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她比煙花寂寞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4 頁

 

  「半天吊著。」

  「走了也三年多了。」她說。

  「喂,別揭人私隱,還不睡?」我說。

  「再見。」編姐說。

  我保證打現在開始,總有三十萬字是為哀悼姚晶而寫。

  做觀眾總比做戲子高貴,做讀者永遠勝於做作者。

  我的嗜好是看報紙副刊,一邊看一邊發表意見:唔,這個還不錯。咦,這篇神經。啊,此專欄終於搬至報尾,不久可望淘汰出局……報紙多麼便宜,娛樂性那麼豐富,尤其是雜文專欄越來越多的時候,事無鉅細,作者都是與陌生人分享,別吃驚,連床上二十四式都有人寫,太偉大了。

  我始終不懷疑有求才有供,所以並不敢看輕任何一種體裁的文章,總有人看,百貨識百客,誰也不愁寂寞。

  我沒有睡著,也許是為姚晶難過。

  一把火之後,從此這個人在世界上消失。

  但活著的時候不知要鬥倒多少人才踏上寶座。

  在姚晶的世界裡,人是踩著一些人去捧另外一些人的。弄得不好,便成為別人的腳底泥,一定要爬爬爬,向上爬,不停地爬,逗留在最高峰,平衡著不跌下來,一下來就完了,永遠顫抖自危。可怕的代價,可羨的風光。

  我有什麼關係,我只是一個觀眾,花錢的大爺,一覺甲不好看,馬上去看乙,可恨可愛的群眾。

  我抽了許多支煙,天才濛濛亮。

  電話鈴響,是楊壽林。

  「出來吃早餐。」

  「什麼?我一夜未睡,怎麼吃早餐。」

  「昨夜做啥?」

  「壽頭!不告訴你。」

  「別人都叫得我壽頭,獨你叫不得,你一叫便是告訴人只有壽頭才喜歡你。」

  我笑。

  「吃完早餐再睡,反正有我陪你。」

  「說話清楚點,切忌一團團,我只陪吃飯,不陪睡覺。」

  「出來!」他大喝一聲,「少說廢話。」

  我氣餒,「十五分鐘後在樓下等。」

  楊壽頭又馬到功成。

  我根本不敢與他爭,二十六歲了,總共才得他一個男朋友,換身邊人及換工作需要極大的熱量,我長期節食,根本沒有多餘的力氣。

  照照鏡子,梳洗完畢,在樓下等壽頭。

  壽頭不是開車子來的,他步行,精神抖擻,定定不似一夜未睡。

  我失聲問:「車呢?」

  「壞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尊座駕總有三百日臥床,比林黛玉還矜貴,」我抱怨,「告訴過你,歐洲車不能開。」

  「我同你說過不用東洋貨。」他朝我瞪眼。

  「識時務者為俊傑,意大利人何嘗未曾在八國聯軍時欺侮過咱們。」

  「佐子,你的話多如飯泡粥。」

  我不響了。

  「為何悶悶不樂?越不開心,你話越多,高興的時候,你頂多吹吹口哨。」壽頭說。

  我不出聲。

  我們兩人都喜歡吃西式早餐。豐富的白脫果醬羊角麵包,醃肉雞蛋,牛奶紅茶果汁,吃完之後足足十個鐘頭不想其他問題。

  每當吃飯的時候,咖啡座陽光璀璨,我就覺得活著還是好的,並且壽頭應當向我求婚。

  編姐曾問我「壽頭」是什麼意思。

  我說這是上海話,約莫等於北方人口中的冤大頭,或者廣東人之老襯,有訕笑意味,並無太多惡意。

  壽頭並不介意有這個綽號,打七歲開始,小學同學就這麼叫他。

  壽頭身邊的傳呼機作響,他取出看,「報館找我。」馬上跳出去復電。

  他似乎真的需要這種儀器,身兼新文日晚報之經理,他喜歡攬事上身。

  回來他同我說:「找你的,佐子。」神色訝異。

  「是編姐不是?」我說,「還死心不息。」

  「不是,是陳王張律師樓。」他說。

  「不認識。」我繼續喝茶。

  「有關姚晶的遺囑。」

  「姚晶的遺囑?」我呆住,「關我什麼事?」

  「是很奇怪。」壽頭說,「叫你盡快同他們聯絡。」

  「是不是錯誤?」

  「不會。」

  我用布巾擦擦嘴,「我去打電話。」

  我借公用電話打過去。「我叫徐佐子。」

  「徐小姐,請你立刻到我們寫字樓來一次。」他們如獲至寶。

  「為什麼,什麼事?」

  「你來了不就知道。」

  「先告訴我是怎麼一回事?」我說。

  「好吧,」他們無奈,「有關姚晶女士的遺產。」

  「什麼?」我不相信雙耳。

  「姚晶女士把全部遺產贈予你。」

  第二章

  這次我張大了嘴,聲音也發不出來。

  過了很久很久,我說:「馬上來。」

  這是不可能的事,我不住同自己說,怎麼會?

  我回到桌子上,同壽頭說道:「快付賬,我們到律師樓去。」

  聽到這件事,壽頭也呆住。

  「你同她不熟呀。」他說。

  「我們只見過兩次面。」我說。

  「她怎麼會這樣做?她難道沒有親人麼?」

  在車中我把整件事仔細歸納一下。

  一個普通人,正當盛年,是不會去立遺囑的。去世後,產業自動歸於配偶子女。

  姚晶卻特地寫了遺囑,把她的財產給我。

  為什麼是我?一個只見過她兩次面的新聞記者。

  我同她有什麼關係?素昧平生。

  她父母是否在世?她有沒有兄弟姐妹?給公益金也好,怎麼會想到我?

  「下車。」壽頭說。

  律師在等我們。

  我在辦公室內,他們宣讀遺囑:「我姚晶,原名趙安娟,將我所有,在死後贈送徐佐子女士。」

  我與壽頭面面相覷。

  壽頭問:「遺產總共包括些什麼?」

  律師說:「現金二十萬美元。」

  壽頭看我一眼,「全部?」

  「全部。」

  我並不怪壽頭感到意外。二十萬美元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講,譬如說我,簡直是保證下半生生活的巨款,但她是姚晶——怎麼可能只有這一點點,也許是給別人了。

  律師的反應與感覺同我們完全一樣,「真沒想到她僅有這個數目。」

  錢都到什麼地方去了?

  律師說:「我們會替你辦理手續,這筆錢會存人你戶口,請過來填一些表格。」

  「我可否拒收?」我問。

  「我們的職責是把它交在你手中,至於你怎樣處理這筆款項,我們無權過問。不過我猜姚小姐希望你親自享用這筆錢,如果她要交給慈善機關,她可以這麼做。」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