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敢對我不好就殺你全家,別小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我們要狠起來,連你們家的雞鴨都遭殃。」
她樓下的狠話毫無威脅性,反倒讓人想笑,像小姑娘耍性子般惹人憐愛。
聞言,他低笑,眼中出現他發自內心的柔情,縱容著,寵愛著。「我很害怕,真的,你瞧我全身都在打顫。」
寧知秋沒好氣又自覺好笑的睇了他一眼。「分明是笑得打顫,我看見你雙肩上下抖動得厲害。」
「被你發覺了。」他毫不掩飾的聲音放柔,目光輕柔的連他自己也訝異,為何會如此輕易地遷就眼前這刁鑽丫頭。
「裝得不像,破綻百出,你要跟我多學學,我要騙人沒人不被我騙倒。」這是功力深淺的問題,小白花不是人人裝得了的。
裝小白花的絕招,外表要柔弱,弱不禁風,明明強壯得能扛起頭牛也要裝出隨時會倒的模樣,眼神要柔情似水,充滿依賴和怯弱,話輕如絮,微帶勾人的纏綿,不時若有似無的瞟上兩眼,欲語還休。
話要半真半假,懂得適時的受點小傷博取同情,委屈、無助、受驚、強顏歡笑,有多可憐就裝多可憐,再露出一副故作堅強、受盡屈辱也要如風雨中的小花的模樣,面對無情的嚴寒依然綻放枝頭,傲然的立足於世。
瞧,這樣的女子誰能不愛、不疼、不憐惜?
「好。」華勝衣百依百順。
「不許凶我。」爭吵很傷神。
「只許你凶我。」反正也凶不過,他哪一回在口頭爭鋒上佔得上風,她輕飄飄的幾句話能把人戳得滿身是血。
「再生氣也不准動手,我身嬌肉嫩,禁不起粗暴武人的一記拳頭。」她痛恨家暴,嚴厲譴責。
「我是將領,不是莽夫……」他打拼靠的是智勇雙全,而非胡攬蠻纏,打仗要運籌帷幄。
可是女人不管男人靠的是智謀或武力,她們看到的是殺人連眉頭都不皺一下的鬼見愁。將領不是武人出身嗎?武人仗打了也改不了本質。
「華勝衣,我不是在跟你打馬虎眼,我可不想哪一天照鏡子發現自己鼻青臉腫,原來是某人下的手。」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男人天生力氣大,只看壓不壓制得住。
什麼都沒做卻平白背黑鍋的華勝衣冤枉地直想叫屈。「我幾時傷了你?」
反倒是他才是常受傷的人,這隻小貓一惱起來總是不管不顧,管他是誰,照樣又咬又抓,他腕上還在流血的齒印便是證據,她牙尖爪也利,出其不意來一下防備也難。
「未雨綢繆,誰曉得你還有沒有人性。」男人基本上都是禽獸,瞧他對她做的事多獸性,出自原始本能。
一想到一直被吻而無力反擊,窩了一肚子火的寧知秋憋屈得很,那種反抗不了的壓抑感會讓人心智扭曲。
聞言,他氣笑了,眼眸深得能將人吞沒,粗長的指頭撫著她如玉珠子般的耳肉。「我可以上門提親了嗎?」
第七章 上門提親娶嬌娘(2)
她想說不行,但是……
「皇帝老兒何時會死?」
直白的問話讓華勝方背脊僵直,繼而苦笑,「太醫院說,皇上的腦子里長了東西,取不得,他日夜疼痛難以自持,太醫們用藥控制,但效果不佳,而腦子裡的東西繼續變大,最多半年,那玩意兒一旦破裂就沒救了。」
「是腫瘤。」在現代也是棘手的病症,良性腫瘤也就罷了,若是惡性的便麻煩了,醫學再發達也不一定救得了。
「什麼腫瘤?」為什麼她的話令人困惑?
寧知秋不解釋的擺擺手,水眸亮得出奇。「死得好呀!我們家要翻身了……」
帝王家的悲喜成就了生財大業。
「你又要幹什麼?」他警覺的瞇起眼。
水眸很無邪的一眨,「大赦之後追求百姓安居樂業,朝廷總要給罪民一條活路,不能把我們逼死了。」
「所以?」他幾乎不願去想她要做什麼,準是利己的勾當,她無利不起早,專思旁門。
「我要圈地。」她仰起頭,聲腔軟綿。
「圈地?!」
都要被赦免了還圈什麼地?一旦詔令頒布,流放村的材民十之八九會回到原籍地,重歸宗族,另尋出路,或仕或商的擺脫低人一等的罪民日子,重新開始往青雲路走去。
到時,已開墾的田地都要荒廢了,沒人想要種田,偌大的土地又要變荒田了,等著下一波被流放的人到來。
家避之不得的事寧知秋卻反其道而行,在人人都放棄的當頭圈地,難道寧家不遷回江南嗎?要在多有不便的蜀地落地生根,他鄉做故鄉地當個不怕曬的蜀人?
此舉令華勝衣訝然,也有些許不解,依她的聰明才智不可能做出於己有損的蠢事,那她到底有什麼打算?
沒多久後,讓人咋舌的事發生了。
不是三畝、五畝,小打小鬧的幾百畝,寧知秋把靠近駐軍屯地的荒田一口氣全包了,整整有兩千頃,震驚了整個軍營,也驚動了地方官府和流放村村民,大家都說這姑娘沒救了。
瘋得徹底,圈下這片荒地她種得了嗎?
光是幾年後的稅賦就能拖死她,她付得起這麼多的糧稅嗎?別是貪小失大,反把自家家底賠進去。
不過看笑話的人很快就笑不出來了,沒想到這姑娘還真有本事,她讓指揮使大人帶兵千名,花了整整一個月時間整地,千頃土地用於種桑,千頃土地拿來耕種、產糧。
沒人想得到若干年後,這裡由落後的小村子變成鎮,寧家鎮一躍成為蜀地最大的蠶絲交易地。
皇帝駕崩以後,流民村就空了,大半的村民歡天喜地的收拾行囊回鄉去,只有少部分無家可歸又捨不得放下多年積累家業的人留下,村裡十室九空,多了一堆空屋。
寧知秋遊說家裡人買下這些空屋,改建成一排排的蠶房,她買來更多的下人來養蠶,並著手擇地蓋書院。
根據本朝律法,開墾荒地為開墾者所有,他人不得侵佔,一旦立據便成事實,按時繳納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