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黎文恩果真如外界所料的花心,連自己身邊小助理都不放過。」男記者嘲弄 的一笑。
「不是的,事情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樣子,那天我喝醉了,所以……」
「原來他還是乘人之危的小人。」男記者很開心能在報導上多加這一筆。
「不是的,你不要胡說!」唐敏激動的站起身,身子卻搖搖欲墜的晃動幾下才站穩 ,「你不可以隨便以一張照片就捕風捉影亂寫一遍,這是譭謗,我跟黎文恩根本一點關 系也沒有。」
「聽說你有未婚大了?」男記者可惡的笑了笑,見她在剎那間死白的臉,不由得同 情道︰「放心,這一點我不會寫進去的,謝謝你接受我的訪問,唐小姐,告辭了。」
第七章
唐敏將自己的衣物緩緩地收進自己的行李箱裡。老實說,從來沒想到自己會這麼快 就要離開這個工作、這個地方,就連昨天黎文恩那樣對她,她都還未曾真正決定離開, 因為她需要這個工作、需要錢,她也不以為他還會對她做出她不願意做的事,因此她決 定留下來。
然而,她的堅強並不能改變她必須要離開這裡的命運,她相信很快地,也許就在明 天的早報,或者更早些在今天的晚報,便會看到自己被黎文恩抱在懷裡的照片被登在各 媒體上頭。
想必那記者已盯上黎文恩許久,而且想寫個超級大獨家,否則不會等到現在才公開 找上她。也許,他已找過了丹渠姊,有太多的也許了,總之,這些都已不在她關心的范 疇內,因為她已經失去了這個工作,再也無法在好萊塢待下去了。
離開也好,經過昨天,她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黎文恩,而他似乎也想把她趕走, 從今天他對她冷言冷話就可看出一點跡象,本想忍氣吞聲的,她一向不都是如此嗎?犯 不著為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失去這份好工作,現在,她連忍氣吞聲的選擇都沒有了。
收拾好行李,忍住暈眩不適,唐敏有點依依不捨的往外走去。才來這裡不到半個月 ,卻好像待了好幾年,不知怎地,一顆心就是捨不下,她知道自己不是眷戀這棟美麗豪 華的房子,那她眷戀的是什麼呢?
別想了,想再多都是徒然,她現在惟一能做的就是去找信宇,身上的錢已寥寥無幾 ,提款卡又在信宇手上,地也只能去找他了,他會很高興她去找他吧,昨天他不是才說 要她搬去跟他一起住嗎?他一定會很高興的。
「小姐,你提著行李要上哪去?」花嫂一臉愕然的看著提著大大的行李箱從樓上走 下來的唐敏。
「花嫂,我要離開了。」唐敏蒼白著臉笑了笑,「謝謝你這半個月來的照顧,我會 想念你的。」
「你在說什麼?怎麼說走就走呢?我沒聽少爺說你要走啊。」花嫂上前抓住她的手 ,「告訴花嫂,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嗯?」
「沒什麼事,花嫂,我只是想來想去,還是覺得搬去跟我未婚夫一起住比較好,這 樣彼此也好有個照應,如此而已。」
「可是你的臉色餚起來不太好……」
「一點小感冒,不礙事的,我已經跟黎先生說過了,他知道我要離開,你不用擔心 ,如果不放心的話,你可以檢查一下我的行李,不屬於我的東西我一件也沒帶走。」唐 敏說著低頭便要把行李箱打開,花嫂的手卻早一步制止了她。
「你在胡說什麼話?我花嫂人老了卻還懂得識人,我只是捨不得你罷了,怎麼會擔 心你拿了什麼東西呢?」
唐敏牽強的一笑,緊握了她的手,「對不起,是我的錯,我要走了,再見,花嫂。 」
「讓司機送你一程吧。」花嫂跟了上去,總覺得事情有那麼一點點不對勁,可是又 說不上來。
「不必了,我坐計程車就可以了。」就奢侈一次吧!她已經沒有太多的心情再面對 黎家的任何人。
唐敏緩緩地走到大門外,轉身對還站在主屋門邊的花嫂揮了揮手,她想,是再也不 會回來了。
※ ※ ※
候機室裡,唐敏手裡緊緊抓著一張往加拿大的機票,覺得世事真的難預料,昨天她 才送走了陳信宇,今天卻又要搭機去找他,未來茫茫然的,讓她有點不知所措,而心口 上那隱隱的疼像是針紮在她胸口上似的,有點令她呼吸困難,也有點讓她想哭。
此刻,意外地,她腦海中並不是閃過將要見到陳信宇的喜悅,而是黎文恩那張俊俏 而充滿陽光氣息的臉龐,還有他那雙善變的眸子,時而泛著怒火、時而無限溫柔的深黑 瞳眸,與他撫過她身上肌膚的手……唐敏微微的戰慄著,雙手交抱在胸前將自己擁得更 緊,彷彿只要如此,她就可以忘記他所帶給她的悸動,忘記他與她的身子貼合在一起的 親密感覺,忘記他曾有的關懷,忘記他曾有的溫柔,忘記他曾有的冷言冷語是多麼傷害 她。
挑高的落地玻璃幃幕外,一道刺目的光突然從天際洒然而下,是閃電,不多久,轟 隆的雷聲透過厚重的玻璃傳達到耳裡,機場停機坪上的天空一片灰暗,閃爍的藍白光斷 斷續續的在她眼前閃過一道又一道,竟開始下起雷雨。
「冷嗎?可別著涼了。」
她聽到一聲溫柔熟悉的聲音,一顆心有點怦然,驚喜的想轉過頭去的同時,卻聽到 另一道女聲。
「不冷,你的懷抱很溫暖啊。」
唐敏還是回頭了,看見女人嬌滴滴的偎進男人懷裡,她的心在剎那間像是被雷劈到 ,整個人都快暈厥過去。她咬住唇,靜靜的瞪著不遠處座位上的一對男女,感覺到全身 的血液一點一滴流盡,感到腦袋一片空白,她有點無法思考了。
她想也想不到會在洛杉磯的機場遇見應該在昨天就飛回加拿大的信宇,是他沒錯, 雖然他不是穿著昨天和她逛街所穿的襯衫、牛仔褲,而是穿著名牌的西裝褲及休閒衫, 手裡還提著幾包羅迪歐街一家名店服飾的袋子,但他卻的的確確是信宇,認識他八年, 就算他化成灰她都認識,何況只是換了一身稱頭的衣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