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傷城記(心慌的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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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你同吳彤阿姨倒底有沒有挽回餘地?」

  季力答非所問:「我這才知道,吳彤這人,十分天真。」

  之之點點頭,「你說得對,她崇尚浪漫,喜歡美的事物,她同你一樣,舅舅,你倆永遠不能真正實際起來。」

  季力終於承認,「我想念她。」

  他落寞地離去,立刻有女同事過來打聽他是誰。

  之之坦白地說:「你們會喜歡他嗎?中年男子,沒有房子,沒有車子,亦毫無節蓄。」

  女同事齊齊問:「有沒有護照?」

  「一無所有。」之之搖頭。

  眾女一哄而散。

  當初吳彤不知恁地看上他,真是緣分,倘若餘情未了,必定還能走在一起,不勞操心。

  陳之過去找李張玉珍,熟不拘禮,她蹲下把耳朵往人家肚皮上貼,很清晰地感覺到胎兒蠕動。

  之之吁出一口氣,感覺甚佳,子宮歲月是人類最玄妙階段,難怪智慧的中國人把這九個月也算到年歲裡去,叫做虛齡,似有意識,又似乎不是,浮游母腹,悠然自得。

  之之幾乎想說:讓我們都回去吧。

  李張氏的心情好得多,造物主定有巧妙安排,使孕婦熬過這段艱難的日子。

  「我想通了,」她說:「事情真的惡化,至多把他送出去寄宿讀書。」

  之之要隔一會兒才想到他是指未生兒,不禁笑起來,呵,人無百歲壽常懷千載優。

  都想到了,白了頭髮,添了皺紋,什麼都考慮到,但是世事永遠不依本子發展,世事永遠出乎意料。

  「你放心,一切會很好。」

  「除之你答應過織毛衣給我的孩子。」

  之之大吃一驚,掩住胸口,「我真的那樣說過?」

  李張氏沒好氣,「早知你是信口開河。」

  「不不,我有誠意,下班立刻買毛線。」

  真的這樣說過?明明不會打毛衣,怎麼樣學都學不會,小學勞作分奇低,她豈會誇下海口陷自己於不義?

  不怕不怕,祖母會,姑姑也會,叫她們代勞好了。

  傍晚,接母親下班,隔著大玻璃櫥窗看見媽媽正脫了鞋光著腳與設計師把華服一件件擺出來。

  季莊非常認真,低著頭根本沒有看到女兒。

  之之卻看見母親頭頂絲絲華髮。

  之之無限憐借,媽媽開始者了,她知道媽媽最怕老花,時常困惑地問:「動輒要加上遠視眼鏡,老闆會不會嫌我頓?」唯一的安慰是,老闆娘先遭不幸,脖子上先掛上副老花眼鏡。

  退休吧媽媽,之之在心中喊出來,大家願意省一點過。

  是設計師先發現她,季莊連忙笑,招之之進店。

  「店主呢?」之之問。

  「一連好幾天到律師處搞美國那邊的稅務。」

  沒有護照的煩,有護照的更煩。

  「之之,我有事與你商量。」

  「媽媽儘管講。」

  季莊把紙杯咖啡遞給女兒,「之之,你哥哥再這樣鬧不停,遲早出毛病,我想把他送出去讀碩士。」

  之之搖搖頭,「去哪裡?巴黎、紐約、倫敦,都有他的同志,父母不在身邊,更加為所欲為,媽媽,不要去干涉他,也許只是三分鐘熱度,到了年底,藥到病除。」

  「這事不會這樣簡單。」

  之之微笑,「媽媽,依我看,就是這麼簡單,香港人有多善忘,你也應該知道,我們終身唯一持久的愛和興趣,不過是賺錢。」

  「之之,你不是母親,你不懂得怕。」

  「怕什麼,怕受連累,抑或失去陳知?兩者都不會在短期內發生,」之之分析,「我有信心,我很樂觀。」

  季莊放下咖啡,「之之,你確是快樂天使。」

  「不過我向你保證,我們遲早會失卻陳知,有一日他會結婚,為一個在母親及妹妹眼中不值得的女子疲於奔命,唯命是從,輕賤家人。」

  季莊笑起來,拍打淘氣的之之一下。

  「呵媽媽我不是開玩笑,幸虧哥哥談戀愛的興趣不大,不然你我早就淪落至第五第六位。」

  季莊一怔,「頂多是第二第三,怎麼會第五第六?」

  之之瞪母親一眼,「人家肯定有岳父岳母,還有小姨小舅子。」

  季莊變色,彷彿那一天已經來臨,看到兒子冷冷地對母親說:「我岳母的拿手小菜不知多好吃。」

  季莊張大吻合不擾來,此刻她又覺得陳知獨門心思愛搞運動並不是太壞的缺點。

  母女倆雙雙返回家。

  只見另一對母女亦親親密密的在有商有量,合作做菜肉雲吞呢。

  李莊想,幸虧當年堅持多生一個,否則今日見到這種場面,不知是悲是苦。

  之之馬上洗手,「我也來我也來。」

  姑姑取笑,「之之做的雲吞下水開花。」

  之之滿不高興,「現在不會了,人有進步的。」

  「失敬失敬,我忘記士別三日,刮目相看。」

  之之坐下來幫手,「姑姑出去走過沒有?」

  「有。」觀光客不勝唏噓。

  地方都不像了,全世界都會有滄海桑田式變化,香港特別變得離譜,移山倒海,瞬息之間,汪洋裡聳立起龐大的貨櫃碼頭,大廈如雨後春筍,馬路都架空重疊而過。

  這倒罷了,通貨膨脹的速度才叫人嚇一大跳,堪稱百物騰貴,民不聊生,無論是喝一杯茶,買一件衣服,都比三兩年前貴了一倍,大疊鈔票一下子去個一乾二淨。

  忘了帶口紅,想順道買一支,排好顏色,售貨員笑笑報出一個價目,陳開懷張大雙眼,以為聽錯,上次她在溫哥華超級市場買的一管才一塊九毛半。口紅就是口紅,擦了並不會長生不老,她幹嗎要花十倍價錢,也顧不得不好意思,連忙擺手說不買。

  這個地方,離開了就回不轉頭,永遠找不到舊時的位置,換言之,陳開懷已遭遺棄。

  物是人非,似走錯迷宮通道,回來了?不,相逢也不再相識。

  多年前她的一個老同學同她說:「到英國留學三年,回來之後,努力整整十二年,才拾回那三年間失去的名同利。」

  她以為她誇張,才不,同學的本領太高強了,叫她來做,她才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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