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戀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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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否認當時有著偏偏要逆道而行的叛逆,才租下那問房。

  一個禮拜後,我搬進該處,發覺好心的房東將天花板換過,且用木條鞏固了鐵架,心中多了不少安全感。

  更沒想到,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下,一住就住了五年。

  怎麼瞞過爸媽的?這就該感謝曾住在三樓的易燕,她單獨租下樓裡最好的雙人 房,當爸媽南下看望我時,便讓我假裝與她同房。易燕坦率而豪爽,很難令人懷疑 她所說的話,爸媽總要我多和她學學。畢業後她考上了一所夜大,搬出該處。

  和她相識,但未交心,別後二年來未曾聯絡過。

  在住的方面沒問題後,另一項大事就屬吃了——我的一天三餐以七十元打發——一條白吐司二十元可以當一個禮拜早餐,中餐在自助餐食一碗大碗的白飯及一樣青菜,晚上則改白飯加一塊醃肉,基本花費不會超過四十元,有時視健康情況加菜;這麼下來兩天至少有多餘的一、二十元可以買便宜的水果補充維他命c;再加上回家一次,又能帶一大堆高級品回宿舍——我的健康無虞。

  也就是說,只要不出意外,我確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來會有什麼樣的意外改變我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當然的成了一個無業遊民。

  無業遊民似乎不太好聽,但不可否認,我相信我已經把自己照顧得很好,且過著我想要過的日子。

  我不是沒有工作過。唸書時期,我曾經在補習班打過工。工作是打電話招生,沒什麼好與不好;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我似乎就是在那個打工的暑假過後,潛意識 裡就不願按常規找個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麼樣,現在的我不受制於任何人、任何規定,有幾萬元的存款,有花費 不盡的時間——

  雖然有時日子真的無聊至極,想從宿舍頂樓直接往下跳………但還好,真的還 好,比起無家可歸、或把靈魂賣給金錢名利的人,這樣的日子,真的還好。

  可以睡到身體都要發爛的時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連發呆數天;也可以在 圖書館、文化中心或各大書局流連,假想那些書皆是自己的資產;也可以不停的在 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頭就睡……

  說真的,有一陣子我覺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對人草畏懼、不敢踏人社會、不敢與其它人接觸

  但是,我卻又有標準的人來瘋……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總能嘻嘻哈哈與其笑鬧,有時還活潑過度令人難以消受……

  應該沒什麼問題吧!在自我懷疑數日後,我這麼告訴自己;而日子一久,我堅 信自己是個很正常的人。

  ☆ ☆ ☆

  看完了一篇報導,我合上雜誌放回架上,走出書局。

  該篇報導討論現代女子前半生三階段的愛情觀。

  第一階段,為二十歲之前,即求學時期,少女受了電視劇及文藝小說的影響,對愛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這一切全是不實際的。

  第二階段,為二十一歲至二十八歲之問,這時的年輕女子認清了現實且有太過現實的傾向;大多表明不屑於戀愛這回事,將目標定於自我實現。

  第三階段,為二十九歲至三十五歲之問,此時的女子回歸母性的自覺,開始追求平穩的婚姻。

  的確,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於旖旎夢想的少女時光。

  而如今,於第二階段的我,對於異性——不論老少美醜,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談不上討厭或喜歡。可以說比較看透了愛情……雖然根本沒談過戀愛!

  冷靜觀察,談戀愛這回事不就是花費時間、花費金錢去改變自己、去取悅對方?

  而且常常是所付出的與回收的不成比例,徒惹一陣傷心。

  所以何必苦苦去追求那非自己所能掌握的愛情?自己一個人過得豈不挺好!

  至於書中所謂的第三階段,我也抱著贊同的態度。

  畢竟隨著時間的增長,人們的觀念不停的在變。說不定有朝一日,當某人出現在我面前,我便會立即推翻戀愛無用論的想法,且主動追求對方!

  但那也只是說不定罷了,我知道自己不是有那種說愛就愛的勇氣的人。

  看看天色將晚,且已在市區閒晃了一整天,我決定循早上來的原路回家。

  宿舍離市區頗遠,搭公車的話約二十分鐘,以我慢吞吞的步伐,經常得走上一、兩個小時才能到達。

  穿梭過幾條人潮蜂擁的市街,沿著一條兩旁都是超高辦公大樓的大路走下去,即是通往市郊的標準路線。

  在這條路上,我常做一樁既是伸張公權力卻又極為缺德的事。

  走出行人道,巡視滿滿的一整排違規停在路邊的車子,我抿抿唇角,側了側頭,鎖定了兩輛並排停放的車子為目標。

  我覺得違規停車已經夠可惡了,並排嚴重阻礙交通的車子則更該受罰!雖然有時因有急事,不得已隨處停下;但車主是否考慮到若內排的車子亦同樣趕時間離開 呢?或者,因其阻礙車道,而釀成了車禍呢?

  沒有多想,我自牛仔褲的褲袋裡掏出萬用刀。若無其事地將其中挫指甲的短刀握在手邊,近身走過一輛深藍色的福特。車子又舊又髒,看不太出來我加上去的刮 痕。怪不得車主放心大膽的並排停車。

  聳聳肩,將視線調向前方另一輛待罰的車子——嘖嘖!我不禁咋舌!說實話,車子我懂得不多,但那一輛全黑發亮、跑車型的口膩遛,任誰看了也知道價值 不凡;它的主人還真捨得隨手停下。

  既然主人捨得,那可就怪不得我了。嘿!我刮過的車子不下上百輛,倒還沒碰 過這麼名貴的車種。

  像做賊似的,謹慎地左望右望,確定街上各忙己事的人們不會注意到渺小的我後,我輕手輕腳走向那輛高級車……咦?再走近些,發覺車頭前蹲著一男一女,鬼鬼祟祟的扶著車頭的保險桿不曉得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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