早,榮蕙替舒婆娑打洗臉水進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熬夜熬得兩眼像熊貓的舒婆娑。
她嚇了一大跳,看到桌上的圖紙,心裡的感動如同錢塘江水洶湧奔騰,忙體貼地道:「家裡還有兩個雞蛋,我去煮了,姊姊把眼圈滾一滾會好過些。」
「不礙事,我們今天要做的事情還挺多的,了不起事情告一段落,再把覺補回來。」舒婆娑是那種不做事便罷,一想到要做什麼,就一定要把事情做完成的人。
「姊姊,做生意雖然很好,但是不論做什麼,都需要本錢,而我和哥哥連一文錢也沒有……」醃料、調料、雞隻、推車……還有更多她想不到的花費。
舒婆娑笑容乍現,明艷動人,眼神靈動。她篤定地道:「我有。」
「你那身漂亮的衣服不是讓我祖母拿去換銀子了嗎,怎麼會有錢?」提到這個,榮蕙就一陣慚愧。
舒婆娑眼露狡黯,往裡衣中的暗袋摸了摸,摸出一對藍田芙蓉玉鐲。
這件裡衣是她自己本來的,先前因落水而浸濕,洗淨曬乾後,她便讓榮蕙幫忙縫了幾個暗袋,把重要的東西藏在裡面,以備不時之需。
當初她一被那些匪徒劫走,就把身上的貴重物品盡量往貼身的衣服裡藏,想著能藏多少算多也少,要他們真的來搜身,也只能認了,畢竟命都快沒有了,東西再珍貴,也只是身處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