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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

 

  「不根,」我說:「覺得你蠢,無端做了一個妒忌女人的爛頭蟀,這樣對你的名譽也不好,宣揚出去,誰還敢同你來往?」

  「小妹──」

  「算了。」我擺擺手。

  才站起來,就看到振元在轉角處。

  我迎上去。

  「我來接你。」他說。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我問。

  「你大姐通知我的。」

  我微笑,「說我與前度劉郎約會?」

  振元不說什麼。

  我說:「真丟臉,有這麼一個姐姐。」

  「我怕他對你有什麼不軌,因此趕了來,我過慮了,看樣子你把事情處理得很好。」

  「是,他到底不是一個癟三,他答應不再騷擾我。」

  「也許早應該與他面談,越避他越恨你,非要毀了你才甘心。」振元說。

  我不響。可是那時我不想見他,很厭惡他,情願由得他去恨。

  上得車來,振元交一包東西給我。

  「是基麼?」

  振元看我一眼,「是你姐姐交給我的,說是你的私人信件與照片。」

  我一震,「你看過了?」

  「拆也沒拆開來,我壓根兒不感興趣,但是又不敢在她面前表露出來──她叫我看,我不看,彷彿這點面子都不給她似的,只得收下來。」

  我驚訝說:「你對我的過去,不表示興趣嗎?」

  他歉意的說:「真的沒有。我會補償你,將來我會對你好。」

  我的雙眼濡濕。

  也許有人會認定我與振元在一起是為了錢的緣故,但我知道我為的是什麼。

  我低頭看那個牛皮紙大信封,上面有大小的字跡注著:信三十封,照片七十張,各式卡片二十張。

  是姐姐的筆跡。

  信封沒有拆開過。

  「你姐姐真的很恨你。」振元說。

  我不出聲。

  他說:「你要檢討一下自己,是否平時有過份之處。」

  我默不作聲,過很久我說:「也許是,也許我有點囂張。我的性格比較開朗,朋友與約會都較多,所以看起來一切都比她順利些,說話又不避忌,沒輕沒重,她恨我不止一兩日了。但她若以為可以殺了我,那未免太癡心妄想,我也活了這麼些年,憑她的能力,還不能夠。」

  「你做了些什麼,令她認為要毀你才甘心?」

  「我不知道,也許因為要嫁你吧,也許因我買了只金錶,而她買不起,誰知道。」

  「如果是個不相干的人,你也不必去研究原因,更不必理會公道是否在人心頭,但她是你的姐姐,如不設法挽救這一段感情,未免可惜。」

  我說:「得失自有前定,我不覺得可惜。」

  「不在乎?」

  「怎麼在乎呢?這麼病態可憐的一個女人,世上可恨的事那麼多,戰爭、強權、吃人者的思量、貧賤的老人,她都視若無睹,偏偏那麼自我中心,認為我是她天字第一號敵人,發起神經,把所有時間用來恨我。奇怪,戴安娜王妃比我更幸運,她為什麼不去恨她?」

  「你離她比較近,她認為她沒有一處不如你,偏偏你運氣那麼好。」

  我無奈。

  「恨她?」

  「才不,我的恨要用在比較值得的事與人身上。」

  「你會恨我?」振元笑問。

  「也許。」我想一想,「如果你把這個信封裡的內容全部看過,一樁樁來追究,我會恨你愚蠢,但我不會解釋,這麼淺白的事何須解釋?為這種事計較的笨人,又怎麼值得為他浪費唇舌?」

  振元送我返公寓。

  我把那隻大信封順手丟入垃圾桶。

  真可憐,姐會以為振元因此而拋棄我。

  她對於人性的認識太原始膚淺,她生活在廣東愛情戲的情節中,甚至更壞,她以為每個男人都會似「碧玉簪」中之疑心鬼,一旦覺得妻子不貞,便要折磨她。

  姐自己沒有能力使我痛苦,便假手小朱,發覺小朱能力有限,便假手振元。

  現在最後一下絕招已經拿出來,她尚有什麼法寶?

  她自己。

  她會不會撲上來咬死我?

  我滑稽的想:也許我該練詠春拳來保護自己。

  我不怕死,只怕出醜。她一無所有,不要緊,我還得顧往顏面,不為自己,也為振元。

  我簡直不是她的對手,唯一可以做的!不過是以不變應萬變──無動於中。

  她一心等著我炸起來。

  我脾氣不好,她知道。我沒有涵養,她也知道。

  但是她低估了我的智慧。

  我如常地回家探望母親,如常地談論結婚的計劃,並不是故意露一手,但她也足以知道,並沒有什麼不幸的事發生在我身上。

  這令她加倍難過。

  她以為我會同她大吵大鬧,我沒有。

  任何人都會想到這是因為我覺得她不值得的緣故。

  她更恨我。

  我與振元說:「我們不能在香港註冊結婚,我怕她搞鬼。」

  「不會,她早已筋疲力盡。」

  這是很新鮮的說法。

  「很你這個麻木的人,實在划不來。」振元笑。

  「我麻木?是,很多人沒想到我還有這一面。隻字不提,使老姐以為她發了一場惡夢,她一手發起的噩夢,自己充一次主角,可是因為沒有重要的配角,這場戲做不成,她白白化了個舞台劇濃妝,在台上乾等了半天。」

  我大笑起來,自覺殘忍得要死,真不是個好人,但有什麼辦法?我總得保護自己。

  過沒多久,振元買下房子,作為新居,我帶母親去參觀。

  我不怕姐會來放炸彈,她要是有這種膽色,早成為一個辦大事的人。

  我竟在街上碰見小朱。

  他拖著一個女孩子。

  我心一高興,立刻主動上前去打照呼,向他眨眨眼。

  那女孩子很清秀漂亮,一看就知道是個純情姑娘,比我更一百倍地適合小朱。

  小未見是我,一改以往的恨意,很愉快的為我們介紹。

  人就是這樣。

  得到更好的,前頭車就不計較了,淡忘。

  以後遇見嘮叨的男女,一天到晚掛住誰誰誰十五年前對不起他,馬上可以知道,這個人目前過得實在不怎麼樣,他的口角出賣了他自己的不如意。

  我過馬路時轉頭向這一對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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