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愛情≠結婚?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5 頁

 

  詠賢並沒有太敏感。她歎了歎:「洵美,告訴我,我為何會這麼愛你?」

  我低笑。「這正是我想知道的事。」我也想知道我為何這麼愛這個女人。

  然而愛情似乎沒有什麼道理。愛,就是愛了。

  第六章

  ♀雙喜:誰說一定要嫁給你?

  買鞋不是難事。

  買一雙合腳的鞋,對我來說,卻無比困難。

  自從自己承擔起生活上一切責任,打理生活上一切俗務,買房子、投資股票、玩基金、買衣買玩樂,乃至填飽自己一張嘴,皆不如找到一雙合腳的鞋那樣困難。鞋櫃裡數十雙鞋,皆不是我理想中的鞋,只是臨時的應急品。我不得不穿它們,因我無鞋可穿。

  我想要的一雙鞋,必須順眼、舒適,並能夠遠行以配合我的腳步。長期尋尋覓覓,一直未能找到符合心中理想的那雙,但我不灰心,我繼續穿不合腳的鞋,忍耐不合腳引來的不適與水泡,繼續尋找。

  這事說給人聽,人笑我。

  其反應不外是--

  「你真的認為這世上會有一雙完全符合你個人規格的鞋?」不可思議狀。

  「何以不有?」我懷疑回去。

  「工業產品、大眾市場、一切商業化,只有平均值,沒有個人尺碼。」

  「平均償也許正符合我個人尺碼。」我笑應。我不在乎是我去合鞋,抑或鞋來合我。

  她笑得更大聲。「喔,那可不,千萬分之一。」

  「總有機會,比絕望好。」我不考慮千萬,我考慮一。

  「何不掏錢定做一雙?頂多貴一些。」

  錢的價值,在於能夠善用。

  定做一雙,是合腳了,依著自己的尺碼製造,起碼百分之九十契合,但--「那多無趣。」從沒考慮過花錢定制一雙自己的鞋。

  於焉,假日公休,我踩了雙涼鞋,頭戴大草帽往鞋店街走。

  文化路噴水池後方,是鞋店大營。

  數十家鞋店在此經營,一家毗連一家。有名牌貨,有水貨,價格十萬八千里差,但那向來並非我挑選一雙鞋的憑借;我不講究數目字,我端看是否有鞋能吸引我套上它,以及套上它之後,腳的感受。

  常常逛去一下午,空手而返。有空再來時,上次沒找到合腳鞋子的店,我照樣會進去遛達,也許機緣就在這不錯失任何一個可能的認真理發生。雖然我迄今尚未遇此機緣,但我從未放棄過這個信念。

  店家把鞋架推放到馬路上,一雙雙鞋,等待著與它能夠互相配合的人。天熱,走進一家有著冷氣開放的鞋店,冷空氣把人從酷暑裡解救出來。我看了看鞋架上最新一款的鞋。

  厚底鞋還是佔據了主流市場,新世代的女性想成為辣妹的意願,似乎比成為宜室宜家的主婦高了許多,不怪她們背棄傳統,這是流行,時勢所必然。

  鞋架上有數款新貨,夏季各款涼鞋紛紛推出,五花八門,令人目不暇給。

  包頭的娃娃鞋幾經改良,又推出新樣;方頭鞋跟變矮了,矮點的好,走路方便,穿起來舒適。

  幾款短靴似乎退了流行,被收進角落裡擱著。瞧,何止是人,鞋也有差別待遇。

  「小姐買鞋?想買什麼鞋?看到喜歡的可以拿下來試穿,最近很流行這款,配什麼衣服都好看……」

  銷售小姐永遠容不得客人自主,她們總有伶俐的口才可以左右你的決定。我不必對這慇勤反感,這是她們的工作。她們固然想賺你的錢,但你常常不能否認,她們大部分比你有看鞋的眼光。

  在店裡晃了一圈,看中了一雙白色包頭的休閒鞋,想穿它上菜市場買菜,或者偶爾穿它逛逛街,都會是不錯的享受。

  「小姐穿幾號?」

  「六十八。」架上的展示品小了一號。

  「我去替你拿一雙來,請稍等。」

  「謝謝。」

  我趁著她去拿鞋,眼光流連著店裡其它的貨色。

  就這麼巧,我又看中了一雙高跟鞋,遠遠看著,愈看愈中意,我沒有想我要在什麼場合穿它,但也許它就是一雙合腳的鞋;正想將它拿下看個仔細,孰料憑空竄出一隻快手,慢了二分之一秒速,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

  我轉過身去。看著另一位店小姐將我要的那雙鞋遞給她服務的顧客俊男美女,天生絕配。

  「這是零碼鞋,只剩一雙了。」我聽見那店小姐說。

  女顧客--因我不相識,我們姑且如此稱她吧。

  我瞄了瞄她的腳,長裙下正穿著一雙白色高跟涼鞋,露出的腳趾甲修剪得光滑潔淨,塗紅色蔻丹,腳背白皙潤澤,是一雙養尊處優的腳,小。

  我目視比對鞋與她的腳,尺寸恐怕不合。

  這鞋是零碼,我想我有機會得到它,但她不給我機會,她連試穿都不。

  「喜歡嗎?」她的男伴問。

  「還可以。」

  男人隨即吩咐,付款帶走了鞋。

  像是帶走我一直在追尋,卻又遍尋不著的東西,我瞪著那男人的背影,誰知我光是瞪這幾眼,竟然就這樣記住了。

  不合腳還要與我搶?有錢了不起嗎?錢,我也有。

  「小姐,你的鞋。」店小姐從庫存提來了我的六十八號休閒鞋。

  我沒有試穿,我買了它,但我悵然若失。

  從來都沒有人教我,一個高薪女性該如何過生活。

  在我成為一個高薪上班族時,我也沒有意料到我會在今天領有高薪。

  我有個人的辦公室,一個秘書,我在公司裡不是一個小螺絲釘,老闆器重我的才能,我是支柱。

  幾年前隻身進入職場。老母親在兩年前過世,她是我唯一親人,住在鄉下,不肯隨我上城,鄰居通知我時,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我在病房裡陪她走完最後一天。料理完一切後事,回到公司繼續工作,老闆發了撫恤金,同事要我節哀,客戶請我保重,朋友還要帶我走出陰霾……我可能有點冷血,不然為何我從送終迄今,沒有很傷心過。

  此後雖獨身一人,但並不很孤獨。我總覺得我是個很會享受生命的人,我懂得及時行樂。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