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嬤又開始從頭翻,但沒有的東西就是沒有,要怎麼變出來。
夏蘭桂笑意盈盈,「妹妹這回可是要上山念佛一年了,上山夏熱冬冷,妹妹可千萬保重啊。」
「怎麼可能!」秦玫霜尖叫著撲了上來,親自搜,這個不是,這也不是,衣服中沒有,鞋子裡也沒有。
沒有!沒有!沒有!
不可能,她們明明交換了,紫玉釵一看就是好東西,她應該慎重的帶回家跟姊妹炫耀,怎麼會沒有。
夏蘭桂心想,還好高嬤嬤眼尖,也還好江瑾瑜馬上就過來跟她說其中的厲害,不然今天便眾目睽睽被當成小偷,從此再也抬不起頭來。
想想,還是有點後怕,天氣溫暖舒適,但就是覺得背後一涼。
如果被當成偷准側妃首飾的小偷,不只她自己毀了,娘也毀了,爹也毀了,祖父也毀了——祖父努力了一輩子,卻教出個小偷孫女,只能告老還鄉,爹當然也是,人生再沒希望,京城是不能待了,只能回鄉下老家。
人心真可怕,六月節時秦玫霜想捉弄她,幸好對方是江瑾瑜,如果對方是個下流學子呢,那就變成她夏蘭桂不自愛了,然後現在各自有了歸宿,她又想置自己於死地。
偷皇太后的賜物,這罪很大,沒幾個人擔得起。
四周竊竊私語起來——
「哎喲,就說嘛,庶女真是端不上檯面,自己不知道哪時候弄掉了,哄著路王要搜所有人的東西,看看,可搜出來了?」
「說庶女可還高抬了她,不過是個外室的女兒,母親還是青樓出身的呢!」
「難怪會哄男人,原來是親娘教得好,看她把路王哄得一愣一愣的。」
「路王雖然輩分大,但做這種決定實在離譜,回去要是我家大人知道,不願意小姐受這種委屈,肯定要參路王一本的。」
「是啊,路王可被秦玫霜給害死了,皇上勵精圖治,最討厭皇族惹事了,不過惡有惡報,這秦玫霜現在要上山唸經一年,這一年不知道會有多少美人送到路王府,只怕一年後路王都不記得她是誰了……」
一句一句,沒有刻意壓低聲音,都傳入秦玫霜耳中,她臉一陣紅一陣白,上山唸經?她不要,她要進入路王府,成為側妃,她要生下兒子,等正妃死了,路王會把她扶正,到時候她就是一品王妃,她會風風光光的……
青和郡主冷笑,「皇叔可別忘了自己說過的話,這裡所有人都是見證,秦玫霜,我就給你幾天時間準備,十天之內,本郡主要知道你上山唸經的事情。」
上山……秦玫霜只覺得眼前一黑,想拉住路王的手讓他想想辦法,路王卻是一個巴掌揮過來,「你不是說一定有人偷了嗎?」
秦玫霜搗著臉,「王爺……」
「是誰偷的?」路王也聽到剛剛的竊竊私語了,想起這裡所有人的丈夫或者親爹都會參自己一本,頓時覺得很惱怒,想想又踹了秦玫霜一腳,這才氣呼呼的離開。
第七章 意外受重傷(1)
回程上馬車,江瑾瑜自然陪同夏蘭桂一起——已經定下親事,是未婚夫妻,那麼同車就不算失禮。
她想想,還是後怕,「還好郡王跟高嬤嬤眼尖,不然小女子……」
今日若是在百個世家女子面前搜出那支紫玉釵,不管自己怎麼說,只要路王認了那是他送給秦玫霜的,那她就是小偷,就算一頭撞死了也是個小偷。
還以為自己兩世為人會聰明點,沒想到還差古代人一大截。
江瑾瑜見她臉色如土,心生憐惜,這丫頭雖然太過老實,但對人真誠,也不能說她錯了,要說只能說秦玫霜心思太重。
夏蘭桂一邊怕,一邊又想起另一件事情,「王府……會不會也這樣?」
「一心?」
「你害害我,我害害你……」
江瑾瑜自然知道懷王府有多步步驚險,但想想成婚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至少讓她這幾個月開心點也好,於是含糊以對,「別家王府要爭世子之位,自然刀光劍影,可是我們懷王府,可是皇上金口,兒子皆封郡王,人人都一樣,沒什麼好搶,你倒是不用怕。」
她問人心,他說富貴,好像回答了,但其實沒回答。
夏蘭桂卻沒發現其中機巧,想想也是,有點不好意思,耳朵立刻紅了,「小女子失態,還請郡王見諒。」
江瑾瑜房中不是沒有通房,府中自然也有不少漂亮丫頭,不過這夏蘭桂真有一種惹人憐愛的感覺,只能說太史局丞還是挺會教孫女的,落落大方中又有小女兒的嬌羞,可以跟他你來我往的論文章,但說起女紅,卻是一臉慚愧的「小女子不會」。
至於夏蘭桂心思自然不同,江瑾瑜是初戀,她很努力經營這段關係,展現自己的優點,委婉告知自己的缺點,他們是要生活一輩子的人,她希望能更瞭解未來的丈夫,也希望未來的丈夫能更瞭解自己。
對於皇家之間的權力關係,她還有太多不瞭解,這種事情問辦事先生,辦事先生就算知道,也不敢論皇家長短,乾脆趁此機會好好請教一番,免得自己在什麼都不瞭解的情況下,就成為郡王妃,夏蘭桂怕自己哪日鬧笑話,那丟的可是江瑾瑜的臉,甚至是懷王的臉。
「小女子有事情要請問郡王。」
江瑾瑜溫和道:「你我已經訂親,不用如此客氣,說吧。」
「今日青和郡主這樣說,秦玫霜真會上山一年?」
「這我倒是無法跟你打包票,青和郡主那只算是打賭,打賭不是正式合約,沒有律法效用,她若不想上山,盡可賴皮,沒人可以把她怎麼樣,只不過如果她自己說話不算話,以後恐怕也無法在京城立足,不管她能不能嫁入路王府,都會被人看輕,也不好過。」
夏蘭桂聽到最後一句,忍不住道:「小女子覺得她還是太好過了,若是高嬤嬤沒看出那紫玉釵珍貴,又或者郡王沒看出那是內造之物,今日小女子的小偷罪名就擔定了,若說我們有深仇大恨,她非得害我解氣,我還能理解,但我們無冤無仇——她回信花簽偷寫我的名義,我都還沒找她算賬呢,她自己倒氣起來了,退後一步說,給路王當妾室,也是她自己選的,又沒人逼,小女子就是不懂,她在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