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傻大姐與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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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誰說香檳淡而不醉人?

  她急急忙忙趕到機場,最後一個上機。

  一上機就聽到同一個女人的聲音吵吵嚷嚷要換位子。這次她買到頭等艙座位了,旁座卻又是個男人,她拒絕和男人同座。

  「我劃座位時說得很清楚,我絕不和男人同座。」

  孟廷還沒有入座,不過她的鄰座,好巧不巧,也是同機來的同一位婦人。

  她頭痛得很,不想聽那個女人吵,又把位子讓給她,去坐她不肯坐的座位。

  「我希望你帶了「毒藥」。」她的鄰座說。

  孟廷一坐下就靠著椅背,閉目休息。聽到這聲音,她大張雙眼,轉過頭。

  「少安!」

  「你再晚來一步,我就要犯兇殺罪了。」

  他做個欲掐死那女人的手勢。

  他倆大笑。

  她宿醉忽然醒了,頭也不痛了。

  第五章

  「搞什麼你?」

  沈雁進門就看到孟廷沒精打彩的癱在沙發上。

  「玉體有恙乎?」沈雁摸摸她額頭。「比我的體溫還涼。」

  孟廷不動亦不作聲。

  「跑了什麼大新聞把你累成這樣?去了半條命似的。」

  沈雁把她的「要飯袋」拿進房間,走出來,孟廷仍是一動未動。

  她推孟廷一把。「喂,你還活著吧?」

  「唉。」

  「哎喲,這是幽魂的歎息嘛。咱們好朋友一場,我沈雁可沒對你不起的地方,你別找我麻煩,好生安息,趕明兒個我給你多燒些紙錢。」

  「唉。」

  「我說你醒醒好不好?你的失戀症發得也太慢了吧?」

  孟廷終於有了些許反應。

  她眨眨眼。「什麼失戀症?」

  「該要死不活的時候,你生龍活虎,大吃大喝,還跑去巴黎開開心心度假。回來以後,反而越來越像個半死人,垂頭喪氣的。」

  「唉。」

  「別歎啦,那個王二麻子說不定早忘了你孟某人了。你悲歎度日,和自己過不去,人家新婚燕爾,可樂得很呢。」

  孟廷瞪眼。「他也結婚啦?你怎麼知道?」

  沈雁回瞪她,但表情憂慮。「完了,完了。孟廷,你癡呆了是不是?傷心過度,變傻了是不是?」

  孟廷抓住她的手搖晃。「你說呀,你怎麼知道他結婚了?他娶了誰?你怎麼認識他?」

  「你告訴我的呀,孟廷。他不是親自送喜帖給你嗎?記不記得?」

  孟廷的眼睛又眨了眨。「唉,你說的不是他嘛,害我冒一身冷汗。」

  「你冒冷汗!我還打擺子呢。你在說誰啊?」

  「巴黎那個嘛。」

  「嗄?」沈雁大笑。「以為你發失戀症,搞了半天,你犯單戀哪。」

  「想不到單戀比失戀還難過呢。唉。」

  「有啥好難受的?想他,去找他呀。」

  「我不知道他在哪家醫院上班。」

  「打電話給他呀。你總有他的電話號碼吧?」

  「有是有,可是……他也可以打給我啊。」

  「你有給他你的電話號碼嗎,女企業大亨?」

  沈雁的揶揄提醒了她。

  回到台灣那天,在桃園中正機場出口,少安拉住她。

  「孟廷,我要再見你,可以嗎?」

  「可以呀,什麼時候?」

  「我……我們保持聯絡好不好?你也許又有一大堆會要開,不如你有空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們再約時間見面。」

  他不說,她都忘了她有多少會要開了。

  看,咬了自己的餌了吧?

  「這是我的電話號碼,記得打給我。」

  不是孟廷不給他她的電話號碼,是他匆匆忙忙就走了,她根本沒有機會回話。

  「誰教你瞎掰呢?」沈雁說:「他一個打雜的清潔工,敢開口要求再見一位女大亨的面,不曉得用掉多少勇氣了,不趕快走,難道等著你回他:『對不起,我的電話號碼不方便留給你』?」

  「可是我答應了再和他見面呀。我是真心的嘛。」

  「那是你的想法,在他聽來,說不定當你說應酬話,敷衍他。畢竟你們身份懸殊。」

  「不要譏笑我啦,我本來一時賭氣嘛,誰曉得後來一而再的碰到他,而且……而且……」

  「而且再見生趣,三見生情,四見動了凡心。你恢復得太快了吧?」

  「告訴你,我想我壓根兒沒為你說的王二麻子變心另娶而傷心,我生氣他移情別戀不早告訴我是真的。」

  沈雁好氣且好笑。「我可為你打了好大的不平,還和阿威吵了一架。他罵我瞎湊熱鬧,還罵對了。」

  孟廷跳到沈雁坐的沙發來,挨著她,挽著她。

  「我知道你關心我,夠義氣,夠姊妹情,不過你聽我說,雁子。我經過巴黎這一行,思考了一下,才明白我不怪王二麻子。」

  「你的IQ零零蛋腦袋這回在這件事上,得出了什麼怪理論?」

  「不是理論,是個可悲的事實。」

  「那算了,我不要聽。」沈雁揮手。「排演了七、八個小時的大悲劇,三更半夜回到家,還要聽個可悲的事實,我明天還想快快樂樂的出門呢。」

  「不行,你一定要聽。」孟廷拽住她。「跟你和阿威也有關係的。」

  「那你說給阿威聽得了,他的消化力比我強。」

  「你愛不愛阿威呀?」

  沈雁坐定了看著她。「廢話。」

  「所以囉,好好聽著。我發現……」

  「阿威對我不忠?我拆掉他……」

  「不要打岔嘛。我發現我和王二麻子認識了七年,相處的時間,攏攏總總加起來,不到四年。後半段時間,太少在一起,因為太習慣對方,太將對方的存在視為理所當然,反而演變成忘記了對方的存在……」

  「喂喂喂,你的話比我的台詞還複雜,簡單明白點好不好?」

  「總而言之,時間或許可以沖淡不快樂、痛苦、悲傷等等負面的情緒,但不能使兩個不花時間珍惜彼此所有的人,繼續保有珍貴的感情。」

  「換句話說,愛,就是和他在一起,常常讓他知道你愛他。」

  「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卻也不完全對。」

  「不要模稜兩可行不行?累了一天一夜,我腦子不大管用了。」

  「當我和王二麻子很少再卿卿我我、如膠似漆的分不開時,已逐漸由戀人變成朋友,最後甚至成了普通朋友,只是我沒有知覺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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