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相知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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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頁

 

  「原來牧大想變成襄知啊?還是什麼意思?」

  「牧大說『變身日』是要學『同理心』,要『感同身受』,他是要感受什麼?」

  「笨蛋,這就是愛的宣言嘛!就是要感受他愛的人是怎麼活的。」大伙嘰喳。

  房凌光叨念著走回自己的辦公室。「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小不點為你變回女身,你就想出這招來告訴她你的心意,讓她知道如果必要,你也變成女的都行。賊啊,腹黑加噁心。」

  「喂!」一個聲音在後面喝止他,「你誰啊?那是房主編的辦——」

  他轉身,一個端著咖啡剛到的職員噴出口中的咖啡。「啊……啊……房、房主編!」

  房凌光當下的衝動就是把這個不知好歹的笨蛋罵到臭頭。第一,對陌生人那麼沒禮貌,不就是看人家是胖子?換個美女,就算無故直闖老闆辦公室,這笨蛋絕對是好心解釋,搞不好自願帶路,哪一樓層都不遠千里!

  第二,他苦心打扮兩個小時,正面一眼就被認出是他是什麼道理?他媽的讓人加倍不爽!

  換成以前的他,連手上的公事包都有可能砸過去,不過現在洗心革面——不,改頭換面——不,被小不點洗腦成功,凡事退一步海闊天空……雖然還是很難,難得要死啊。

  看這笨蛋雙腿小抖,忽然覺得自己雖然變身,好像還沒有「修身」成功,不然下屬也不會仍這麼怕他,姑且饒過這笨蛋。「你應該是誰?」

  「什、什麼意思?」

  「今天幾號?」

  「一、一號——」立即出現恍然大悟的表情。

  「回去給我變身再回來,遲到的時間照算!」

  「是!」連滾帶爬走了。

  房凌光帶著笑容進辦公室,一手拍著圓滾滾的假肚子。

  不知道小不點今天會不會來?他歎息。來了一定是讓人根本認不出本尊的裝扮,他常常只能用身高來猜,而且她即使又接NOW!的案子,仍舊喜歡搞她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心中總有一點擰痛,說不出來是為什麼。

  手機響了,他沒看就接起來。

  「……」心思還沒回來。

  「房大主編,你還沒醒?」

  這個美聲,天天在電視上吵人還不夠。「優大主播,你又有事?」

  清脆如鈴的笑聲,他古怪地拿開手機瞪視一秒。

  「今天什麼日子,貴社想必又門庭若市,牧大總編的『變身日』是我節目吹紅到全國的,沒錯吧?」

  「你邀功邀到我頭上幹嘛?」

  「你閒,找你比較好找啊。」

  房凌光有摔手機的衝動,跟姓優的講不到兩句就會發生的狀況。「有屁快放!」

  她甜甜地問:「既然是功,總該有賞吧?我想請吃一頓夠了。」

  房凌光咬牙,這女人,臉皮是有多厚?

  想想又覺好笑,人家臉皮是薄到吹彈得破吧?美女紆尊降貴,他還沒有笨到看不出來。其實這女人說壞也沒那麼壞……「那下班見吧!」他拿出慷慨赴義的精神。

  切斷手機才赫然想起,該死!他早上黏了半天的胖臉胖肚,哪有可能說卸就卸?難不成……要挺著大肚去見人?

  立刻打回去,人家不接了。

  天——殺——的!

  【全書完】

  後序

  說到「變臉」、「變身」這回事,沙沙不算陌生,因為搞過舞台劇(多半幕後);而戲劇這種東西,就是要想辦法唬過觀眾的眼睛,明明演的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的人生,還是要演什麼像什麼。

  真實,竟然能從虛幻而來,這是什麼道理?因為投入的感情是真的。

  但舞台上求真,我們在現實中卻非常諷剌地反其道而行,我們想要「裝」,幾乎是愈重要的時候就愈得裝。

  要去約會,當然要打扮成更漂亮的我、表現出最迷人的我。

  要結婚了,當然要上天下海、古今戲服,拍出跟明星撞臉、連親媽也認不出的婚紗照。

  要找工作,履歷表上我無所不能,簡直讓人懷疑為什麼前老闆竟會放人。

  許多愛情長跑的戀人,一結婚反而「幻滅」,是否就是真相大白、有如卸妝後判若兩人,被嚇醒的?

  有朋友說:「結婚以後才敢大膽放屁、臭到老公的女人,是失策啊!有什麼屁婚前趕快放!」

  交過多少前男友、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只要是曝光後會讓你難以自圓其說的,統統都要先自首。第一當作他到底愛不愛你的試煉,第二當作一了百了的保險。

  我們想要掩藏的,能藏多久?一輩子嗎?

  寫這個故事,以幾個朋友作為綜合原型,再加上自己的心得。

  襄知,是一個好像敢讓人看到她「異類」的一面,但又讓人覺得怎麼也看不透的人。到底是男?是女?為什麼有話不說?既然開口了,又為什麼專說些讓人聽不懂的話?

  這應該是襄知自己的事,誰也管不著,但我們就硬是要管,人家既沒殺人也沒放火,我們還是要管,不一定是真正的關心,只是為了讓自己舒服,不請自來地就想「判斷」別人究竟是怎樣的人。

  「做自己」,應該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為什麼會難到讓人覺得簡直不可能?

  別人會怎麼看自己,變成我們最大的顧慮。

  舉一個例子,沙沙曾旅居過紐約、巴黎、倫敦,發現國際大都會最愛的顏色清一色是:黑!

  尤其冰雪寒冬,巳經是灰暗慘白,明明現代時裝什麼顏色都買得到,大家仍舊不願穿得讓人眼睛一亮。有位朋友很搞笑(其實很普遍),頭上戴的是黑色線帽,頸上繞著黑圍巾,全身黑大衣、黑衫黑褲加黑長靴好不帥氣,如果脫下長靴,裡頭的襪子仍是黑的!

  於是放眼地鐵站人海一片黑,彷彿警察國度強制規定,為什麼會這樣?說是只有黑色才時尚未免說不過去,真相很簡單-即使是最開放的國際都會,仍沒幾個人想過分招搖、惹人注目,因為接下來就是被品頭論足:

  「小女生才幾歲,沒事幹嘛染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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