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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頁

 

  他若無其事地說:「今天與造幣廠的人開會,我提醒你一聲。」

  「我記得。」我亦裝作什麼都沒發生過。

  「一會兒見。」

  「我什麼也沒有準備。」

  「沒關係,我有些圖樣。」

  「再見。」我說。

  老張尚需要我,我鬆口氣,我尚有利用價值。

  以前與史涓生在一起,如果抱著這般戰戰兢兢的態度,恐怕我倆可以白頭偕老吧?

  我忽然狂笑起來。

  還是忘不了史涓生。

  造幣廠代表換了新人,老先生老太太不在場,我有點心虛,緊隨著張允信。

  碰巧我們兩個都穿白色,他們則全體深色衣飾,彷彿是要開展一場邪惡對正義大戰。

  我痛恨開會,說話舌頭打結,老是有種妄想:如果我不開口,這班討厭的人是否會自地球表面上消失?

  張允信出示許多圖片給主席看,其中一張居然是我脖子上懸的「雨雲」。我訝異,這滑頭,把我一切都佔為己有!真厲害。

  主席並沒有表示青睞,把我的設計擲下,冷笑一聲,「這種東西,十多年前嬉皮士流行過,三隻銅板一個,叮鈴當郎一大串。」

  「太輕佻,沒有誠意。」另一位要員亦搖頭。

  我低頭看自己的手,運氣大概要告一段落了,我不應遺憾它的失落,我只有慶幸它曾經一度駕臨。

  散會時我們已被黑衣組攻擊得片甲不留。

  我默然。

  出到電梯,主席的女秘書追出來,「等一等,等一等。」

  我沒好氣,「什麼事?要飛出血滴子取我們的首級?」

  女秘書臉紅紅,「我見你胸前的飾物實在好看,請問哪裡有買?」

  我氣曰:「這種輕佻的飾物?是我自己做的,賣給你也可以,港幣兩百元,可不止三個銅板。」

  誰知秘書小姐馬上掏出兩百元現鈔,急不可待地要我將項鏈除下。我無可奈何,只好收了她的錢,把她要的交給她,她如獲至寶似地走了。

  在電梯裡我的面色黑如包公。

  老張說:「勝敗乃兵家常事。」

  「幸虧我尚有生活費。」我說。

  「他們的內部在進行新舊派之爭,凡是舊人說好的,他們非推翻不可。」

  我苦笑,「看樣子我們要休息了。」

  「不,」老張很鎮靜,「我們將會大力從事飾物製作。」

  我愕然。

  「兩百塊一件泥餅?」老張說,「寶貝,我們這一趟真的要發財了。」

  「有多少人買呢?」我懷疑。

  「香港若有五十萬個盲從的女孩子,子君。」老張興奮地說,「我們可以與各時裝店聯絡,在他們店舖寄賣,隨他們抽佣——如何?」

  「我不知道。」我的確沒有信心,「也許這團『雲』特別好玩。」

  「你一定尚有別的設計。」老張說。

  「當然有。我可以做一顆破碎的心,用玻璃珠串起來,賣二百五十元。」

  「我們馬上回去構思,你會不會繪圖?」老張問道。

  「畫一顆破碎的心總沒問題。」我說。

  「子君,三天後我們再通消息吧。」

  我們在大門分手。

  太冒險,我情願有大公司支持我們。

  竅則變,變則通,我只剩下大半年的生活費,不用腦筋思考一下,「事業」就完蛋。

  回到公寓怔怔的,嘗到做藝術家的痛苦:絞腦汁來找生活,製作成品之後還得沿門兜售,吃不消。

  忽然之間覺得寫字間也有它的好處:上司叫我站著死,乾脆就不敢坐著生,一切都有個明確的指示,不會做就問人,或是設法賴人,或是求人。

  現在找誰幫我?

  又與老張生分了,沒得商量。

  黃昏太陽落山,帶來一種天地玄黃,宇宙洪荒式地孤獨。

  我出門去逛中外書店,買板書、B2鉛筆、白紙、顏料,最後大出血,在商務買套聊齋,磨著叫售貨員打八折,人家不肯,結果只以九折成交。

  我也不覺有黃昏恐懼,一切都會習慣,嘴裡嚼口香糖,捧著一大盒東西回車子,車窗上夾著交通部違例停泊車輛之告票一張。

  「屎。」歎息一聲。

  這個車如流水馬如龍的撩會,不使盡渾身解數如何生活,略一疏忽便吃虧。

  剛在感想多多之際有人叫我:「子君?」追上來。

  我轉頭,「涓生。」

  「子君。」他穿著件晴雨褸,比前些時候胖了,可怕。

  我看看他身後,在對面馬路站著辜玲玲以及她的兩個子女。那女孩冷家清已經跟她一般高,仍然架著近視眼鏡,像個未來傳道女。

  想到我的安兒將是未來艷女錄中之狀元,我開心得很。

  「子君。」涓生又叫我一聲。

  我仍然嚼口香糖。

  「你怎麼穿牛仔褲球鞋?看上去像二十多歲。」他說。

  我微笑。

  他拉拉我的馬尾巴。

  「好嗎?」涓生問,「錢夠用嗎?」他口氣像一個父親。

  那邊辜玲玲的惱怒已經形諸於色。

  我向他身後呶呶嘴。

  他不理會,幫我把東西放進車尾箱。

  「謝謝。」

  「我們許久沒見面了。」

  我不置可否,只是笑。自問笑得尚且自然,不似牙膏擠出來那種,繼而上車發動引擎。

  我看見辜玲玲走上來與史涓生爭執。

  亦聽見涓生說:「……她仍是我孩子的母親。」

  我扭動駕駛盤駛出是非圈。

  回到家我斟出一大杯蘋果酒,簡直當水喝,用麵包夾三文魚及奶油芝士充飢。

  我作業至深夜,畫了一顆破碎的心,一粒流星,還有小王子及他那朵玫瑰花。

  「再也不能夠了。」我伏在桌上,倦極而叫,如晴雯補好那件什麼裘之後般感歎。

  真是逼上梁山,天呀我竟充起美術家來。我欣賞畫好的圖樣,自己最喜歡小王子與玫瑰花。小王子的胸針,玫瑰花是項鏈,兩者配為一套,然而我懷疑是要付出版權的,不能說抄就抄,故世的安東修伯利會怎麼想呢。

  老張說:「管他娘,太好了。」

  我瞪著他。這個張允信,開頭我參加他的陶瓷班,他強盜扮書生,彷彿不是這種口氣這個模樣,變色龍,他是另外一條變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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