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求愛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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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頁

 

  「你去死吧!」她已什麼風度都不顧。

  「真正愛你的人是我!」他淡淡的說。

  「你……」

  「我不會再說一次,你自己看著辦!」薛海生瀟灑的轉身,他把答案留給丁楓自己去想。

  「薛海生!」她叫他。

  但又一次的,他沒有回頭。

  *

  歷史重演,只是這一回是安小香衝進鄭明旭的辦公室,如果不是成皓心告訴她,她還不知道鄭明旭要結婚的消息,他要結婚了……

  鄭明旭當然知道她為什麼會突然來到他的辦公室,這個女人對他仍是有情、仍是放不下,只是現在她已經有婚約,他也準備要結婚,事情該是說清楚的時候了。

  「她在嗎?」安小香只問這個。

  「小香,你要找誰?」

  「丁楓,你未來的新娘子。」

  「她剛好被我派去和一個客戶簽合約。」鄭明旭說的是事實。「如果你要等,那麼大概要一兩個小時。」

  「她就是那個死去病人的女兒?」安小香再確認一次。「她真要嫁你?」

  「她點頭了。」

  「難道她的心中一點芥蒂都沒有?」

  「小香,我沒有任何醫療上的疏失,只有道義上的責任,換個角度看,我想死去的丁伯伯也不會反對,因為我會好好照顧他的女兒。」鄭明旭玩著手中的筆,一派的坦然。

  「所以你只是為了照顧她而結婚?」安小香放心了一些。「你們之間並沒有感情?」

  「小香,感情有很多種,就像你不也要結婚了,但你真的愛那個經營健身中心的大亨嗎?」他也要她好好想想。

  「那我們一起毀婚!」她發出驚人之語。

  「一起毀婚?!」鄭明旭嚇了一跳。「這就是你處理事情的態度?你知不知道我們這麼做會傷害到多少人?你以為你還可以這麼任性、這麼自以為是的面對每件事?」

  「那告訴我你愛她!」安小香命令的口氣。

  「小香……」

  「讓我徹底的死心!」

  「我……」

  「你不愛她!」她雙手撐在他的辦公桌桌面上,怒氣沖沖。「你不能說你愛她,因為你根本不可能愛她,同情不是結婚的好理由。」

  「負氣、任性也不是結婚的好理由!」

  「所以我說我們一起毀婚!」安小香絕對不是說著玩的。「與其四個人都搞到痛苦不堪,我寧可現在先出點糗,被人笑笑也就算了。鄭明旭,你絕不能和她結婚,你會害了她的一生。」

  「我的人生要怎麼過我自己會決定,或許我現在還沒有愛上她,但是以後很難說上鄭明旭一臉抱著希望的表情。

  「反正你就是怎麼樣也不要我!」安小香的聲音彷彿是喪鐘般令人覺得難過。

  「你已經有未婚夫了。」

  「沈志誠會諒解的。」

  「我聽爸媽說他人不錯。」他避開了和這個健身王國大亨見面的機會,反正以後也會有見面的場合,眼前能不見則不見。「小香,好好的把握你的幸福,不要搞砸了。」

  「你明知道我不愛他!」她大吼的抗議。

  「那就試著去愛他。」

  「就像你一樣?」

  「逝去的時光不能再重現,我們都長大了,該去建立屬於我們自己的家,像安烈和皓心一樣,可能是因為他們都結婚了,你的失落感一下子太大,才會把所有的感情放在我的身上。」鄭明旭分析的說,想要她再想想。

  「鄭明旭,你該被千刀萬剮!」安小香不曾這麼痛恨過一個人。「你是懦夫!」

  「我很努力……」

  「你不敢面對這感情也就罷了,但是請你不要抹煞我的感覺!」她重重的拍著他的桌面。「安烈是安烈,皓心是皓心!」

  「你到底要我怎麼說?」鄭明旭快煩死了。「逼我一定要愛你嗎?」

  「我沒有逼你愛我,我要你發自內心的愛我!」她呼吸急促。「這很難嗎?」

  「但我要娶丁楓!」

  「你不愛她啦!」

  「我可以和她過一輩子。」

  安小香繞過辦公桌,見到鄭明旭站了起來,她突的撲到他的身上,又打又哭的。「為什麼要這樣對我?為什麼要這樣折磨我?難道我上輩子欠了你嗎?難道我上輩子負了你嗎?」

  他只是輕拍著她的肩,什麼話都沒有資格說,事情已到了這個地步。

  「鄭明旭,不要和她結婚……」她求他的低語。

  「有些話不能隨便說說。」

  「我可以去向她解釋、向她道歉。」

  「不可以!」

  「同是女人,我可以瞭解女人的感覺,我們都不想嫁給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安小香拉著他的手臂。「拜託,讓我去。」

  「也許現在還不是論斷對錯的時候,可是既然我們向人許了承諾,就要遵守,我不能去傷害丁楓,你懂嗎?」鄭明旭不容自己動搖。

  「真的無可挽回了?」她哀莫大於心死。

  「沈志誠很好,安烈、龍剛都同意,如果你是隨便挑一個嫁,那我會阻止你,可是你是真的給自己選了一個不錯的男人。」由口袋中拿了條手帕出來,鄭明旭輕輕的為她擦去淚水。

  「你確定我們真要各自嫁娶?」安小香萬念俱灰的問,擋掉了為她擦淚的那隻手。

  「沒這麼糟。」

  「你知不知道我們都犯了大錯?」

  「小香!」他深深一歎。

  「我們全都會後悔的!」

  *

  靳志光和汪敏佩兩個老夫老妻在客廳泡茶、聊天,二十年過去,本來家裡有四個小孩的他們,現在也面臨了冷清的景況。

  安烈和明旭本來就搬了出去,雖然只要有空就會回來參加家庭聚會,不過一個結了婚,一個將要結婚,皓心嫁了,連小香都論及婚嫁,只要明旭和小香都嫁娶完畢,那他們的責任便全了了。

  只是……

  為什麼家裡感受不到一點要辦喜事的快樂?小香每天回來總是繃著一張臉,偶爾回來的明旭也是,好像他們不是準備要結婚,而是要走進婚姻的墳墓,這樣對嗎?時代再怎麼變化,結婚都是喜事啊!

  汪敏佩不自覺的一歎,什麼事都不對勁,小香的未婚夫不對勁,明旭的未婚妻也不對勁,這四個人的組合有點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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