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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雅惠眨了眨眼。「你怎麼來了?」拷!這傢伙不是看小說看到入迷了嗎?

  「你嚴哥哥打電話要我來載你,快點上車。」

  「你要載我?」

  「是啊,你不是不舒服嗎?」丁玉堂笑嘻嘻地。

  「為什麼?」

  「咦?必要問嗎?」丁玉堂撓了撓頭。「是鄰居,不是嗎?」奇怪的孩子,這種Q版問題也要問,真是!

  「來吧,小牛妹妹,回去不准開冷氣,聽見了沒?」嚴卿官像抓小雞一樣拎她上了後座。

  她沒吭聲,大概是真的難受了,不然依她刺猥般的個性很可能自己一路走回家。

  「你呢?」雅惠有氣沒力地問,實在不願接受人家的好意。她最恨欠人情了。

  嚴卿官微笑。「我散步回去。」這段路程他來走根本不須花幾分鐘,她的體能真的出了問題,需要好好的盤算盤算。

  那是說,如果他能在前往「那西色斯島」之前,有足夠的時間讓她接受他……

  接受他,就像成為她的兄長一般。

  如果說,熱情是嚴卿官的天性,那麼相對的,冷淡就是她的本質。她必須再重申一次,住在這裡四年,對於所謂的鄰居僅止於點頭之交。

  但

  「嚴先生好像不是普通人呢。」有限的公共庭院裡,三姑六婆交頭接耳。因為正對書房下方,所以臨著窗口便可以清楚的聽到她們的一字一句。

  難得她早起.原來是被這些姑婆吵醒的。

  「他好像不是上班族,我女兒老覺得在哪裡見過他,搞不好是明星哦!」

  早上一根煙.快樂似神仙。對著窗外吐出煙圈,啊!提神的最佳藥劑。天知道自從某人搬來之後,她抽煙還得偷偷摸摸的抽!

  「不會吧?我成天看電視都沒看過他。他人又高又英俊,該不是……吃人軟飯的吧?」坐在斜坡上的歐巴桑忽然語出驚人。能認出她是因為這戶人家半夜三更看職棒,電視音量大得嚇人。

  「咦?」

  「就是小白臉啦。」歐巴桑拎著菜籃子神秘兮兮的說:「你們想想看,沒工作又不是穿得隨隨便便的,比三樓那女孩還會打扮,又懂得做菜,十之八九有可能是小白臉喔。」

  「這也有可能。」聲音壓低了些,但隱約還能聽見。「你們知不知道這幾天他都晚上出門?我還是出門買早餐的時候才發現他『原裝不動』的回來呢!」

  話雖然沒有點明,但聽起來嚴卿官像當了牛郎。三姑六婆的最高境界就是語焉不詳。話,說完四分之三就夠,餘下的就純屬自由揣測,要是揣測錯了,也將關係撇得清清楚楚的,高招啊!

  不過她們敢這樣大放厥詞,表示二樓主人不在嘍?林雅惠瞇瞇眼,近一干度沒戴眼鏡是有點像霧裡看花,但……斜坡上是不是有人走上來了啊?

  她的住所是屬於U字型的最外圍,所以能看見小巷道裡來往的人;沿著這棟建築物的巷道下去,是呈斜坡狀態,有人往來本就沒什麼稀奇的事,因而很快地,她調開了視線,徐緩地吐煙。

  享受啊!難得氣溫不高,這種時候再加一罐冰啤酒就是人間極樂了。

  「不過,他人還不錯啦。」說話的是三十歲左右、住在前面二樓的女人,好像……未婚吧,是買煙經過她們時聽到的,老是忘了那女人的職業,沒存心記,但似乎是類似收銀員的樣子。「我還沒見過這麼見義勇為的鄰居呢!」

  是啊是啊!雅惠附和地點頭。幸虧那天她頭痛被載回來,不然很可能陪著姓嚴的一塊」見義勇為」。據說那天他散步回來,在斜坡上遇見小偷,當時後棟屋子被竊的屋主大喊捉賊,卻沒人理會,任由那小偷持刀一路跑,直到遇見嚴卿官。

  天!他以為他是誰?這麼喜歡當救難英雄嗎?這樣正直而多事的男人實在不該在台灣生存。

  「這也是啦!」歐巴桑說道:「別說才搬來第一天就拿蛋糕來拜訪,他甚至還記得我女兒、老公的名字,我只跟他提過一次呢。這年頭哪有人這麼……這麼親切的啊!」

  咦?有蛋糕?她怎麼不知情?他搬來的第一天除了借醬油外,沒給蛋糕啊!媽的,厚此薄彼嘛!

  她輕哼了一聲,瞇著眼睛吐出完滿的煙圈……啊?斜坡上走來的人好像在看她呀!

  「有什麼好看的,無聊!」她咬著煙角,喃喃道。

  「啊!嚴先生!」歐巴桑忽然叫出聲,看見了從斜坡走上來彎進U型公寓庭院的嚴卿官。

  歎的一聲,林雅惠驚嚇的同時,迅速吞進餘下的香煙,如蚌的嘴似的對樓下那個模糊不清的影子含糊地笑一笑,立刻縮回窗檻內,吐出煙蒂。

  「燙!」她伸出舌頭,跳來跳去的猛吹氣。

  媽的,幹嘛兒他如見訓導主任似的!痛啊!差點她的舌頭可以拿去做燙熟的豬舌吃了。

  他應該看見她抽煙了吧?

  她只能模糊的看見他的身影.但可以感覺他是抬頭看她的:「我怕他啊?他有什麼好怕的,又不是我老爹!」她啐了一聲,心頭不由自主歎通歎通的跳。

  「嚴先生……你回來啦?」

  「是啊!」是嚴卿官的聲音,襯著溫暖的笑聲。「剛回來順便買菜,吃不慣外頭煮的,只好自己下廚了。」

  聽他的聲音像是心情不錯,說不定不會找她麻煩。

  這些天,她真是怕了他,從沒見過哪個鄰居熱情過頭到這個地步!

  舉個例子來說吧

  昨天她只不過是上小說店還書,路經二樓,他就忽然出現,問她要去哪兒?通常他在家,鐵門不會關上,是半掩的。即使如此,能聽見她踮著小腳走路也著實……教人匪夷所思。她只是晚上「九點」去還書,就挨了頓訓。

  九點耶!媽的,他當這裡是南部啊?九點哪算晚?還得站在樓間聽他講訓,最後……拷!他還堅持陪她去還書!

  欲哭無淚啊!她住在這裡一向獨來獨往,半夜出門的機會也不是沒有,小說店走上二分鐘就到,沿府有路燈,實在看不出哪裡需要保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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