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失職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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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頁

 

  「趙小姐,有啊,幾天前她回來過,我還在樓下碰見她呢!」歐巴桑笑問:「你是她男朋友嗎?」

  「不是。」他笑說:「我是她的先生。」

  「先生?怎麼沒聽她結過婚?」歐巴桑吃驚得張大眼珠子。

  「剛結婚。」

  「那你還不知道趙小姐去哪?」

  「我們吵了點架,所以……」

  「年輕人,多讓老婆點,趙小姐人很好的,一定是你不對。」歐巴桑馬上就訓斥起他來,嚴然是個長輩的模樣。

  「是!我會注意的,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趙小姐去哪了?」

  「我也不清楚,她只跟我說她要去旅行。」

  「沒說要去哪旅行?」

  「沒有。

  「喔……那謝謝你了!」

  「先生,夫妻吵架是正常的,她氣消了就會和你聯絡的啦!不用那麼緊張!」看他一臉失望,歐巴桑忙安慰起他來,「下次多說點好話,就不會吵架了。」

  「嗯,我知道,謝謝您!」

  離開了公寓,戚靛青正上車啟動引擎想離開,卻被個看起來縮頭畏尾的人給叫住——

  「戚先生!」

  「有事嗎?你為什麼知道我姓戚?」

  「戚先生是大人物,我這個小記者當然不可以不知道!」狗仔記者一臉訕笑。

  「記者?」這種地方竟然會出現記者?他認為不可能是巧合,「你跟蹤我?」

  「說跟蹤就難聽了,我們這種小記者,為了給讀者大眾看到最想看,也最好看的新聞,是會不辭辛勞的,」

  「不用說得那麼好聽了,說明你的來意吧!」狗仔隊為了錢,什麼新聞都敢發,他才不認為那是什麼職業使命。

  「戚先生真是爽快,我只是想來求證一下尊夫人的話而已,她一個人出國,卻又說是和你約好了在蜜月地點會合,不知道戚先生有沒有要補充的呢?據說你們感情失和,不知道是不是有那一回事?」

  文婷出國?和他在蜜月地點會合?

  一個可能性閃過戚靛青的腦際,原本他是討厭這個狗仔記者的,現在卻非常感激他的出現,「謝謝你了,我和我太大確實是約好在國外碰面,若是你對我們的感情問題那麼感興趣,那請你等我們度蜜月回國再來採訪吧!」

  「這……」沒想到他會謝自己,狗在記者反而愣住。

  不等他回神,戚靛青快速啟動引擎,把狗仔記者拋在車後,他現在的一顆心已經飛到美麗的北國。

  第十章

  趙文婷一來到北海道,就住進了戚家購置於此的度假小屋,原本他們就預定要住在這裡,她聽戚靛青說過,這裡每週會有人固定來打理,平常不會有人來於擾,所以他才選擇了這個地方作為度蜜月的地方。

  本來她還在猶豫,想另訂飯店,後來一路想了很多,她想,既然戚靛青都討厭她到不想回家,當然就不可能跑到這裡度蜜月,她才大膽的一個人到這裡。

  放下行李後,她到附近的市場買了一些食物,然後沿著街道閒逛。

  她並沒有特定想去哪裡,只是想逃離台灣.不但面對說著同樣語言的人們,聽不懂日文的她,只能靠著英文和人溝通,碰上老一輩的日本人,她只得比手畫腳的。

  人的肢體語言是很有趣的,似乎就算沒有語言,透過肢體比畫,人們還是可以進行最簡單的溝通。

  買東西顯得不困難了,加上阿拉伯數字通行全球以及日本的漢字發達,她幾乎不覺得生活在一個陌生的地方有什麼不方便之處。

  札幌,北海道最為熱鬧的城市,每年二月初以前,在大通公園前總會展示著各種用雲雕塑的建築物。

  札幌車站出來直走,就可以看到一條筆直的大馬路,這裡便是札幌最熱鬧的西四丁目,這裡百貨林立,幾乎各種大型電器行都位在於此,遠離了東京都會,這裡的人們眉宇間少了都會頹廢族的玩世不恭。

  可是現在是冬天,這裡的天氣顯得冷冽,樹葉也都凋零,冷風席捲來時,會讓人冷得拉緊身上的衣服。

  現在趙文婷才感覺到,春天快到了。

  想起自己最近這一季所做過的事情,她忍不住苦笑。

  整整一季,她的腦袋竟然都裝著戚靛青的事情,扮演他的假情人,進人他的生活,捲入他們戚家的是是非非,甚至還為此變成讓他厭惡的人。

  得不到喜歡的人信任,真的是很悲哀,那種感覺,比這寒冷的北風還要冷冽。

  過去逛街是她的最愛,現在她卻覺得那些令人看到眼花撩亂的商品已經勾不起她絲毫興趣。

  她只是很緩慢的沿著每個街道走,打發時間,也發洩掉自己多餘的氣力。

  她不想回到住處後還有多餘的體力及精神去多想過去的傷心事,更不要有多餘的心思去思考未來,她只想安安靜靜的,好好的睡一覺。

  醉,也許是個不錯的法子。

  趙文婷看見一間居酒屋,於是走了進去,找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以英文與服務生進行溝通。

  日本人喜歡會講英文的人,尤其是年輕人,所以當她說著英文的時候,四下的人都對她投遞過來好奇又感興趣的眼光。

  沒有理會那些注視,她點了杯酒精濃度略高的烈酒,結果自然又引來一堆異樣的眼光。

  在日本,女人喝酒絕對不奇怪,在任何場合,總可以看見滿臉紅通通的女人和男人並肩而坐。

  吃飯中喝點小酒,是日本人的習慣,尤其是在這種寒冷的冬末,酒似乎更是少不了的一種飲料。然而她這孤單外國人的舉止,卻讓人不得不好奇。

  她點烈酒,是存心讓自己醉的,然後希望在抵達住屋後可以一覺到天亮。

  可是,酒一入喉,她就差點吐出來。

  太烈太辣了!這種感覺好像火從喉嚨燒下去,一路到肚子。

  但,在熱辣之後,取而代之的卻是溫曖,酒精一入了肚,就讓身體不自覺得暖和了起來,難怪人們愛喝酒了,一點小酒讓血液活絡,其實也不是壞事。

  可是,熱辣卻也讓她眼角進出了淚來,如火烈酒燒過身體,讓她連眼眶也熱了起來,似乎連帶的把她傷心的情緒也燒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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