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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常春一怔,隨即說:「她生她養她教她,跟她姓字,份屬應該。」

  「那麼張家駿在孩子心目中一點地位都沒有了。」

  「不要緊,宋小鈺會替他設紀念館。」

  「不一樣的,」朱智良無限惋惜,「完全不一樣。」

  「你不必為張家駿的選擇不值。」

  朱女抬起頭,「這是對他最大的懲罰,」她悲哀地說,「把他忘得一乾二淨。」

  常春說:「他也並不想記得我們。」

  爭、不爭、不爭、爭,已經磨難了她太多次數,這樣一了百了,至少時間可以用來正經用,生活可以歸於正常。

  「宋小鈺口氣已經軟化。」

  常春搖頭,「我們已經考慮清楚,不想再為這件事停留在過去不動。」

  朱女還想說什麼,常春擺擺手,「不必再說,我倆心意已定。」

  朱智良緘默,這一刻她說:「你沒有來過我家吧。」

  「我可以約一個時間來探訪。」

  「相請不如偶遇,就現在如何?一杯咖啡,二十分鐘。」

  常春想一想,就算真的只喝一杯咖啡也不失愉快。

  於是跟著朱女走。

  朱智良住在酒店式公寓裡,地方不大,好在有專人打理,窗外是燈火燦爛的維多利亞港。

  朱女嘲弄地介紹,「一間公寓不是一個家。」

  「我以為你住的地方寬敞無比,書房起碼一千平方尺。」

  「用不著,我極少在家,免得傷春悲秋。」

  「當然,住酒店好處說不盡。」

  朱女延常春進臥室。

  小小一張書桌上的銀相架內有一幀照片,常春一留神,發覺舊照裡穿著白衣白褲校服的男生是少年張家駿。

  他身邊站著個小妞,手放在她肩膀上,她正傻笑。

  常春訝異地問:「這是你?」

  朱女點點頭。

  沒想到張家駿紀念館在這裡。

  牆上掛著他寄給她的生日卡片、明信片,短簡。

  常春真想揶揄地問:你有沒有把他一絡頭髮藏在金製心型飾盒內?

  常春輕輕說:「張家駿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種人。」

  她不想講他壞話,但這是事實。

  朱智良不語。

  「你並不真正認識他,因此你將他神化了。」

  朱智良伸出手來輕輕撫摸照相架子。

  「要是你嫁給他,下場會同其他女人一樣,三年內必定同他離婚。」

  朱女微笑,「所不同的是,我沒有得到這個機會。」

  「你比我們幸運。」

  朱女問:「要喝什麼嗎?」

  常春要一小杯白蘭地。

  常春再看看照片,「那時你幾歲?」

  「十三。」

  「已有讀法律的志向?」

  「不,少年的我嚮往做作家。」

  「做什麼?」常春笑出來。

  「小說家,文學家,搞創作。」

  「幸虧後來你摸清楚了方向。」

  「是家父逼我讀法科,」朱智良尚餘惆悵,「他簡直抹殺了我成為本世紀本都會最流行作家的可能性。」

  常春是各大報刊副刊老讀者,她知道幾乎每個寫作人都自詡是最著名作家,於是拍拍朱女的肩膀,「作家太多了,不少你一個。」

  「律師也如過江之鯽。」

  常春咧開嘴笑,「做孫行者好了,只得一隻猢猻大鬧天宮。」

  「你才是豬八戒。」

  常春歎口氣,「我瞭解你對張家駿的情意。」

  朱女說:「少年的我有顆寂寞的心。在家,我是一個透明的孩子,不存在,我不出色,但我亦從來不為家長製造煩惱,他們不關懷我,亦不留意我,我坐在客廳一個角落看上一天書劍恩仇錄,也沒有人會問我一句半句。」

  朱家老式客堂很大,有兩組沙發,一新一舊,舊的那組放近露台,朱女就趁暑假窩在那裡讀書劍。

  她愛上了陳家洛。

  要到二十一歲那年重讀此書,才發覺陳家洛兄弟一個也不可愛,沒有紅花會陪襯,也就沒有他倆,但那已是後事。

  是張家駿發現她的。

  開頭以為是只小動物。

  朱女穿舊棉衣,手中還握著一條嬰兒時期用過的毛巾,沙發又大,只見一團物體在蠕動。

  那日張家駿在等朱家大兒子,有空,沒事,過去一看,發覺沙發上小動物有一張雪白的小面孔,劍眉星目,異常可觀。

  張家駿當年只有十八歲,但已經有發掘美女的才華,於是便與朱女兜搭。

  「你好嗎,呵,看書劍,你已經知道什麼是好小說了,你可曉得書劍有插圖?作者叫雲君,我改天取來給你看。」

  他慷慨之極,把舊版本送了給小朋友。

  當下朱智良把那套書取出給常春看。

  常春也為之動容。

  「他來找大哥,總與我談上幾句。」

  張家駿每一句話都會被朱女咀嚼良久。

  她年輕、熱情,卻內向、畏羞,不知如何表達自己,只有張家駿留意到角落頭有那樣一個小女孩。

  她把她學寫的小說原稿給張家駿讀。

  張家駿笑,「女主角完全是香香公主的翻版。」

  朱女擔心,「像不像是抄襲?」

  張家駿又說:「後來她出去留學,回來有沒有再見到表哥?」

  朱女答:「我還沒有決定。」

  張家駿說:「做小說家多好,你說不,情侶便要分離,你說好,有情人便可終成眷屬,現實世界裡哪有這樣稱心如意的事。」

  真的。

  所以朱智良律師少年時的願望是當小說家。

  「張家駿一直視我如小妹。」

  他自有各式各樣的女朋友。

  然後在七十年代中期她出國留學。

  朱女說:「他一直寄明信片給我,回來沒多久,便告訴我,他要結婚,對方叫常春。」

  常春喝一口白蘭地,「你哭了?」

  「眼珠子差些掉出來。」

  「我配不上你的陳家洛?」常春微笑。

  「你已有孩子,且結過一次婚,的確同香妃有個距離。」

  常春又笑。

  「他寫封信給我。」

  朱女拉開抽屜,常春詫異了,律師即律師,沒想到她把私人信件都收拾得那麼整齊,只見她翻了一翻,即取出一隻文件夾子,找到某頁,遞過去給常春看。

  「有關你。」

  好一個常春,微微笑,「我沒有閱讀他人信件的習慣。」她不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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