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傻大姐與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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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你本來就十分後知後覺。」

  「起因在於,他埋怨我老是忙忙忙,做訪問比和他見面還重要,而我覺得兩個人感情已成熟,應該把心思放在為將來打算。」

  「這是我和阿威的對話嘛。」沈雁喃喃。「不過角色對換而已。」

  「培養感情的階段過了,該要付出些心思維護和珍惜,感情才能永恆持久。」

  「呀,阿威也這麼說!」

  「兩個人的關係,男女朋友或夫妻,不能寄望它自動成長。就像種花,需要常去澆水、呵護,它才會始終美好。」

  沈雁盯著她,忽然不認識她了似的。

  孟廷繼續說:「在我和王二麻子的交往過程中,我沒有做到這一點。我想的是,他應該瞭解我的想法,我們的想法應該一致。」

  停了停,她對沈雁笑笑。

  「但兩個人,有什麼應該不應該呢?家人的關係多親啊,不是照樣有時為了些小事誤解,溝通不良,吵到翻臉,對不對?」

  「孟廷,是不是阿威叫你來替他做說客啊?說詞也該創新一下嘛,一字不改。你去告訴他,效果不彰。」

  「阿威?我好久沒看到他了,他怎樣了?」

  「他沒怎樣。我們吵架了。」

  孟廷翻翻眼睛。「你才創新一下好不好?這句話我聽得都要得中耳炎了。」她站起來。

  沈雁拉住她。「去哪?」

  「咦?睡覺啊。」

  「嘿,把我的興致挑起來,你要睡覺了?!你還沒有告訴我,你的王二麻子相對論結論呢。」

  「誰是王二麻子?」

  她進房間去了。留下沈雁乾瞪眼。

  「死阿威,送花道歉求和這招都省了,居然找這個迷糊蟲來跟我打迷糊仗,看我不跟你算帳才怪。」

  ◎◎◎

  「看來你的巴黎行收穫良多。」

  少安正坐在辦公室內對窗發呆,發得發悶。

  他懶洋洋地旋過旋轉椅,轉向康任君。

  「怎麼說?」

  「自你回來至今一個月了,沒見你拈花惹草,非常安分守己。只是,會不會是曇花一現?」

  「請坐。」少安向已自行坐下的任君咧咧嘴。

  「謝座。」

  「哪裡,謝你的美言。」

  「話說回來,你的安分,毋寧用死氣沉沉形容更適當。」

  「康兄近來讀了厚黑學吧?語中夾針帶刺。」

  「搔到癢處才見功力。」

  「哦,你的功力已臻上乘,小弟佩服。」

  「你連對話交鋒也有氣沒力,三言兩語便豎白旗,令人感到十分無趣。」

  少安靠向椅子。「唉。」

  「唉。」任君也歎一聲。「坦白說,你整天在花叢裡傳播花粉,我很擔心你一個不留神得個花粉熱。你動極思靜,一副垂危狀,看了又萬分不慣。」

  「實不相瞞,我得了相思病。」

  任君噗哧一笑,繼而笑得椅子震動。

  少安瞪眼,亦有些訕訕然。

  說真的,他自己都不相信他會得此病。

  「對不起,你罹患絕症,我不該如此無狀,但是,哈哈哈,實在難以表示同情,哈哈哈。」

  「嘿嘿嘿。」少安乾笑兼澀笑。

  任君終於勉強止住笑,端詳著他。

  「嗯,印堂無光,眼神沉暗,臉孔扭曲。嘖嘖嘖,」任君大搖其頭。「恕在下『礙』莫能助。阻礙的礙。」

  少安挑起眉。「這個附加說明需要個附加說明。」

  「我乃腦科外科,非整容整型外科,故有所礙也。」

  少安再一聲長歎。「任君,我是真的有麻煩了。」

  任君和少安是醫學院同窗,相識多年,未曾見他如此眉頭深鎖,看來不是「如何擺脫某某女子」這類小事。

  「和女人可有關?」

  少安又一聲歎息。

  「那,對不起,清官難斷家務事,好友難管情事。」

  說到情,任君驀地瞭解了少安的愁煩。

  「哎喲,你戀愛啦?」

  「這又不是新名詞。」

  「抱歉,抱歉,該說你有了心上人了。這可夠新鮮了吧?」

  「等確定我也是她的心上人,再召開記者會和登報不遲。」

  任君驚詫不已。「稀奇,稀奇,你竟沒把握她是否鍾情於你?」

  「她是否還記得我都有問題呢。」少安的歎息一聲長似一聲。

  「呀,恭喜你,少安,你總算、終於、好不容易遇到真愛了。」

  「她不知道我是誰。」

  任君怔住。

  「她不認識金少安?」

  「她不知道金少安是金少安。」

  任君搖搖頭。「鬧了半天,你暗戀上一個女人了?更加的不可思議。」

  少安搖頭。「這麼說吧,她不知道金少安和金永銓及金超群的關係。」

  「你們在化裝舞會上認識的?」

  「唉,說來話長。」

  他還是很簡短的說完了。

  「現代乾隆下江南。」任君取笑道。

  「嗟,差多了,她不是李鳳姊那酒店泛泛女子。她是企業界女大亨。」

  「和金家的商業網比,恐怕還是小巫遇大巫吧?」

  「關鍵不在此。你忘了?她認識的金少安是……」

  「醫院雜工。」任君恍然。「繞了一大圈,仍是一個嫌貧愛富的?」

  「我原本抱有一線希望,畢竟我們在巴黎玩得很開心,她沒有半點看不起雜工金少安。可是我等了一個月,盼了一個月,她始終沒有打電話給我。」

  「你不會打給她?」

  「她沒告訴我她的聯絡電話。」

  「哎,虧你還是『花魁』呢!她既然是企業界女大亨,不難打聽嘛。」

  「我不想打聽。她倘若不計彼此身份背景,有份真心真聲、她知道如何和我聯絡。不打來,表示轉身已將我這個小人物遺忘。我就算打聽到她的電話號碼,打去找她,豈不是自討沒趣?」

  言之有理。

  「不是我落井下石,少安。自私嘛,人性的本性之一。在巴黎,結伴遊山玩水,不必有顧忌。回到這兒,她有她的身份地位,走到哪都會有熟人,自然行為要謹慎收斂,和一個雜工繼續交往,恐怕對她來說,要遭人非議,自然要避免。」

  「這麼說,」少安苦笑,「是我自種的因,自嘗惡果。」

  「惡果倒未必,你不是令大家刮目相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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