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奔上摟去,搜盡了抽屜,找到我的安眠藥,一口氣吞了三粒,然後躺在床上。
我不會死的,這年頭再也沒有這種事了,所以男人可以隨便打電話給女朋友:「我以後再也不要見你了。」
也許我如果真死了,他會內疚一陣子,一輩子。但是我沒有這種勇氣,我要活得非常開心,這也許會使他內疚,但是我也沒勇氣快活,我是一個懦夫。
然後我哭了。
第一次醒來是早上四點,我服了三片藥,繼續睡。
那些夢是支離破碎的,沒有痕跡的,醒了記不清楚的。然而我終於還是醒了,我起床打了一封辭職信寄出去。理由是健康不佳。
或者我可以從頭開始,找一個大學校插班,或者……
但是我病了。
躺了三天,只喝一點葡萄糖水。
彼得來看我,嚇得他什麼似的,可是又說不出口,只好下廚房為我弄雞蛋、三文治、麥片,結果我吃不下,只是躺著。
他坐在我床邊,等醫生來,醫生留下藥,他又餵我吃藥。
我對他說:「彼得,你為什麼不走,讓我一個人死好了。」
「傷風是不死人的。」他笑著說。
他沒有走,還是留著。
一個晚上,我跟彼得說:「你要我做你的女朋友?」
他不響。
我握住他的手,「我打算做你的女朋友,等我病好了,我們開一個最大的舞會,就在樓下,把所有的人都請來,玩一個通宵,然後你就出去宣佈,我是你的女朋友。」
他不響。
「你要把所有的人都請來,所有的朋友,同事,親戚,都請了他們來,一個也不漏。」
他仍然不出聲。
我看著他,笑了,「你後悔了,彼得,你不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了?」
他說:「我永遠要你。」
他低著頭,我知道他的心意,我明白他了。
但是我的熱度纏纏綿綿並沒有退。
彼得天天下了班來,幫我收拾屋子,打掃,服侍我吃藥,他可是一點怨言也沒有。
我收到了一封信,信裡什麼也沒有。只有一把門匙,比爾納梵把門匙還給我了。
我不響。
真是那麼簡單嘛?他抹去我,就像抹去桌子上的一層灰塵?
一個多星期沒有好好地吃東西,我瘦了很多。
星期六,彼得還沒有來,聽見有人按門鈴。以為是彼得,蹣跚地起床,打開窗簾,看下樓去,只見樓下停著一輛小小的跑車,黃色的。
我想:誰呢?
我走下樓,開門。
一個中國男孩子。
多久沒見中國人的臉了?
我看著他。他猶疑地看著我。他很年輕,很漂亮,很有氣質,他手上拿著地址本,看了我很久,他問:「喬?」
我穿著睡衣,點點頭,「我是喬。」
他連忙進屋子,關上大門,說:「趙伯母叫我來看你——」
哦,我的調查官到了。
他間:「你怎麼了?病了?」
我慢慢地上樓,「是,病了十天了,你要是不介意,我想上樓躺著。」
他跟在我身後,來扶我,「我不知道,對不起……誰陪你呢!這屋子這麼大。」
我坐在床上,掩上被子,忽然咳嗽了,嗆了很久。
他很同情且又惶恐地看著我,手足無措。
我既好氣又好笑。
我問:「你見過肺病嗎?這就是三期肺病。」存心嚇他。
他笑了,笑裡全是稚氣。他有一種女孩子的嬌態,可是一點也不討厭。他說:「現在哪裡有人生肺病?」
「貴姓大名?」
「張家明。」他說。
我說,「我從來沒有聽過你,你怎麼會讓我媽媽派了你來的?」我看牢他。
「我也沒有聽過你呀,」他說,「可是我在理工學院,離這裡近,所以她們派我來。」
「理工學院?」我白他一眼,老氣橫秋地說,「第一年?」
他一呆,「第一年?不不,我已經拿了文憑了,現在做研究,跟廠訂了一年合同。」
「你拿了博士了?」我頓時刮目相看,「我的天,我還以為你二十歲。」這年頭簡直不能以貌取人。
「我二十五歲了。」他笑。
我歎口氣,「好了,張先生,如今你看到我了,打算怎麼樣?」我問他。
他皺皺眉頭,「趙伯母非常不放心你,她說你一人在外,又不唸書,工作不曉得進展如何,又拚命向家裡要錢,好像比唸書的時候更離譜了,家裡還有其他的用途,即使不困難,趙伯母說孩子大了,終歸要獨立的,要不就索性回香港去。她讓我來看看你意思到底如何,我今晚跟她通電話,她說你有兩三個月沒好好給她寫信了,這次來,你彷彿變了一個人似的。」
我聽著。
媽媽算是真關心我?
何必訴這麼多的苦給外人聽?又道家中艱苦,我知道家裡的情況,這點錢還付得起,只是女兒大了,最好嫁人,離開家裡,不必他們費心費力。我就是這點不爭氣而已。
罷罷罷,以後不問他們要錢就是了。
等病好了,另外搬一個地方住,另外找一份工作做。
叫我回去?決不,這等話都已經說明了,我還回去幹什麼?忽然之間,我「呀」了一聲,我發覺我竟是完完全全的一個人了,要死的話,早就可以孤孤單單地死。
我呆在那裡。
第七章
張家明說:「我不知道你病了。」
我看著他。啊,是我自己不爭氣,同樣是一個孩子,人家的兒子多麼前途光明,我是自己坑自己,怨不得人,父母對我又是恩盡義至,沒有什麼拖欠的了。
「你的工作呢?」他問。
「辭了。」
「這裡這麼大,你一個人住麼?」
「是。」
「你喜歡住大屋子?」
「這屋子一點也不大,」我搶白他,「我家又不負你家的債,不必你擔心。」
他想了一會兒才想明白,紅了臉,說:「我沒有那個意思,趙小姐,我是說,如果你不是一個人住大屋子,住在宿舍,病了也有同學照顧——算了,我要走了,打擾了你。」
我覺得我是太無禮了,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他這麼來看我,原是忠人所托,我茶沒敬他一杯,反而拿他出氣,怎麼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