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芳惱怒的將手裡揪著的絹帕甩到她臉上,罵道:「我用的穿的吃的都是大哥的,大哥都沒說我,你憑什麼管我?」
嫡額娘還在府裡時,她雖然態度不到十分恭敬,心裡仍有些忌憚,如今嫡額娘離開了,她仗著兄長疼她,壓根就沒將隨茵看在眼裡,她相信比起這出身低賤的嫂子,兄長更寵的是她。
隨茵身邊陪嫁過來的丫鬟小艾,見她竟對自家主子如此無禮,忍不住出聲道:「明芳格格,我家主子再怎麼說也是側福晉,長公主離開前親自囑咐她掌管府裡中饋,她自然有責任管著這些事。」
「主子說話,你這賤婢插什麼嘴!」明芳啐罵了句,接著吩咐身邊的侍婢,「荷花,把這賤婢給我掌嘴三十下。」
「是。」那叫荷花的婢女奉主子之命,上前抬手就要掌摑小艾。
「住手。」隨茵出手攔住她,看向明芳道:「我是受額娘所囑,掌管府裡中饋,你若對我有何不滿,自可去明若庵找額娘狀告我的不是。雖然我只是個側福晉,但仍是你嫂嫂,長嫂如母,你對長嫂不敬,回頭我會問問德多總管,依府裡規矩,該當如何處罰。」
側福晉地位同平妻,所生之子也同樣是嫡出,而明芳只是庶出,隨茵的地位可遠高於明芳。
「你敢?!你這賤人若是敢動我一根寒毛,我就告訴大哥,讓大哥為我作主。」
明芳表情猙獰,惡狠狠地瞪著隨茵。
隨茵臉上波瀾不興,清冷的嗓音淡淡說道:「你放心,我不會動你一根寒毛。」
明芳正也臉得意洋洋,以為她怕了她,豈知下一瞬卻又聽她說道——
「若依府規家法,只怕會動到不下數百根的寒毛。」
「你這惡毒的賤女人,竟想打我,我要去告訴大哥,讓他將你休了!」明芳恨恨地抬手指著她,跺著腳,氣呼呼的要去找兄長。
「側福晉……」小艾有些憂心的看向自家主子。
她服侍這位主子已有一年,多少知道主子的性情,她從不看人臉色,有話直說,跟隨主子嫁到郡王府這十來日,她也知道王爺很寵這唯一的庶妹,她擔心王爺會護著明芳格格,將主子責罵一頓。
「無事,我只是依郡王府的規矩辦事。」若明芳真去找恆毅告狀,她有理有據,沒有錯處,他要是不分青紅皂白責備她,那就先把府裡的規矩全都廢了再說。
第4章(1)
晚上恆毅回府,不久便進了寢房找隨茵,質問道:「明芳說你想動用家法責打她,可有這事?」他不滿她才掌家不久,竟就要責罰他妹妹。
隨茵正坐在桌前看書,從手裡的書冊抬起頭來,瞥了他一眼,沒有隱瞞的回道:「我是打算動用家法,但還未執行。」
聞言,他不悅的道:「她是我妹妹,她犯了什麼錯,你竟想對她動用家法?」
她將今日發生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訴他,接著說道:「她不僅將手絹甩到我臉上羞辱我,還口口聲聲直呼兄嫂為賤女人,對我如此不敬,尊卑不分,依府裡頭的規矩,應責打三十個板子。」
「明芳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事來?」他是知道妹妹有些驕縱,卻不相信她會如此羞辱隨茵,隨茵再怎麼說都是她的嫂子。
隨茵未與他爭辯,只道:「你若懷疑我所言不實,冤枉了她,當時府裡尚有不少人看見,你大可召他們前來查問。」
恆毅見她這般篤定,看來這事兒多半是真的,但他縱著明芳習慣了,也不打算因此責罰她,便勸道:「就算她真這麼做了,但她年紀還小,你這個做嫂子的何必同她計較?」
她提醒道:「她與我同年,今年都已十七了,她若還年幼,那麼你豈不是娶了個童妻回來。」
被她這麼一反駁,恆毅臉色先是一沉,接著想起他比明芳年長六歲,在他心裡妹妹一直很年幼,經她一提,他才赫然驚覺,原來他一直護著的妹妹已經長大了。
略一沉吟,他緩下了語氣,「這次就當她不懂事,你原諒她這一回,我會好好說說她。」
「好,這次我原諒她,但只此一次,下次她若再犯,我便直接依家規處置。」
說完這事,隨茵再提另一件事,「還有,她分例用度超支的事,倘若你打算無節制的任由她花用府裡的銀子,我沒有意見,但你須得親自告訴帳房,日後額娘問起,我也好對額娘有個交代。」
她把先前讓帳房整理出來,這一年來明芳所取用的銀兩帳目遞給他。
恆毅接過一看,驚訝這數額竟超支這麼多,先前府裡頭一直是額娘管著,一年多前他迎娶琬玉後,額娘前往明若庵靜修,府裡中饋便交由琬玉打理,約莫是因為她一直病著,無力主持中饋,後來又病逝,近一年來府裡也沒個女主人管著,所以明芳才敢肆無忌憚的支用這麼多銀子。
他仔細再看那帳目,她兩個多月前要去杭州她叔父那裡,就帶走了三千兩的銀子,他這才想起那時帳房曾來問過他——
「王爺,明芳格格要取的那筆銀子,您可知道?」
他當時沒細問數目,只道:「她要去杭州探望叔父,難免要用些銀子,你把銀子給她吧。」
他以為她頂多拿個一、兩百兩的銀子,沒想到竟如此多。
見他垂眸看著帳冊,遲遲沒說話,隨茵霜冷的嗓音響起,「你若想縱著她,就把這帳給簽了,明日再到帳房那兒知會一聲。」
那些銀子都是他的,他想怎麼花用,給誰花用,她並不打算多管。
沉默須臾,恆毅出聲道:「以後她的月例還是一樣,我會知會帳房,不准讓她再支用超出分例的銀子。」
他雖寵著明芳,卻不打算任由她如此不知節制的取用府裡的銀兩,連他都沒她這般揮霍。
談完明芳的事,他忽然間有些不快的瞪向隨茵,她對明芳的態度,讓他覺得她似是沒把這裡當成她自個兒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