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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頁

 

  「喝點酒?」我問。我手中拿著白蘭地。

  「你現在還吃藥嗎?」

  「不吃,只喝酒。」我說。

  「多久沒上課了?」

  我失笑,「好久沒去,我早已放棄。我還要做律師幹嗎,有多少律師可以賺得麥都考堡?」

  融融爐火中,牆壁上掛著不少油畫。我用半醉的眼睛瞇著看一看,光與陰都像是倫勃朗。

  我問:「真的還是假的?這裡有七八幅呢,若是真的,濕度與氣溫都不對,畫容易損壞。」

  「你若當它是真的,它便是真的。」勖存姿伸個懶腰。

  然而這一切還是不能加給我快樂。

  勖存姿說:「叫人來把火熄掉,我倦了。」

  我拉拉喚人鈴。

  「明天我與你到別的房間去看看。」他彷彿很累,目光呆滯,還勉強地笑,「我替你買了一套首飾——」

  我婉轉地說:「我已經夠多首飾了。」

  他自口袋裡取出黑絲絨的盒子,我禮貌地取過,「謝謝。」

  「取出來看看。」他命令。

  是一串四方的紅寶石,在爐火中閃著暗紅的光。寶石不外總是紅紅綠綠,習慣以後,不過是一串串冰冷的石頭。我順手掛在脖子上。

  「好看嗎?」我問他。

  「好看,你皮膚白。」他合上眼睛。

  這個不幸的老年人,因為聰慧的失蹤,他彷彿足老了十年,再也支撐不住。

  他回房去睡,我坐在偏廳中把玩寶石項鏈。

  後來我回房睡上一張銅床,豪華一如伊利莎白女皇。半夜聽見重物墮地聲,直接的感覺便是勖存姿出了毛病,奔到他房間去,看見他倒在地上,臉上已變青白。

  我連忙把他帶著的隨身藥物餵他,召來傭人,傭人以電話報警。

  我們並沒有再回麥都考堡。我在醫院陪他直到他再次度過危險期。這次我鎮靜得多。

  我問醫生:「他還能挨上幾次?」

  「幾次?」醫生反問,「這次都是自鬼門關裡把他搶回來的,小姐,心臟病人永遠沒有第二次。」

  宋家明還是趕來了,勖家實在少不掉這個人。

  他問:「當時你們在一間房裡?」

  「並不如你想像中那麼香艷秘詭。」我說,「我聽到他摔在地上。」

  「你害怕嗎?」

  「並不。」我說,「我已見過太多可怕的事,麻木了。勖夫人呢?請她來接勖先生回去,真的出了事,我擔當不起。」

  「現在他並沒有事,勖先生的生命力是特別強的。」

  「聰慧可有任何消息?」

  「沒有。」

  我低下頭,說道:「為了可以再見聰慧一面,我願意放棄她的父親。」

  「你錯了,你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家明看我一眼,「聰慧現在或許比你想像中的快樂得多,你永遠不會知道。」

  「我要看見才會相信。」我說道。

  家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沒有看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你相信嗎?」

  「我最近看《聖經》看得很熟,」他蒼白地說,「自從聰慧走後,我一次又一次地問自己,我是否對得起她——」

  「她不會計較,聰慧的記性一向不好,她不是記仇的人,她品性謙和。」

  「你呢?」家明抬頭問。

  「我?我很懂得勸解自己,天大的事,我只當被瘋狗咬了一口,既然不是人,跟誰理論去?」

  「我可不是狗,我是喜愛你的。」他低下頭。

  「但是你能夠為我做什麼?」

  他抬起頭,「我愛你不夠嗎?」

  「不夠。」我說,「各人的需求不一樣,你告訴聰慧說你愛她,已經足夠,她不需要你再提供任何證明。但是我,我在騙子群中長大,我父親便是全世界最大的騙子,我必須要記得保護自己,光是口頭上的愛,那是不行的。」

  「沒有愛,你能生活?」

  「我已經如此活了二十四年。」我慘笑,「我有過幻覺,我曾以為勖存姿愛我,然而我現在還是活得好好的。」

  「我告訴你是不可能的,你不相信,你老是以身試法,運氣又不好。」

  「我運氣不好?」我反問,「我現在什麼都有,我的錢足夠買任何東西,包括愛人與丈夫在內。」

  「可惜不是真的。真與假始終還有分別,你不能否認這一點,尤其是你這麼感性的這麼聰敏的人,真與假對你還是有分別的。你並不太快樂,我也不快樂,勖存姿也不快樂。」

  「我要離開蘇格蘭了。」我說道。

  「你到什麼地方去?巴哈馬斯?百慕達?太陽能滿足你?如果那些地方不能滿足聰慧,更不能滿足你。巴黎?羅馬?日內瓦?你還能到什麼地方去?」

  我吞下一口唾沫。

  我知道我想去哪裡。到那間茅屋房子去,睡一覺,鼻子裡嗅真煙斗香,巴哈的協奏曲,一個人的藍眼珠內充滿信心……我想回那裡睡一覺,只是睡一覺,然後起床做蘇芙喱。

  「曾經一度,我請你與我一起離開勖家,你沒答應,現在我自己決定離開了。」

  我諷刺地笑,「你離開勖家?不可能。」

  他並不再分辯。「你走吧,我留下來照顧勖先生最後一次。」

  「我當然會走的。」我冷笑。笑得自己背脊骨冷了起來。走?走到哪裡去。我並沒家。劍橋不再與我有任何關係。

  我走到哪裡去?世上只剩下我一個人。提著華麗的行李箱,箱子裡載滿皮裘,捏著一大把珠寶,然而我走到什麼地方去?

  我認得的只剩下勖存姿以及勖家的人,我早已成為他們家的寄生草,為他們活,為他們恨,離開他們,我再也找不到自己,這兩年多我已完全失去自己,我只是勖存姿買下來的一個女人。

  走。

  我踏出醫院,口袋裡只有幾外便士銅板,勖存姿的司機見到我,早已把丹姆拉駛過來。自從我在倫敦第一次踏上這部車子,我已經注定要被馴養熟,像人家養了八哥,先把翅膀上的羽毛剪過,以後再也飛不掉。

  走到什麼地方去?

  「回劍橋。」我說。

  司機很為難,「姜小姐,從這裡回劍橋要七八小時的車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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