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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頁

 

  男子漢大丈夫在女兒國墮落起來,竟可到這種淒酸地步。

  人瘦了。

  做夢看到自己瘦成曬乾棗子模樣,渾身皺摺,一點汁液也沒有,皮膚在關節處打轉,女孩子看到我,都驚駭到掩臉尖叫,沒有人再愛我,我已失去一切。

  驚醒嚇出一身汗,又減了磅。

  清晨略見清涼之意,已近八月,時間總要過去,人總會老,不久我也肯定會長滿皺紋,想想其實應當看化,今日使人流淚的愛情,他日終會淡出,一切不外是時間作祟。

  林自亮一直沒有與我聯絡,他也沒有回來,一定是以為我去了南太平洋蜜運。

  從來沒有想得到一個人如想得到盛國香,也沒有什麼東西令我這樣朝思暮想過。

  除出十一歲念初中一時希望參加一個露營會。

  躺在福建馬賑席上輾轉反側,蓆子受壓迫發出沙沙響,林自亮抱怨說害他整夜睡不著,我渴望父親批准我前往,興奮得不能成眠,一方面又在心中編了對白,務必在小同學面前爭足面子,患得患失,足足一個星期,結果費用交上去,卻因為我突然發水痘而沒去。

  悶悶不樂整個暑假,開了學,小朋友同我訴苦,說一點兒也不好玩,吃得不好,活動受限制,家信都被導師拆開來讀過,如有對團體批評的句子,必須改過,並且天大要背《聖經》。

  我聽了不但沒有如釋重負,慶幸沒去成,反而更加納悶,隱約覺得一個好夢就如此破滅,而原本,我打算一輩子懷念這個錯過了的露營假期。

  事隔十多年,類似的感覺再一度回來。

  渴望是難挨的一種感覺。

  跑步時控制著自己在附近的空地上走,有女孩子在身邊經過,投來友善的微笑,我只覺得茫然,接收不來,是朝我笑嗎,我已色衰。

  不知過了多久,日出日落,清晨黃昏,天天問:該好些了吧,該痊癒了吧,乃有種風吹上來都痛徹骨的感覺。

  一日運動完畢,頹然返家,迎面一個女子走過來,活脫脫盛國香模樣,身型苗條,皮膚金棕,穿著卡嘰褲子,白布衫。

  我頓時心酸,痊癒?無望,眼睛受腦神經恍惚影響,看出去每個女子都像盛國香。

  我別轉面孔,掏出鎖匙開門。

  「林自明。」

  我轉頭。

  那女子向我走來。

  是幻覺。

  我都歇斯底里了,想她快想瘋,魔由心生,她竟向我走過來,還喚出我的名字。

  我閉上眼睛。

  「林自明。」一隻手搭在我肩膀上。

  睜開眼睛,是她,是真的,盛國香站在我面前。

  一時間作不出任何反應,外表一定很冷淡鎮靜,內心卻如倒翻一壺沸水。

  她說:「我提早回來了。」

  「你去了幾天?」

  「六天。」

  不能置信,六天?她計算曆法與我這裡不一樣,我這裡春去秋來,花開花落,潮汐漲落,已經無數歲月,流金年華早已逝。

  她簡單地說:「我想念你。」

  「國香。」

  我們緊緊擁抱。

  「我嘗試過,」她不住地說,「不能控制,我必然是罪人,沒有誰會原宥我。」

  很快我們決定不需要什麼人的原宥,那些人不是我們,他們不會明白,也毋須瞭解。

  誰也不保證這是否是一個夢,中國人的夢都是很逼真的,歷歷在目,然後在最繁華美麗的時候,「啪」一聲破滅。

  接著的日子,又似過得太快,像是電影中的快速鏡頭,難以捕捉,瞬息即變,還沒看清楚,已經過去,只知道她終於與我同在。

  我們之間一向對白不多。

  國香自比基尼島攜回一袋僧帽牡蠣,養在我家廚房,她與它們交談:「……可憐的傢伙,你們畸形了知道嗎,同類不再認得你們。」

  我假裝不關心。

  一日收起她的牡蠣,往街市購回新鮮牡蠣,做炒蛋吃,她十分欣賞,一直說,林自明,你是一個好廚子。沒到一會兒,她懷疑起來,用筷子挑升炒蛋觀察,忽然跑到廚房去查看。

  接著面青唇白跑出來,「林自明,養著的那碗牡蠣呢?」

  我平靜地說:「炒了蛋了。」

  可憐的盛博士手足都涼了,呆若木雞,像五雷轟頂那樣,一動不動。

  不要試練你的上帝,否則閣下會發覺幾隻變形的海洋軟體生物比閣下重要。

  這個蠢蠢的女子做工做得像鬼上身一樣,玩笑持續下去,她會中風。

  我站起來,領她到廚房,取出她的寶貝,放她手中,她這才尖叫起來。

  她說她恨我,一個下午不理睬我。

  我心中卻無限舒暢,委屈一天比一天銳減,積鬱漸去無蹤。

  我們自私,幼稚,知錯不改,換句話說,舉止似不負責任的,快樂的孩童。

  做了太久的成年人,能有機會放肆一下,明知後果嚴重,吾往矣。

  「施必然洞悉一切了。」

  「他沒有提過。」

  我知道這種老謀深算的人,他才不會無端炸起來,他要把整局棋安排妥當才動第一子,即使國香開口要求分手,他還會同她拖好幾年,把她整得無比困惑。

  「施此刻不在本市吧?」

  「他轉赴夏威夷,去談生意。」

  這一定也是故意的,不是給我機會,而是縱容國香,令她內疚。

  果然她臉容都黯下來了。

  「他回來的時候,你一定要同他提出分手。」

  國香心虛地說:「他並沒有做錯什麼。」

  這是什麼話,她明明已經不愛他,卻還藕斷絲連,難道要等他犯七出之條方可分手?

  我固執地說:「我不會與他共同擁有盛國香,我做不到。」

  她低下頭,只當是看書,但整本書倒頭放在她面前。

  必須要逼她,否則以後都要偷偷摸摸。

  忽然之間,她一語不發,站起來跑掉。

  沒有追上去,我的心也比較狠了,為著爭取自己的利益,不得不這樣。

  我要正式的名分,使蘇倩麗那樣的人以後看到我沒有機會再曖昧地笑。

  國香一定要正式離開施氏。

  施某的詭計我很懂得,他放她出來玩,玩膩了她會回去,她始終於心有愧,覺得他愛她,而我,從頭到尾,是黑暗中的一段小插曲,到時候,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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