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這個女兒等於是他用計嫁給霍安懷的,可終究疼寵了十幾年,又哪裡能夠真的不關懷。
於是他輕咳一聲,迎著女兒隱隱滲著冷意的眼神,關懷備至且不迴避地問道:「女兒啊,你頰上的青紫是怎麼回事啊?」
完全沒有料到爹親會當著霍安懷的面這麼一問,黎明柔初時有些愣住了,可當她察覺霍安懷悄悄捏了捏她的手,顯然是在警告她小心答話時,她的心又驀地竄起了一股子的恨意。
就算真跟爹說太子這幾天可沒少用拳腳伺候她,爹為人臣子,又有著勃勃的野心,又怎能指望爹為她說句話?
其實早在她被逼著上花轎的那一刻,她就恨透了眼前這兩個男人。
她想報復,但也知道得要不動聲色。
「沒啥,就是起身時迷迷糊糊的,不小心撞著了。」
「以後你可得當心點啊,生活中雖然也有磕磕絆絆的,要是真的不小心出了什麼事,到時失去的是什麼,誰也不知道啊!」
淡淡的幾句話,不只是黎居安對女兒的不捨,同時他也在警告霍安懷,別再碰女兒一根指頭,否則他亦可翻臉不認人的。
「岳父大人說的是。」霍安懷也是聰明人,立刻表示虛心受教。
求娶黎明柔,並非真心傾慕於她,只不過是想藉著她獲取她身後所代表的政治勢力,怎料霍安准那個混帳,竟在他大婚那天讓人送了座繡著美人圖的屏風作為賀禮,害他一時惱極了,才會失了分寸動手,但他可記得很清楚,並未傷及她的臉,看來這女人是存了心要與他作對。
「爹,女兒這幾日累著了,想進去瞧瞧母親休息一番,你若有話要與太子說,便去書房說吧。」
即使已經成了親,可是黎明柔依然沒有收斂自個兒脾性,依舊任性地認為天下該以她為尊。
因為從來不喜歡霍安懷,所以自然也不將他瞧在眼裡,便連洞房花燭那夜,霍安懷陰著一張臉質問她屏風的事兒,她也完全沒有想到要用心圓謊,反而還大刺刺地承認那是她送給霍安准的表白之物。
任何一個男人都沒辦法忍耐這一點,更何況是向來高高在上的太子。
所以霍安懷在憤怒至極的情況下痛揍了她一頓,不過他倒也小心翼翼,怕人發現他的惡行,還專打在身上,要教她有苦說不出。
黎明柔雖然自恃清高,可也不是省油的燈,成親當夜他揍了她一頓,隔天她就硬生生地將自己的頰畔撞出了一片青紫。
她就是要瞧瞧,在她爹的面前,他能怎樣自圓其說。
可誰知道,爹見她受傷了,仍只是輕描淡寫說了幾句場面話,看來終究還是忌憚太子且只關心自己的權勢,這樣的結果雖然早在她的意料之中,卻仍翻起了她心中按捺著的恨意。
她在回門之前,心中還是隱隱存著希冀的,希望父親對她可以有著真心實意的父女之情,可是……原來不過是她奢想了。
既然他們如此無義,那麼也別怪她不顧一切的去追尋自己想要的東西。
於是在與父親寒暄了幾句之後,她假意要去娘親房中探視,其實是想要先到書房裡的暗室躲著。
她很清楚,爹一向小心,萬不可能會在人來人往的大廳說起機密之事,書房便是他唯一的選擇,所以她只要待在這兒,何愁不能打聽到她要打聽的?
想到這裡,她不自覺勾起一抹冷笑。
霍安准向來是個即知即行的人,父皇首肯的奏章一到手,不過隔日,媒人便已經端坐在金昌國的宮殿之中。
他盤算著金穆兒肯定想讓父兄見著她出嫁的模樣,便籌劃著先在這兒成了親,他日回京再舉行大婚的儀式。
可金穆兒沒多日收到大哥的來信,內容卻寫得咬牙切齒、滿紙怒氣,表示霍安准去提親,不如說是去告知--
你們的女兒已經在我的手上,要不要同意成親是你們的事,同意便好,我會將她風風光光帶回皇朝,做一個尊貴無比的八王妃,金昌國也有享之不盡的好處;若是不同意,那也無妨,我就帶著她私奔回皇朝,金昌國則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這像是求親的態度嗎?可偏偏霍安准就是那樣的理所當然。
據大哥說,父王當下便氣得跳腳,嚷嚷著要出兵救她回國,要不是大哥還有一點理智,苦心勸解,只怕兩國當真又要打仗了。
金穆兒坐在廳裡,想起這事兒忍不住苦笑地搖搖頭,對於霍安准的狂妄,她縱使頭疼得緊,卻也莫可奈何。
「公主!」杏花兒一迎上金穆兒,便張口道:「聽說今兒個八皇子瞧了驛站送來的密信之後,便鐵青著一張臉,連福安也嚇得不敢近身。」
既然對自己和他都誠實了,那麼對於霍安准的關懷自然也不用藏著、掖著了,一聽到杏花兒的話,她便收斂了神色,想也沒想地就往書房走去。
這些日子,因為不再以丫鬟自居,』再加上霍安准對她總是寵溺,就算被她氣得跳腳也是多加忍讓,幾乎所有人都將她視為半個主子,一見她來,紛紛讓了道,還有幾個向來與她親近的,便會忙不迭地替她指路。
於是她一路從書房找到了園子,又從園子找上/位在宅邸後方的小山坡,好不容易團團轉了半晌,終於在小山坡坡頂找著了霍安准。
只見他昂然佇立著,雙目直視著眼前的滾滾黃沙,她隔著幾步之遙,倒也不急著在這個時候出聲打擾。
這是頭一回,她在這個驕傲的男人臉上瞧著了這樣的蕭索落寞,不知怎地,她的心竟隱隱地抽著,為他心疼。
這陣子他們只要一有時間便會閒聊一番,雖然大多時候都是她在說他在聽,可有時他也被她逼得不得不告訴她一些他的過去,縱使他都輕描淡寫地帶過,可她感覺得出來他心底是難過悲憤的,她其實知道他並不是個那麼喜歡爭奪權勢的人,有時怕是被逼得不得已,才只好為自己爭上一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