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韶又落淚,「不想動。」
「賣掉房子,賺一筆,嫁過來,有錢防身,我就不敢欺侮你。」
韶韶不語。
「我幫你收拾吧。」
「我們先去文華吃早餐。」
「小姐,」鄧志能叫起來,「既然打算結婚,就得省吃省用,還一天到晚泡大酒店的咖啡廳?我帶你到上海街去吃豆漿粢飯才是正經事。」
韶韶差些沒笑出眼淚來。
路上,鄧志能說:「你別多心,我想問一句,伯母有無錢留給你?」
韶韶說:「你大概想打聽我有多少嫁妝吧,對不起,家母當年自上海帶來的私蓄,早已用得七七八八,不然的話,我還在歐洲遊學呢,何用打一份牛工。」
「你外公呢?」
「外公十多年前已在舊金山逝世,遺產由舅舅一家人繼承,我與表兄弟姐妹並無聯絡。」
「那麼,你父親那邊的人。」
「我從來沒有見過此君,他一早離開我們母女,我也不覺有任何損失。」
「你不想去找他?」
「他為什麼不來找我?」
鄧志能拍一拍手,「這口氣叫我想起一個人。」
韶韶沒好氣,「誰,秋瑾?」
鄧志能,「不,一個不知好歹的人,區韶韶,你想想,你此刻在世上已六親無靠。」
「又怎麼樣?」
「你不覺得心寒?」
「見死不救的親戚才叫人心寒呢。」
「區韶韶,你心腸同你口角一樣剛強嗎?」
韶韶冷笑一聲,「有過之無不及,莫道我不警告你。」
「去,去把你父親找出來。」
韶韶改變話題,「大嘴,你不是要幫我收拾遺物嗎?」
鄧志能是個聰明人,他自然知道何時該噤聲。
飽餐一頓之後,回到公寓,韶韶歎息一聲,捲起袖子,吸一口氣,鼓起勇氣,拉開母親生前用的壁櫃。
她與鄧志能都呆住了。
壁櫃裡井井有條幾隻舊皮箱,且貼著標籤,舊衣物,送慈善機關。
姚女士病了一段時期,原來早已把東西收拾好。
韶韶紅著眼睛微笑,「家母一向比其他母親可愛。」
鄧志能點點頭。
「這裡有只皮鞋盒子,沒標明給什麼人。」
韶韶卻輕輕捧起另一隻小盒子。
鄧志能問:「那是什麼?」
「這是一盒瑞士巧克力。」
她打開來,裡邊的糖已經吃光,可是每一張印著風景花卉的包裝紙卻整整齊齊地收在盒內,驟眼看,彷彿是盒完整的糖果。
「這是我用第一次替人補習所得的薪酬買來送給她的。」
鄧志能動容。
「十多年了,沒想到媽媽一直留著盒子。」
「看看鞋盒裡是什麼。」
盒內有一雙小小童鞋,「這是我第一雙鞋子。」
「為什麼鞋身上都是鉛筆痕?」
「那是我第一幅作品。」
「呵,不得了,筆觸似克定斯基,為什麼不朝這方面發展,可別抹煞了天才。」
韶韶白他一眼。
還有小小几只錦囊,裡邊有若干項鏈戒指等飾物。
「看到沒有,就這麼多了。」
「堪稱家產微薄,罷,誰叫我愛你呢,不計較了。」
韶韶拾起盒子底一隻信封,有點緊張,會不會是母親的遺言呢?
她輕輕拆開,那是兩張照片。
甫士卡大小,原是黑白,可是經過人工上色,十分精緻,簡直像藝術品。
韶韶從來沒見過這兩張照片,連忙遞給鄧志能。
「這是家母。」
鄧志能不由得喊出來,「好一個漂亮女子!」
真的,短鬈發一圈圈貼在額前,耳環是兩朵花,穿件旗袍,身邊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
「這是誰?」小鄧問。
韶韶黯然說:「可能是家父。」
「快看另外一張。」
「這裡。」
另外一張是四人合照,除出姚女士與那位男士以外,還有一對年輕男女,四人齊齊看著鏡頭,露出雪白牙齒。
「是同一家照相館,叫上海萬象。」
「看,」韶韶說,「看她年輕時多美。」
「你可不大像伯母。」
韶韶不去理他,「照片是同一天拍的,看,印著年份,一九五零年。」
「那時上海解放沒有?」
「好像就快了。」
韶韶感慨的卻是另外一回事,「看,大嘴,人一下子就老了。」
「你什麼時候賜我一個如此不堪的綽號?」
「去,我們馬上去買兩隻銀架子把照片鑲起來。」
小鄧卻說:「其餘那兩位長輩是什麼人?」
「他們的同學、朋友、親戚。」
「他們姓甚名誰?」
「只有家母知道。」
「她生前從沒提起?」
「如果我是她,我也不想戀戀過往。」
「開放以後,她也從來沒返回過上海?」
「她說她已無親人在內地。」
「區韶韶,你真是一個非常孤單的人。」
韶韶「嗤」一聲笑出來,「有這樣的事?我自覺相識滿天下,要出去的話,一連三十天約會都不會重複。」
「緊要關頭呢?」
「你呀,你馱我上西天。」真樂觀。
韶韶隨即把皮箱打開檢查,果然都是舊衣物,大部分還都是韶韶賺錢之後替她置下的。
只除出一件舊絲絨外套。
絲絨這種東西,一舊就一搭搭,像脫毛似的,見不得人,那件紫紅外套還釘著水鑽鈕扣,新時想必光彩照人,韶韶輕輕取出。
小鄧問:「何用?」
韶韶答:「無用。」
她用軟紙包好,另外放進抽屜。
姚女士還有剩下幾本書,《紅樓夢》、《唐詩三百首》,此外還有《呼嘯山莊》,阿嘉泰姬斯蒂偵探小說,以及幾本時事來志。
一切都很正常,但鄧志能卻認為老太太的遺物如此簡單,一定是經過小心整理,心思慎密的他覺得事有蹊蹺。
小鄧覺得姚女士像故意要隱瞞什麼似的。
他沉思起來。
認識韶韶不到一個月,他就替這位伯母診治。
姚女士十分喜歡他,他也尊重她。
一年後,熟了,伯母同他開玩笑:「韶韶結識你,是為著體弱的母親。」
小鄧回答得當然很好:「榮幸之至。」句法其實不大合理,不過伯母耳朵重聽。
姚女士口角風趣,也算得健談,但小鄧從來不曾自她嘴裡聽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