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聶十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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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拾兒不能人道了。

  遠方的聶拾兒,依舊不知他的名聲被南京城的百姓毀得一乾二淨了,而且榮登南京城公認最具真實性的一項「閒言閒語」。

  ※ ※ ※

  其它城鎮。

  「老順發信局」——

  天一亮,信局的某間宿舍裡,一名信役眼一張,伸了懶腰俐落跳下床的同時,拉來一條白布以及外衣。

  沒一會兒,這人就穿戴妥當,將長髮束起,走到臉盆前梳洗。

  銅鏡裡的臉兒有點蜜色,黑眉細而眼大,唇淡而算不上優美。這人才在擦臉,外頭已有敲門聲。

  「阿庭,起來了嗎?」門外,喊道。

  「起來了,起來了!」屋內的人,很快地開門。「高大哥,麻煩你叫我了。你的腿還好吧?」

  高朗少拄著枴杖,笑道:「大夫說,我這副模樣好歹也得要七、八天才能行走。多虧你接下我的工作,等你回來,我一定好好請你吃一頓,聊表謝意!」

  「那倒不用了,好兄弟嘛,互相幫忙是應該的。」阿庭爽朗笑道,一見高朗少只手遮眼,好像日頭很毒似的。「高大哥,怎麼啦?」

  「……沒,沒什麼,大概是我沒睡好,才有點頭暈目眩的。」他支支吾吾道,不敢直視阿庭。他怎能說,每回這小子一咧嘴笑時,好像充滿萬丈光芒似的,整張蜜臉亮到差點刺傷他的眼,害他每每錯覺這小子生得沉魚落雁似的。明明,是個男的。

  「那你還是快回去補眠吧。我要去送貨物跟信了……我記得,這次是喜逢鎮吧?」

  高朗少抬起眼,一看他又一臉開朗的笑,不由得低聲建議:

  「阿庭,你有沒有考慮……稍微不要笑得這麼地開心?至少,在你還不想成親,娶一堆老婆回家之前,別笑得這麼地令人垂涎啊……」

  第一章

  我最最信賴、最最看重的挺之小弟,一連寫了兩封信,不知你有沒有甚感驚訝?

  我在百忙之中寫信,並非有所圖,而是近日想你這個小老弟想得緊,即使,你我根本未曾謀面。

  呵,我還記得那一年我們是如何相識的,就在……算了,遙想當年是老頭子才會幹的事。言歸正傳,咱倆雖然沒有看過彼此的容貌,也沒面對面地說過一句話,更算不上是生死之交——至少,當我有難時,我不奢求你如天神下凡般出現在我面前,而我也還不到為你兩肋插刀的地步。可是,挺之小老弟,信還是要寫的,你可不要無聊發悶時才給老哥哥我寫封信,那很沒義氣的,你懂不懂?

  所以,快快來信!速速來信!

  就算你在大病,就算你在上茅廁,就算你在妓院嫖妓,你也快點寫信來!我知道你窮,買不起紙,你就直接在我書信反面寫,我寫了幾張,你就得寫滿它,以示公平。

  對,現在我還在喜逢鎮東南街宮家大宅裡,別懷疑,這地址跟你上回寫來的一模一樣,我還沒走!

  你一定很懷疑,為什麼一向雲遊四海、浪跡天涯的我,這回在宮宅住了這麼久?不是我樂不思蜀,而是盛情難卻啊!

  我知道你一輩子就守著那間小小的「楊柳信局」,沒見過什麼世面,更無法理解生死之交的真義。

  為兄我,廣結善緣,天下間處處是我生死之交,人人一見我就抱著大腿不放,求我小住幾天……唉,我一向隨和又不懂拒絕人,天天山珍海味,頓頓鮑魚龍蝦,吃得我都生膩了!

  閒話少說,眼下我只怕還會在宮家多住一陣,你沒空也得來信,最好天天寫,不然我一定掀了楊柳信局的屋頂,讓你連工作也沒得做!

  拾兒於百忙中留筆

  ※ ※ ※

  「好像不夠狠……改成『我先轟了楊柳信局,再在信局前潑灑狗糞,讓人天天不敢進去,你們一筆生意也做不成』……嗯,這樣寫,不知會不會被這小子發現我陰險低俗的一面?」伏案就筆,聶拾兒哀怨地塞了口醬菜,抱怨道:「我天天寫信給你這混小子,你十天半個月才寄個一封來,是不是兄弟,是不是兄弟啊!」

  準是醬菜又鹹又酸,才會讓他的性子遽變,變得小器又刻薄。可惡的四哥,要他救命,竟然寄醬菜來!以為他蹲苦牢沒菜配嗎?

  門開了,他連頭也沒有抬起,終於下定決心寧願毀壞自已向來良好的形象,也要逼這小子寫信來。

  他雖沒跟挺之見過面,但他一向觀察入微,從挺之的來信裡,發現這小子極為守舊,如果不是確定他年紀與自己相仿,還真要以為與他通信的是一個小老頭子呢。

  「就不信你不寫信來。」陰笑兩聲,舌尖舔上封口一回,小心封住信封。鼻間聞到面香……嗯,他猜是珍珠雞絲面,果然是天天山珍海味啊,嗚。

  「你去寄信,馬上寄,別要我抓到你偷懶,你家小姐要看信……你先罵她幾句再給她,知不知道!」

  纖纖素手接過。他的頭還是沒抬起,打算再伏案寫上幾封,忽然桌前冷冷的女聲響起:

  「你要罵我什麼?」

  哎啊,母老虎來了。聶拾兒恨恨吞下一口醬菜,隨即抬臉笑道:

  「宮小姐,我說說而已。」見她當著他面拆開信,他也沒氣沒惱。反正天天都有人私拆他的信才肯寄出,寄人籬下,沒辦法嘛。

  宮麗清掃過信,抿嘴冷笑:

  「你跟這叫挺之的男子,交情倒是挺好。天天寫信給他,勤快到我以為他跟你有私情呢。」

  「嘿,被你猜中了。」聶拾兒笑嘻嘻地:「他跟我,的確有私情。」

  「你不像是斷袖之癖。」她忍著氣道。

  「我的確不是啊。」他很興奮地說道:「你偷看了我的信這麼久,難道還看不出挺之這小子是女扮男裝嗎?」

  「女扮男裝?」

  「你以為我對男人有這麼熱中嗎?」他挑起眉,笑道:「我早就知道他是女兒身,所以日久生情,我十八歲那年誤打誤撞,信件到了他手上,從此開始通信長達五、六年,我怎會看不穿他是個姑娘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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