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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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我喃喃道:「四月一日上工,愚人節。」

  「我經過時裝店,替你取了那兩條褲子。」唐晶忽然說:「我決定拿來穿,你省一點吧。」

  「何必這麼體貼?」我辛酸地說道。

  「我應該怎麼辦?」唐晶技攤手,「鬼叫我七歲那年認識你——上海妹不會說粵語,沒人肯同你做朋友,打那個時候我便教你『士擔』便是郵票,『白鞋』是運動膠鞋,我們一起跳橡筋、捉迷藏、到後山去找酸味草,你忘記了?」

  我怔怔地用手托住頭。真的,我們還游荔園,逛工展會,買前座縹看卡通片。

  後來進中學,我倆雙雙到瑞興公司買迷你群,法國皮鞋,做夢也希望能赴日本一遊,電影明星迷亞論狄龍。

  我與唐晶並沒有念貴族學校,我們兩家的家境非常普通,眾孩子擠在一堆,不外是有口飯吃,是以我後來嫁史涓生,不少女同學都表示詫異。到底是西醫呢,真高攀他。

  我們像姐妹般拉扯大。那時子群比我小一截,拖著鼻涕的小孩,我不屑與她交談,感情反而很差。

  考上大學,開心得我倆暈得一陣陣,這個時侯,唐晶開始沉殿下來,而我認識涓生,無心向學。

  「——在想什麼?」

  我柔聲說:「唐晶,這些年來,你也吃足苦頭吧。」

  「柬埔寨還有活人呢,我錦衣美食,豈肯言苦?」

  一直還那麼滑稽,真了不起。

  我終於開始那職業婦女生活。

  安排妥當,星期一、三、五一定回去看平兒,週末等他們來探訪我。

  四月一日,我居然能夠準時起床,因為一夜失眠,百感交集。

  搭船過海去上班,渡輪上男女大部分皆睡眼惺忪,面孔蒼白,都低頭閱報,也有化妝鮮明的女人,紫色的胭脂在清晨的光線中尤其悲愴,打扮好了應出席大宴會大場合,不應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再鮮艷的花也糟踏了。

  也有當眾抓癢、挖鼻孔、擤鼻涕、剪指甲的人,我低下頭,不敢看下去。

  嫁史涓生太久,與現實脫節,根本沒有機會與社會上其他人接觸,如今走出來,成為他們一分子,我倒可以習慣,只不知過他們會不會接受我。

  我的老闆叫布朗先生,英國人。伊的英語帶著鄉下口音,他塊頭大,而且近四十歲,已開始發胖,一套三件頭深藍色西裝緊緊繃在身上,大概是七八年前縫的,已經少了三個號碼,但他仍依希望可以再穿三年,背心包著胃,褲腰包著肚腩,袖子已磨得起鏡面。

  我進他房報到的時候他正在除外套。轉過身來歡迎我,伸手與我握的時候,我注意到他襯衫腋下一塊黃色的汗漬,不知有多少天沒洗了。

  我忽然想到涓生的朗凡凱絲咪西裝與乳白威也拉襯衫。

  我從沒見過這麼寒酸的男人,一剎那呆怔怔的。

  他為我介紹同事完畢,交給我一篇中文,指一指角落的一張小寫字檯,叫我過去坐著翻譯。

  一個後生模樣的孩子把紙與筆放在我桌上。

  其他的同本低著頭默默地抄寫、工作,也沒與我說話。

  我坐下來。

  生命中彷彿失去十三年,我在做二十一歲時放下的工作。

  我努力逼退心中的淒酸。

  午飯時分大家湊錢買飯盒,我也付出一份。有同事遞一隻紙杯子給我,我倒了茶,喝一口,覺得只有茶的顏色,沒有茶的味道,一陣澀味,這叫做茶?我默不作聲。

  一個胖胖的男同事自我介紹,「我叫陳總達。」

  「叫我子君。」我與他握手。

  陳總達似乎格外的和藹可親,「歡迎加入我們部門,慢慢你就慣了。」

  一個女孩子說:「陳先生又不是我們的行列,他是電腦部主管。

  布朗也是主管,那麼陳也是老闆級,上司還這麼寒酸,咱們這些夥計更加無地位可言。

  飯盒子送來,大家圍在一起吃。

  我略略吃幾口,想到家中阿萍煮的三菜一場,老被我嫌——「阿萍,又是雞湯?弟弟不愛喝雞湯。」「阿萍,先生最恨藥芹,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想到自己的囂張,我忍不住微笑。

  同事看樣子都很斯文,當然,一兩日間難以清楚底蘊。

  工作乏味而繁忙,一星期後我略有眉目。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非改不可,他自己揮舞紅筆,將下屬大作改得面目全非,等於重新寫過,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動筆,如果由他一手寫就,未免太寂寞,改人文章,自己存著一股威風。

  可憐的小男人。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軟聲音服侍,實是很勞累的一件事。

  露絲職位雖比我更低。氣焰比我高張,一把尖喉嚨,因是熟手,趁著告訴我女廁在什麼地方,後生叫什麼名字的時候,呱掭瓜掭,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無能。

  我因為過度震驚,故此目無反應,任人魚肉,凡是誰不高興的瑣碎工夫,都住我頭上推。

  我無所謂,我還爭什麼呢?要爭我不會跟辜玲玲爭?

  那個胖胖的陳總達特別和藹,看出我是生手,事事指點我。

  光是翻譯也很嚕囌,許多專門名詞要到各部門查詢,一等便一個上午,下午通常出去開會,做跟班查貨看貨,有時六點也走不掉。

  下班仍可去看平兒與安兒。

  安兒為出國的事忙,我訝異,才十二歲多一點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條。

  涓生陪安兒去加拿大領事館辦妥手續,在溫哥華選中了一個寄宿中學。

  安兒告訴我:「波姬小絲走紅的時候,也不過只有十二歲。」

  但是我們家有一隻舊鬧鐘已經十五年了,是我念初中時用的,十二歲的小女孩怎麼可以獨立呢?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為了送安兒到飛機場,我告一個上午的假。

  安兒沒有帶太多的行李,她說父親給她許多現款,她不愁沒有衣服穿。

  她太懂事,我反而覺得淒涼,鼻子又酸又澀,聲音濁在喉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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