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愛情≠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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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整個車廂裡的座位都被坐滿,只剩她身邊這個「麗娟的位置」沒有人人坐。車子開動後,我瞥見她臉色有些不自然。

  她不知從何處翻出了一本舊雜誌,一副很專心地在閱讀著。

  我趁機打量她。她左踝上那種臭臭的藥布已經拿掉,換上一塊像是金絲膏的東西。身上的一件暗灰套裝像極了窗外烏雲的顏色,不知是衣著的關係還是怎樣?她的臉色也灰濛濛的。

  車內有同事認得我。「洵美大哥,你怎麼不坐?」

  如果全車的人都坐著,只有一人站立,此人難免成為眾人目光的焦點。

  「沒有我的位置啊,我平常又不坐交通車。」

  然後,乘客們的注意力漸漸轉移到她身邊的空位上。

  我清楚看見她的耳根微微泛紅,但我視若無睹,不動聲色。

  「咦,你面前不是就有一個空位嗎?」

  「啊,那是「麗娟的位置」。」

  我話才出口,便有人道:「麗娟今天請假沒來上班。」

  「是嗎?」

  我見她的手顫抖了下,那本雜誌的書口都要叫她給捏爛了。

  某位同事熱心地補充:「我跟麗娟同部門,她請了一個月的產假。」

  眼前女子她唇色泛白似死人。

  我俯首詢問:「那麼我可以坐下嘍?」

  「當然,請坐。」這聲音聽來居然有點咬牙切齒,希望我不是招惹到一個女煞星。

  我笑盈盈地在「麗娟的位置」坐下。

  落坐時,我的肩碰到了她的肩,她似受驚小鹿,立刻避得我遠遠的。

  一把濕傘掛在窗溝,殘存的雨水順著傘尖滑下,一滴、一滴,讓我不自覺又注意起她的腳。

  原可以不搭理對方,坐到下車。

  卻仍是問了這麼一句:「腳傷痊癒得如何?」

  她目不轉睛,輕聲道:「不要跟我說話。」

  「什麼?」我不信她果真那麼說。

  抿了抿唇,她擱下掩面的雜誌,眼角帶淚。我一怔,只聽見她說:「我討厭你。」

  她討厭我?!

  哈,被一個女人討厭,原來是這種滋味。

  我幾乎沒大笑出聲。她一見我臉色,頓時抿起嘴,捉起窗溝上掛著的傘,從我大腿上踉蹌的橫越過去。

  她在一條商店街下了車,走得狼狽,交通車重新上路,把她的身影和傘一塊拋到大老遠後。

  倔強!

  旁人並不知我們底細,我轉過面來,看見她剛剛閒翻的那本舊雜誌掉在座椅上。

  封皮上印著雜誌名,叫作「愛情的結局」,是一本小說連載刊物。

  隨手翻了幾頁,便將之拋到一旁。

  「結局」這字眼令人不悅。

  結局出現在結束之時,結束以後,任何事還有何可說?

  人之生來是為了死,死亡就是生命的結局;如同愛情的結局若是婚姻,婚姻就是愛情之死。

  開始跟結束之間的拔河賽,總是後者得到勝利,而我唯一能做的,除了不參與其中,沒有別的辦法。

  自那日以後,當然不是沒有再見過她。

  偶然幾次相見,她的眼神總訴說著同一句話:我討厭你,別來惹我。

  我自然安分地不去招惹她。

  女人是世上最奇怪的一種生物之一,情緒來時,像風又像雨,你永遠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些什麼?也許這一刻她對你笑,下一刻她張牙舞爪要將你挫骨揚灰。所以我從不去招惹她們,免得惹禍上身。

  畢竟要將一個女人侍候得服服貼貼並不容易,比養只秋田還困難。她們是帶著原罪降生的夏娃,要將亞當驅逐出伊甸園,男人一旦屈服於一個女人膝下,他就失去了喘息的空間。

  而沒有人不需要呼吸--

  等等,如此,我還坐交通車回家做啥?

  也許不願意讓一個人記恨我,是個還過得去的借口。

  我記得麗娟請了一個月的產假。則,「麗娟的位置」有一個月的空窗期--除非有人跟我搶。

  「我可以坐下?」

  她瞥我一眼,「請便。」不再搭理我。

  「真怕又坐到麗娟的位置。」我揶揄。

  她倏地抬起頭,目不轉睛地看著我。「那次是我不對,我不該那麼說,對不起。」

  我一怔,沒料到她會向我道歉,一時之間,不知該怎麼繼續?只得道:「我也有不對。」

  誰知她得寸進尺。「你是比我錯得多,你不該令我那麼難堪。」

  「我不是有意的。」我忙不迭賠罪,心想:我今日可是來讓人作賤?

  「算了,也許不該提,忘了也罷。」她倒寬宏起來。

  我就說我不懂這些女人,只得跟著「忘了也罷」。

  一群人陸陸續續上了車。

  眼光自然又望向她的腳踝。已經沒貼金絲膏。

  她今日蹬了一雙白色涼鞋,足尖露出粉色的腳趾,煞是可愛。

  我瞧她正襟危坐,如臨大敵,想勸她放輕鬆點,我只是坐在她身邊,並不打算吃了她。

  車才剛開,若要聊天,可以聊上好一段。

  「想不想聊聊?」

  我以為她會說「不想」。但她說:「聊什麼?」

  聊什麼?這真是個好問題。

  我也不知道要聊什麼。

  想了想,我掏出筆,在手心上寫下自己的名字,伸到她眼前。

  「戈--洵--美。」她睜大著眼,逐字念出。「我在公司人事公告上見過這名字,以為是女性同胞。」

  我哼聲。「抱歉讓你失望了。」

  她總算有了笑容。「筆能否借我。」

  「請用。」我大方出借。

  見她拉我的左手,在我手掌心寫字,力道輕的緣故,感覺麻癢癢的。

  「嘿,用你自己的手。」想收手,她牢牢捉住。

  「就快好了。」她專心地在我手上「留字」,臉蛋靠得那樣近,似要埋進我胸膛,只消低頭,便見得她長睫不時煽動,模樣煞是可人。

  我不否認她這神態真是可愛,但我知道她不是故意想要引誘--沒有一個女人會用這笨拙的方式引誘男人,但這笨拙的方式又天殺的有效。

  「好了,請看。」片刻,她放開我的手,又將筆插回我衣襟中。

  我攤開手掌,那三個娟秀的字像刺青一樣烙在掌中。

  「田詠賢」三個字無比鮮明,恍如一朵開在夜裡的曇花,香氣濃郁得足以驚醒熟睡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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