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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

 

  「我那時才二十一歲,還是個少不更事的小子,對人生絲毫沒有經驗,突然就被放在一群嗜血的股東元老之間,我毫無盟友,每個人都想把我拆成碎片,而爸爸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放棄了整個世界,我親愛的大哥甚至比他更早一步,直接一走了之,你教我如何自處?」

  郎雲先不理會弟弟憤怒的指控。「接著就發生了那樁植物人車禍事件?」

  「植物人車禍事件是個神話!你從未昏迷過,而是出走了三年。」郎霈尖銳地回答。「你和爸都不在,接下來公司無人掌舵一團混亂,我回家求爸爸出來,不然就是告訴我你在哪裡,讓我去找你回來,爸隔著房門只說了一句:你不會再回來了,要我當你已經死了!不久報紙就出現公司發的新聞稿,說你出了車禍變成植物人,從此以後不會再出現在公眾間。」

  「爸爸要發言人這麼說?」郎雲簡直不敢置信。他心目中的父親,雖然性格火爆卻深愛著兒子們,尤其母親去世之後,他們的感情更緊密。是什麼樣的爭吵會讓他們倆如此決裂?

  「不然還有誰?我連拿你隨時會回來的謊言搪塞都不可得。」郎霈冷笑一聲。

  「我不懂……如果當時沒有車禍事件,那麼我記憶中的撞擊是何時發生的?」

  「三年後。接下來你消失了整整三年,公司越來越亂,財務越來越不穩,直到有一天,警方突然打電話來,說南投山區發生了一樁嚴重車禍,他們在駕駛人身上找到幾張名片和寫有家裡新電話的字條,我聽了他們的描述,覺得這個男人很像你,於是和爸爸連夜趕到南部去,失蹤三年的人就這樣出現了。」

  郎雲努力想抽絲剝繭,理清腦中的一團混亂,所有記憶卻無法形成一個有邏輯性的時間表。

  「我記得媽媽的去世,也記得我出車禍的情景,但是我完全沒有印象中間和爸爸吵架的那一段。」他盯著弟弟喃喃道。

  換句話說,他完全不記得那三年的存在!

  ☆ ☆ ☆

  「我早就告訴過你,不要跟那種男人交往,他們城裡人來來去去的,不會在這種小山村定下來,你就不聽我的話!」張早清翻動烤爐裡的木炭。

  「他又不是……」葉以心低著頭,任憑最親愛的人數落。

  「不是什麼?不是那個『阿國』?你以為我傻了?我在高雄第一眼看到他就認出來了!」清姨嗤哼一聲,把烤肉網架好。「我七年前就警告過你,這小子對自己的來歷不老實,肯定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你偏不相信我,現在可好啦!以前是想找他找不回來,現在是想甩他甩不掉。」

  她悶不吭聲,拿起一柄紙扇替烤肉爐搧火。

  「我真搞不懂大漢那個笨蛋在做什麼!當初這小子一出現,他就應該攆他走了!」張早清餘怒不息。

  葉以心決定不提派出所的那一幕,以免又害漢叔被罵。

  其實,當漢叔並未遵照她的暗示,像攆其他鬧事遊客一樣地把郎雲趕走,就已經把立場表達得很明白了。漢叔是站在他那一邊的!出於她無法理解的原因。

  「相好的,你也不要這樣,大半個月才回山上一次,一回來就聽見你在臭罵我!」說曹操、曹操到,大漢搔搔腦袋,從木屋旁邊的小路繞到後院來,屁股後頭跟著一塊小牛皮糖。

  「都是你的錯!你一開始不把他攆走,現在好啦!他自己莫名其妙又跑回台北去了,一個字都沒交代,連以後會不會再回來也不知道,你以為我們家心心是送給他傷著好玩的?」張早清劈頭數落。

  「我又不傷心……」仍然沒有人注意她的低辯。

  「好啦好啦!人都走了,你就不要再念了。」大漢咧起一嘴傻笑打混過關。「心心,又有一個從台北來的小姐要找你,我讓她待在派出所等著,你要我帶她過來嗎?」

  「又是什麼台北的朋友?心心大半輩子待在山上和高雄,只不過去了台北三個多月而已,突然之間多了一堆『台北的朋友』!」張早清搶白。「你給我待在這裡,不准亂走,我倒要看看今天又來了什麼三頭六臂。」

  烤肉夾塞進她手裡,母老虎大步殺往前線去。

  「漢叔,對不起,又害你被罵。」她歉然抱了抱大漢。

  「算啦,她一天不罵我,我反而全身不對勁。」大漢依然笑咧咧的,抬手攬著她的肩頭。「妳那口子呢?他有沒有說這一趟在台北待多久?」

  「他不是我那口子,而且我希望他不要再回來了。」她回頭走到火爐邊的小桌子,一一打開桌上的保鮮盒。

  「你們女人很麻煩耶!他不回來你傷心,他回來你又想趕他走。」大漢只能歎氣。

  「別再說了。」葉以心想到半個月前他沒有站在她這邊,心裡還是有氣。「叛徒!」

  小卿跑過來,幫忙她將肉片和香菇放上烤架去。

  「好好好,不然等他回來,我再帶他去抓蝦可以吧?」大漢用力捶一下左掌。「我知道哪一段河床有凹洞,只要帶他去走一遭,保證讓他下得去上不來……」

  一記瞋過來的白眼讓他嚥一口氣,啊啊啊,被怨恨了!女人真是可怕!還是先溜為妙!

  「來,小卿,陪漢叔到派出所去看看,免得那個台北小姐被你清阿姨生吞活剝了。」

  「好。」牛皮糖咕咚咕咚跳回他身旁。「心心姊,我等一下再來幫你。」

  大漢陪了個笑,牽起小女孩一溜煙逃跑。

  「小卿,你聽漢叔的話,以後一輩子留在山上好了,不要跟外地人談戀愛。」

  「好。」

  「跟他們談戀愛既傷神又傷身哪!瞧瞧妳心心姊就知道了。」

  「好。」

  「你乾脆嫁一個山裡人,最好是咱們村子裡的,漢叔再把一身的摸蝦絕學傳授給他!」

  「好。」

  一大一小的嘻笑隨著腳步聲漸漸遠去。

  ☆ ☆ ☆

  其實他應該看出破綻的,一個昏迷三年的人,身上怎麼可能還有如此新的傷口?只是他當時傷勢太過沉重,等意識漸漸恢復時,外傷部分已經好得差不多,於是錯置的記憶將那些疤痕全部歸類為三年前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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