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我對你才沒那麼重要。」我偏過臉不理會他。
他扳住我的下巴,一雙眼在黑暗裡更顯照熠。「你如果對我不重要,那麼誰對我才重要?」
「你自己最清楚不過了。」還會有誰,當然是他那死去的情人。死者為大,我永遠比不過她。
「是啊,我最清楚不過了。」他說著,低首吻住我。一隻手扣住我的雙腕,另一隻手則不安分的摸索著我襯衫上的鈕扣。
我被他吻到差點忘了我還在生氣這件事,不過我可沒忘記我剛剛下床的目的。
「沈堯,我肚子餓。」我躲開他一吻,把握時間說道。
他又親了我一記才放開我。「不早說。」他翻身到一旁,拉起我。
我扣好鈕扣,跟他到廚房。
「蛋炒飯好嗎?」他拿了兩顆蛋說。
「隨便,有的吃就好。」餓肚子的時候,唯一的要求只是填飽空空如也的胃。
頃刻,一盤熱騰騰的炒飯便放至我的眼前。我吃了口,有點猶豫的問:「她請你幫她什麼事?」
沈堯坐在我面前,臉色有點沉重,我不由得警覺起來。
「杜秋……若蘭可能會來我們家住幾天。」
我聞言不禁提高音量道:「為什麼?她沒地方住嗎?」
沈堯搖了搖頭。「她的家人都在國外,這次她自己一個人到台灣來,人生地不熟——」
「她可以住飯店不是嗎?」我冷漠道。我不希望尹若蘭住進這個家裡。
「杜秋,她是——打算在台灣找份工作安定下來,一找到合適的住處便會搬走,這點小忙——」
「她是你未婚妻的妹妹,於情於理,你都該幫她——隨便你吧,你高興就好。」我打斷他的話,沉默的吃著炒飯。
「你在生氣?」
「對,我在生氣。我小心眼,沒度量,你不要再說了。」
我默默收拾餐具,一言不發的回到房裡。
* * *
第二天上午,我照常去上課,下午回到家時,尹若蘭已經住進公寓裡了。
晚上的時候,我跟沈堯吵了一架。
他問起他那條項鏈墜子。
「杜秋,你有沒有看到我的項鏈?」
我當時躺在床上看書,氣他怎麼能夠問我這問題。「我丟掉了,我討厭那條項鏈。」
「你丟了它?」
他要發怒了嗎?
「對。」我擱下書,正眼瞧著他。
我們相視無言許久,沈堯轉過頭處理他的資料,不再理我。我氣一悶,重新打開書本,裝作專心讀書的樣子,天知道我早凝不住心神,心裡難過得連一個字都讀不下。
第一次,我覺得沈堯離我好遠好遠。
自那之後,我們陷入了冷戰的僵局,他不理我,我便不理他。為了一張舊情人的相片,他居然這樣對待我。
今天他甚至撇下我,送尹若蘭去應徵工作。
我們的關係會演變成這樣,說來都是我的過錯。
這幾天我想了很久,也許,我們都將給彼此一點時間冷靜下來。這椿婚姻是我任性要求的結果,對沈堯而言並不公平,對我,也不公平。
我愛沈堯,可是他卻不愛我;我不想讓他痛苦,可是半年來的婚姻卻讓我們倆都陷入痛苦之中。
我知道我任性,而接下來的決定不見得理智,但——我需要時間。
收拾了一些換洗衣物,將沈堯的項鏈放在床頭上,想了想,我還是掏出紙筆留了一封信給沈堯——
沈堯:
我想了很久,雖然捨不得,我還是決定再給你我彼此一次機會。我太自私,總習慣受你的照顧。你對我太好,好的讓我想獨佔你,讓你永遠只能對我好。
我現在心亂得很,需要一點時間冷靜下來,仔細的想想我們之間的問題。這一次的機會,決定權給你。隨信奉上離婚協議書一張,我已經簽了名也蓋好了章,如果你想恢復自由身,我不會恨你。
你猜我正在想什麼?我在想怎麼署名——
愛你的秋涼
封好信,貼上郵票後,我拎著行李離開公寓。希望從後頭跟了出來。
「希望回去,跟我會很辛苦的,你留下來,沈堯會照顧你。」我不帶希望走,是怕目前的我連個目的地都沒有,帶走希望只是徒增累贅罷了。
「不要太想我,我走了。」我將希望鎖進屋裡。
背著行囊,這次我是真的準備去流浪了。
將信丟進郵筒後,我踏上公車,為我的婚姻下了個賭注。
估計台灣郵務的效率,沈堯收到信大概是三天之後的事了。不知道他收到信後會作何感想?
就算世間所有的愛戀中,只有暗戀是唯一的永恆,我還是不後悔告訴沈堯我愛他。永恆又如何?現在,才是重要的。
第十章
離開那天搭上的第一輛公車是開往市區的。
到了市區後,我改搭火車。
在售票處正躊躇不知該往哪邊走時,一段因緣際會使我到了埔裡。
那時一個中年婦女提著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車站裡。人很多,有個扒手剛巧在我面前作案,摸走了我前面一個人的皮夾,又想再找只肥羊下手。那婦人便是他相中的目標。
我看不過去,便提醒我前面被偷走皮夾而渾然不覺的那位先生,於是一陣騷動後,那偷仔被繩之以法,而被光顧的人也拿回了自己的財物。
那中年婦人是個熱誠的人,住在埔裡。我久聞埔裡風光明媚,一陣攀談後,我便與她結伴同行。
恰巧她家有餘房出租,我便在她家住下來。
她孀居在家,唯一一個女兒遠嫁南部,自己一個人整理丈夫留下來的大片花田。
反正我求職無門,便幫她整理那些花花草草。她要付薪水給我,我不收,只在她家免費吃住了下來。
我在埔裡的這些日子以來,過得可說是輕鬆又寫意。
可能是有勞動的結果,我比以前又消瘦了些。
若不是現在的傳訊發達,我真有山中無甲子的錯覺。辦了休學的我,擁有最多的就是時間。
以前看報只看副刊和影視體育,現在我會偶爾多注意一下是否有「警告逃妻」之類的尋人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