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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唐旭風曾是唐家的中心,也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小王子,他有傲人外表、比同齡孩子聰慧的腦袋及傑出的表現。

  他三歲能流利使用英文與外國人交談,卻不曾去過英語系國家;他五歲能做千位數的加減乘除,沒有絲毫困難。

  當其他小朋友艱辛的與ABC戰鬥時,他已經可以毫無阻礙地閱讀《哈利波特》原文小說;當別的小朋友弄不清楚兩位數計算時,他已經懂得計算函數與機率。

  他的人生,如果沒有弟弟這個變數,也許會一直順風順水過下去。

  在他七歲這一年,母親生下弟弟唐旭初,弟弟的誕生讓大家真正理解了「天才」的定義,包括他,從此他不再覺得自己是聰明的、厲害的。

  唐旭初三歲不需任何人教導,能閱讀《史記》、《資治通監》、《老子》、《莊子》、《論語》、《孟子》……不光是閱讀,而是能完全記誦並理解其中的含義,四歲無師自通計算大學教授才會的高等微積分,十三歲取得大學物理學、醫學同等學力證明,十五歲拿到物理學、遺傳學碩士學位,十七歲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十八歲已能主導由一群高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實驗室,立志找出上帝的能力,立志用科學方式讓瘸腿者能行走、讓瞎眼能看見,甚至讓死去的人復活……

  父母在確認了弟弟是真正的天才之後,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弟弟身上,母親為了讓弟弟擁有更好的教育環境,在弟弟七歲時決定移民美國,那年他十四歲,在他心裡,父母的決定等於拋棄了他,就因為他不是天才。

  當他二十歲時,他覺得自己不過是就讀台大財經系,一名成績優秀的大學生罷了。

  儘管他擁有令人稱羨的外貌、挺拔修長的身材,比一般人好上許多的成績、頭腦,並且年紀輕輕就靠著豐富的財經知識、敏銳的判斷力,在股市裡殺進殺出賺取了千萬身價,他卻還陷在自己不是天才,始終低人一等的黑暗漩渦裡。

  唐旭風心裡住了一個受了傷的小男孩和一隻名叫嫉妒的鬼。

  他贏不了弟弟的高智商,唯一能贏的就是比弟弟會賺錢,所以他拼了命賺錢、賺錢,除了錢再也看不到其他。

  他記不得在十歲這年,住他家隔壁的五歲小女孩藍家綺曾經抱著洋娃娃,仰頭用純真的眼睛、無辜的聲音,輕拉他的衣角,甜軟地說:「大唐哥哥,我長大後當你的新娘子,好不好?你長得好好看喔,睫毛長長的,跟我的洋娃娃一樣,你的眼睛又大又亮,你說英文的聲音好好聽……」

  他也不記得藍家綺十五歲的時候,曾親手烤了一盒手工餅乾,在情人節這天送到他家門口,一臉害羞的說:「大唐哥哥,這是我烤的餅乾,送給你吃。」

  更不記得當時的他一臉冷酷,雙手抱胸,不耐煩地說:「藍家綺,你十五歲了,該做的是認真學習,而不是滿腦子想這些無聊的風花雪月。我不愛吃甜食,更不吃餅乾,最重要的一點,我非常不喜歡大腦只裝稻草的女孩。」說完,他砰一聲將大門關上。

  自然,他也不會記得藍家綺那原本寫滿戀慕的眼裡深受打擊的模樣。

  十歲的他、二十歲的他、二十七歲的他,整個世界只存在一座他拼盡全力也跨越不了的高山。

  愛情來了,他錯過,直到二十八歲這年,一場意外改變了他……

  第1章(1)

  台北市的夜生活熱鬧繽紛,只要你覺得寂寞,隨便揪兩三個好友,不難找到一家氣氛歡快的夜店,喝上兩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個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囂。

  這城市永遠不缺寂寞的人,也永遠不缺為愛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眾多寂寞人中的一個,他一個人坐在夜店吧檯,喝著苦澀的酒。

  深夜十一點多他剛下班,卻還不想回家,因為不想看見那個他愛了一輩子,而她卻愛了別人一輩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機響起,他拿出來看螢幕一眼,立即接了電話。

  「方總,你人在外面嗎?」清脆的女音傳入耳中,「你那裡聽起來很熱鬧。」

  「卓亮吟,現在已經下班了,你叫我學長吧,聽起來比較順耳。」

  「你在哪裡快活?」她語調輕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麼了?找我什麼事?」

  「心情不好嗎?一個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個人,喝兩杯就回去。你還是沒說,找我什麼事情?」

  「也沒什麼重要的事,只是剛才忽然想起忘記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張總的早餐之約取消了,改約王董打高爾夫球,談投資越南廠,你明天直接去高爾夫球場,王董大概八點半會到。」

  「我知道了,謝謝。」

  「學長,你一個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嗎?」

  方中磊拉了拉領帶,吐了一口氣,指著面前的空杯,向吧檯裡的酒保比了1。

  酒保對他點點頭,很快送上一杯同樣的酒。

  方中磊握著手機好一會兒沒說話,先喝了一口酒,這才開口,「你想聽我倒垃圾,是嗎?」

  「如果你願意說,我願意聽。」

  「讓我先想想,我該從哪個地方說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卓亮吟聲音低柔。

  「你覺得人有沒有可能在五歲時就對某個人一見鍾情?然後這輩子非對方不可?」

  「這世上什麼事都有可能。」卓亮吟輕聲說。

  方中磊輕嗤了聲,「也是,我五歲時第一眼看到她,就認定是她,既然如此,憑什麼她五歲時認定隔壁家的唐旭風,我卻覺得她荒謬?那天,她回來告訴我,她發現唐旭風睫毛很長,很像我送她的洋娃娃,所以她長大要當他的新娘。」說到這裡,他翻了個白眼,「你說好不好笑?難道我睫毛比唐旭風的短?卓亮吟,你評評理,我的睫毛很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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